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创业者如何逃出抄袭魔咒
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简称:Chinajoy)现场,两名玩家拉起了一段“国产手游创新已死,抄袭=凶手”的横幅。就在几乎同一时间,围绕国内外几大游戏厂商的一场游戏版权“专利”之争也逐渐演变成了“2016中国手游侵权第一案”。游戏产品抄袭问题已然不仅仅是困扰着一些原创游戏研发者的问题,更逐渐激起了玩家们的愤怒。
“抄袭”为何成了游戏市场的普遍现象
手机游戏《Pokémon Go》迅速风靡全球让其成为众多游戏玩家们讨论的热点话题,尽管中国区尚未开放,但狂热的玩家早已按捺不住内心冲动想方设法下载了这款游戏。与此同时,在安卓应用市场一搜,数十款“高仿”产品却早已占据国内市场。但显然,山寨版与原版相比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玩家体验上都相去甚远,但模仿抄袭却早已成了国内游戏市场的普遍现象。
“造成这一乱象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创新难,复制易;二是侵权易,认定难。”面对记者的疑问,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党雷说,“近些年来,在公司涉及的一些游戏版权交易中,我们发现游戏与传统的电视剧、动漫版权问题不尽相同。在游戏作品中,游戏玩法、人物设计、美工、游戏界面以及动画效果等,想要推陈出新非常不容易,抄袭、模仿其他游戏作品则容易很多。”
党雷说,一般而言游戏属于计算机程序,是集美术、动画、文字作品等于一体的复合型作品类型,游戏的核心是玩法,也就是游戏规则,而玩法属于思想表达范畴,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因此,一款游戏的'侵权成本很低,而维权成本却相当高。
创新不易,抄袭却顺手拈来,同为文化产品,但游戏产品的特殊性却催生了一大批粗制滥造的“山寨货”。“游戏与其他文化产品不同,一部好的电影或是文学作品十几年甚至上百年都不会过时,因此作者通常都会极其小心地应对版权问题。但游戏产品却不同,一般的游戏产品生命周期很短,多在六个月到一年半之间。维权花费的时间往往比游戏的生命周期还长,一旦错失市场机遇,维权反倒成了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这样一来,侵权行为便更加肆虐。”党雷告诉记者。
创新思维变成“圈钱”思维
随着近年来的飞速发展,游戏产业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当中的重要支柱。据荷兰市场调研公司Newzoo发布的《全球游戏市场报告》显示,全球游戏市场规模2016年将达到996亿美元,中国市场占到全球游戏收入的四分之一。2015年,中国手游市场规模为71亿美元,超过美国和日本成为世界第一大手游市场。在如此庞大的吸金效应下,资本的大量涌入也让游戏制作机构和游戏项目数量迅猛增加,小到刚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创业者,大到世界知名的游戏厂商无一不想借此机会分得一杯羹。
王杰(化名)是一名走出大学校门不久的游戏创业者,凭借一直以来对游戏的爱好,毕业后的他走上了游戏创业之路。“上高中时我就梦想玩上自己设计研发的游戏,在‘双创’热潮的感召下,我觉得实现梦想的机会来了,便和几个同学一起做游戏研发。”
让王杰没有预料到的麻烦接二连三的出现。“我们没有专业的设计团队,只能凭自己的感觉”,王杰直言不讳,“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总算做出了一款还算不错的游戏,可刚发布没两天,居然就发现市场上出现许多类似的,一些还经过了专业的再加工制作,我们原版的东西立刻没了市场。”
面对这样的情况,王杰表示,为了能够维持生计,他和团队不得不放弃做原创游戏的想法,转而也走上了“抄袭”之路。
“模仿就简单多了,我们也把别人的游戏拿来做一些微小的改变,比如换一个背景环境,画面人物风格稍加改变。还省去了聚揽用户的精力,只要有人充了钱,我们赚到一笔就行,完全不用管玩家的后续游戏体验。接着再去做一个,圈一笔就换一个。”王杰坦言,这样的方式虽然背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但也实属无奈,大多数游戏创业者都这么做,这就是当下游戏市场的大环境,创业者为生存只得如此。
新规出台或可遏制野蛮生长
一项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基于良好的市场秩序,游戏产业也不例外,作为一项文化产业,加强版权保护,保持创新活力是其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位资深游戏测评师告诉记者:“精品游戏的研发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资金成本。游戏产品说到底是一种文化产品,精品游戏的形成还要根植于厚重的文化土壤,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打造精品游戏产品,不仅需要对优秀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山水文化、现代文化的深刻认知,并实现文化与技术的契合,而这些显然都是创业者难以达到的,加之一些大公司在做原创的同时也会去模仿创业者的一些创意,进一步压缩了创业者的生存环境。”
为此,今年7月,被誉为“史上最严游戏新规”的《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实行,明确规定未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移动游戏,不得上网出版运营,对已经批准出版的移动游戏的升级作品及新资料片重新审批,开始重点对游戏领域的“重灾区”手游市场进行监管。
根据《通知》要求,游戏出版服务单位必须在上网出版公测运营至少20个工作日前,将材料报送属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后者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具意见或将材料退回申请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收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材料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3个工作日内,游戏出版单位将接到批复意见。
党雷表示:“《通知》重点对移动游戏出版的审批流程做了规定,拉长了审批时间,并且明确提出各类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生产和经营单位预装移动游戏时,须核验该移动游戏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相关信息是否标明,不得预装未经批准或者相关信息未标明以及侵权盗版的移动游戏。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侵权盗版游戏上线的可能性,对于游戏行业规范发展大有裨益,相信会有助于维护原创游戏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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