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经济合同模板集锦8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经济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济合同 篇1
1.高校经济合同内容及其特征的分析
1.1高校经济合同
合同,是契约经济中各个主体相互往来的桥梁,是商品在交换的过程中,对活动主体行为进行有效约束的依据。它能够使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得到有效的落实。是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是经济活动合法化的保障。目前,我国高校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是指高校与市场经济活动中其它主体在自愿的前提下,以“平等、公平”为原则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1.2高校经济合同特征的分析
1.2.1从高校经济合同主体方面来看
在经济活动中的各个当事人在鉴定合同时,被称之为合同主体。合同主体依法享有合同中所规定各项权利,并承担着相应的法律义务。而高校经济合同中,至少会有一方主体,是与社会经济活动相关联的,并以自身发展为目的高等院校。这是其经济合同中最为主要的特征。
1.2.1从高校经济合同的内容来看
在开展高校经济活动的时候,一定要预先制定出科学完善的规范计划,并且要与其教育、学术、公共服务的内容相结合,在保障学校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其各项职能。由此可见,高校经济合同的内容,仅限于教育,服务,科研等方面。与其它经济合同内容相比,范围很小,区别很大。
1.2.3从高校经济合同签订程序来看
高校参与在社会经济活动的`时候,其活动的范围和内容与其它经济活动有着明显的区别,因此,其经济合同的审批签订及其履行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依照相关规定,学校在需求经济合作伙伴之前,需要首先进行投标招标活动。在履行合同规章制度的方面,高校一般都是要以学校的名义为前提,派遣法人代表与合同其它主体进行签订活动,而另外部分的工作,则是交由其它相关部门来进行。
2.当前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2.1合同内容不完善、不明确
经济合同,其内容首先要规范,对于各项责任与义务分配,一定要明确。合同的适用性是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为前提的,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则,也是要在合同生效之后方可适用的。因此,目前我国高校内部执行部门与对外业务部门联系不紧密,对于合同的制定标准不够专业,了解不够全面等现象,都有可能会造成合同签订后,学校主动权的丧失,这会造成学校经济利益的损失。
2.2合同生效时间不明确
经济活动中,参与活动的各个主体,之所以签订经济合同,就是为了使其活动内容受到法律的保障与约束,因此合同就是约束经济活动参与主体的法律条文,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是,我们要明白的是,合同并不是法律,它只是法律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只有在得到了法律认可并对其赋予法律约束力的时候,才能生效。
2.3经济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相关部门监督力度不够
合同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但是在其执行的过程中,合同中各个主体的行为活动依旧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使更好的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但是,由于高校经济合同的内容随意变更以及其财务监督部门的监控措施不够完善等原因,使其经济活动中存在很多不安隐患。这非常不利于高校经济的发展。
3.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中的合同管理
3.1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定
在高校经济活动中,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定是其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也是其行为的指导和规范。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要从学校的经济模式与发展需求方面考虑,在分析了学校实际的运营特点之后,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制度的创建。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高校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使其在执行的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各种纠纷的发生几率,在维护了学校权益的同时,也将学校的各项义务有效的落实下来。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高校经济活动得以进行的先决条件。
3.2各个机构紧密配合,团结协作
在对高校经济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除了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之外,还要将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做好。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不是一个部门或者个人所能独立完成的,它需要各个部门的团结协作。也就是说,在高校内部,应该就有一个分工明确,脉络清晰,层次多样的管理网络。对于一些重大的经济决策,应该经过先关部门的分析,表决之后,方可施行。这样一来,不但合同的中虽规定的任务能够得以有效完成,也能够减少很多无用功的产生。各个部门的有效配合,还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定期开展管理人员的培训活动
任何社会活动都是以人为主体而进行的活动,高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然也要以人为主体,在推行高校管理模式多样化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重视管理人才的培养。在学校内部,要定期开展管理知识普及活动,也要定期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好的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与职业素养,进而提升其法制观念与工作能力。
4.结束语
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各项事业都处于相对繁荣的时期,为了能够更加适应市场的需求,以及提高其自身的经济实力,我国高等院校的发展模式也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开始发展。经济合同,是高等院校与经济活动中其它主体的链接桥梁,也是其经济利益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高校经济合同的管理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经济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解除劳动关系及经济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 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工资结算至解除劳动关系日。
2、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计: 元作为经济补偿。
3、乙方应于年 月 日前与用人单位办理好移交手续,同时对甲方应尽保密义务,保证甲方秘密资料不外泄,不在外散播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论,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履行时的权利义务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即行终止,并无任何不了事宜,确认对工作期间的.薪资及相关费用已结清并无任何异议。双方对协议解决劳动关系程序及结果均无任何异议,保证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诉讼请求。
5、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经济合同 篇3
问题的提出:
1、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法院应依照什么标准进行调整?
