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中秋国庆禁上高速
近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通告,明确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将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淄博境内的高速公路有济青高速、博莱高速、滨博高速、青银高速、滨新高速等。根据此公告,9月6日零时至9月8日24时;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以上路段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而在9月6日、10月1日零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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