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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

时间:2023-02-02 17:06:34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1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拟使用乙方 辆中型客车客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客运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客运路线:________

  二、客运期间为: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客运使用乙方车辆的营运区间为:

  四、客运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客运费用为 元(含路桥费、燃油税等)。

  甲方所属 收到乙方开具的税票后,按内部程序上报审核拨付后据实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客运使用车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的上下地点。

  3、保证乘车人员爱护车内各种设施。

  4、配合乙方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安全行车。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符合客运手续车辆且车内各种设施齐全有效。

  2、乙方应承担违反交通法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负责配置经验丰富的'司机,保证在执行业务中提供准时、安全、优质的服务。

  4、乙方对其提供的车辆定期进行消毒。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客运费用20%的违约金。

  2、因道路交通管制或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运输延误,甲、乙双方应给予充分谅解,互不追究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2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为了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享有皖d—______的所有权及经营权,现将此车租赁给乙方从事出租车营运,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乙方付甲方租金暂定为_______元/每班(白班、夜班),租金在承包期内以市场调整而变动。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风险抵押金。乙方每天晚七点到早七点交接车辆,租金每天交清。甲方交给乙方的车辆随车证件及附属设备有:(1)证件:行驶证、养路费、营运证。(2)附属设备:出租车顶灯、出租车计价器、座备胎、 。

  2、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养路费、公司服务费管理费、车辆保险费、工商费、税收由甲方承担;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车辆不能营运,乙方每天按陆拾元交予甲方,并承担车辆停驶期间和各项费用。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同甲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时换。

  6、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它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驭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8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跑长途,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依此终止合同,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

  9、出租车营运按二十四小时两班制,乙方在行车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整洁,每天检查水、机油、电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机械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赔偿,车辆如有故障应及时修理,如乙方人为损坏必须按价赔偿。乙方交班时保持上述车辆状况。

  10、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十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达成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12、因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

  13、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在乙方不愿支付或无力支付的情况下,由其担保人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3

  甲方: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要求和精神,分散我省道路客运承运人的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广大旅客的根本利益。按照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鄂运管运[20xx]186号文第六条规定,经甲方以邀标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乙方以竞标的形式取得独家承保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资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湖北省内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统保业务范围

  (一)统保对象

  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

  (二)统保险种

  甲方在保监会备案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详见《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方案》

  (三)统保标的

  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的客运车辆全部座位

  二、统保标准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设定5档责任限额,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各档限额对应保险费如下:

  每座责任限额

  4万

  7万

  14万

  20万

  30万

  每座保险费(元)

  70

  100

  200

  280

  420

  每车保险费 =(核定座位数- 1)╳ 每座保险费

  累计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承运人投保车辆座位数之和*4万元责任限额档仅适用于农村线路

  三、业务流程

  (一)客运经营承运人凭行车证至指定的乙方网点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并交纳保险费。乙方可在各地运管部门办公地点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派专人现场办理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车主凭乙方出具的保险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在运管部门办理有关营运的相关手续。

  (三)保险单、保险卡在运管部门登记、备案。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复印件。

  四、责任义务

  (一)甲方应组织、督促省内客运经营承运人按全部座位数(除司机外)向乙方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乙方按保险合同及保险单的规定出具保险单并承担保险责任。

  (二)甲、乙双方不定期召开研讨会、业务拓展会,共同研究道路客运行业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散的方式和措施。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减少险情的发生。

  (三)乙方应每年举办一次保险及相关知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对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省内大型客运公司主要人员进行保险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咨询,使他们掌握保险和风险管理知识。

  (四)甲方须督促各经营者依法投保并协调运管机构依法对未投保的企业进行处理。

  (五)甲乙双方每年应不定期组成联合调研组,了解各市州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执行情况和保险事故的理赔情况。

  (六)对于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乙方理赔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查勘、理赔指导,保证在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查勘以及快速、合理赔付,甲方有权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第三方提供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八)为了密切双方的联系与合作,双方应以文件形式将双方各级机构的联系人员名单下发各自的分支机构

  五、信息沟通

  甲、乙双方应加强业务信息的沟通,乙方定期向各市州运管机构及省运管机构提供已办理投保车辆的日期、金额、数量、牌照号及事故理赔情况。甲、乙双方于每季的第一个月的20号前核对上季的业务数据,于次年元月20号前核对全年的业务数据。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三个年度内,在甲方的组织推动下,由乙方独家承保全省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如中国保监会、交通部对承运人责任险另有规定,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修订。否则协议自行解除。

  七、协议的调整及解除

  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职责,对方有权解除协议。

  八、费率调整

  本协议所列的保险费率为协议生效后第一年的保险费率。由于是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相关风险和保险公司的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为了促进我省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以合理的成本有效地为我省承运人分散经营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实行统保的三个年度内,实行费率调整办法。即:在上一个保险年度结束后,将根据全省承运人责任保险的经营情况对次年统保费率进行调整。若保险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较少,导致保险公司上一年度经营产生较高盈利,则适当下调统保费率;若保险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较多,导致保险公司上一年度经营出现较大亏损,则适当上调统保费率。

  九、争议的解决

  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章)

  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签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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