2、如果当事人没有对违约金的约定提出异议,法院能否主动调整?
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了当事人得就违约金数额主张调整。实践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加以调整的情形时有发生。然而,在理论上,关于违约金的性质、国家干预的程度等问题依然使人困惑,而立法上,如何判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何予以“适当调整”,法律均未进一步明确,从而导致对违约金“过高”调整问题的认定和处理在审判实践中颇多争议,法律适用极不统一,司法工作者有时也无所适从。本文就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这一问题作一些理论和实务上的探析。
有的学者对实践中对违约金的调整依据的标准进行归纳,总结出如下一些方式:1、以实际损失调整违约金;2、以迟延给付一年的赔偿额不超过欠付的本金为限予以调整;3、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乘以四倍计算违约金;4、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即“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5、将过高的违约金数额减少到损失的`2倍额度;6、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总值为限”酌情予以调整;7、不采用固定比例或上限的调整方法,完全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进行自由裁量。可见实务中对于违约金调整适用标准的混乱。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违约金的适用标准也尝试作出司法解释以指导实务中的疑惑。1994年3月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法函[1994]10号)规定:根据当时央行[1990]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九条关于银行计扣逾期付款滞纳金的规定,经济合同法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199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据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7号)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1999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20xx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再未有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司法解释的修改与利率市场化的发展分不开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20xx年4月27日最新调整的利率标准,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85%.根据银发20xx第250号规定,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为[0.9,2],即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1.7%为合理。银发20xx第251号规定:“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若贷款利率约定为11.7%,则逾期贷款罚息可在此基础上加收50%,11.7%*1.5=17.55%,即逾期贷款罚息为日万分之四点八一。
根据1991年8月13日法(民)<1991>21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
经济合同 篇4
【摘要】近几年,中央对水利建设日益重视,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逐年增加,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和保障。本文总结了事业单位经济行为中涉及到经济合同方面的管理措施和具体办法,从部门职责、岗位权限、承办要求、履行程序等角度分析和解构了经济合同从签订到执行的全过程,阐明了通过对合同的规范管理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经济风险,有效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合同管理;部门;签订;审批
为规范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事业单位对外发生采购、劳务、租赁、投资、借贷、担保、筹资、融资、委托等经济行为,必须订立合同。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与外部单位或个人发生合同业务前,必须获得主管领导的授权。与对外投资、租赁、筹资、融资、担保、借贷、政府采购及大额采购和劳务有关的经济合同的签订事项须经领导层集体决定是否列入全面年度预算并予以授权,同时按管理权限履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即承办经济业务的职能部门书面向主管领导报告所要进行合同业务的性质、目的、合作方基本情况、合作方式、业务预算及期限等,同时还要经中介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及可行性分析,经领导层审批同意予以授权并履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职能部门方可进入合同业务承办阶段。严禁超越权限批准订立合同或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等合同。所有合同的签署权属于本单位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负有对签订的经济合同最终审定职责。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前期的市场调查和资信审查;组织合同的谈判;起草合同,协调、承办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及时将合同的履行情况向本部门主管领导及合同主管部门报告;承办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并及时协助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或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办理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收集整理所承办合同在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中的有关资料并归档。在拟定合同文本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方签约代表人或代理人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合同谈判应由具有合同谈判经验的人员以及相关法律、技术、财务等人员参与,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由合同主管部门和承办部门,并聘请社会专业咨询机构联合组成谈判小组参加谈判,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保存。
通过谈判,从中选出不少于两家的合作方,由单位主管领导、经营、财务、设备、技术、法律、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合同招标小组,在具备资质的招标机构对投标方进行招标竞价,中标原则为在确保质量优良的前提下标价最低。根据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1、2、3目规定的标准的项目原则上均必须招标。上级主管部门核拨经费项目及自筹工程项目物资或劳务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实施招标程序并履行合同签订程序。合同承办部门根据谈判及招标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合同拟定由承办部门的谈判人员或谈判小组负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标的明确、自愿公平、条款完整、手续齐备,合同的权利义务均衡对等,责任明晰,表述严谨准确,无重大疏漏。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合同统一文本或参照规范文本,合同签订后行政办公部门编号后与财务部门、承办部门各留一份。所有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员应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包括合同依据的计划、批文、市场调查及有关资信审查资料、合同谈判纪要、招投标资料等),送交单位的合同主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顾问以及主管领导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单位的经济利益,合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内部审计部门对合同履行审计签证及备案程序,并签署审计意见。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审计意见对合同及时修改完善,并将修改结果反馈内部审计部门。按照重要性原则,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签订的.涉外经济合同;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名义签订的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国内经济合同;以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名义签订的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国内经济合同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计机构负责审计签证和备案。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国内经济合同;以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名义签订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国内经济合同;直属单位内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由直属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自行审计签证或备案,其中金额20万元以下的各类经济合同执行备案制。内部审计部门在经审计签证及备案的合同封页加盖经济合同审签备案专用章,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员将审签后的合同递交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履行法人代表签章手续,再持经主管领导审批授权的批件,到行政办公部门进行盖章;行政办公部门合同业务管理人员根据授权批件和经济合同审签备案专用章,方可在每份合同上予以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待双方签章完毕后留存一份备案。法律法规规定需经专门机关批准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应由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凡是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向规定的部门申请登记或备案;凡是按有关规定必须鉴证的合同,必须申请鉴证;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公证的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所有参与合同订立的部门和个人对合同的信息安全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合同承办部门在双方签章后将合同及时送达有关的各方,开始合同履行阶段。承办部门要在支付合同价款前将合同递交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做好资金安排。
对依法签订生效的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变更、自行修改、解除或终止。合同虽已签订,但发现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或因政策、市场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损害相关方利益,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同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发生价款及支付方式变动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完整的文件及资料,经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签证备案后作为补充合同,履行签章完毕方可支付工程价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合同承办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并及时报告合同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签订书面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文件进行管理,重新履行合同的拟定、审计签证备案及签章程序。经协商无法解决纠纷的,应根据合同约定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消。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面履行,督促检查、验收、确认合同对方义务的履行。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履行的有关情况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汇报。财务部门将经济合同作为原始凭证进行专门管理。当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正本交给财务出纳要求履行合同时,出纳要审核合同封面是否加盖经济合同审签备案专用章后,方可予以执行。否则退回合同承办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签证及备案,通过审计签证及备案后再予执行。
财务出纳负责对签章齐全的合同要在合同正本封面内侧粘贴印花税票,并用划线法予以注销。若合同价款一次付清,财务出纳则要在封面上加盖结清戳记,并标注时间及记账凭证号;若合同价款需按进度分次支付,出纳需填制《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情况记录》表,记载合同编号、合同总价款、每笔工程款支付的时间、项目、金额、支付后的余额、经办人签字、记账凭证号,同时,在编制记账凭证时要注明合同编号,最后一笔款项支付后要将记录表余额结为零,在合同封面加盖结清戳记,并标注时间和记账凭证号。对于超出合同金额的款项支付,财务部门有权要求承办部门提供追加合同,否则不予支付。年终,财务部门将本年度的合同文本及《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情况记录》表归纳整理存档。若工程款项需跨年度支付,年终则将合同文本先行整理存档,《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情况记录》表由财务出纳单独保管,待工程款支付完毕并作相应记载后,交主管会计按合同编号补充到原合同文本之中,出纳同时也要在原合同封面加盖结清戳记,并标注最后一笔款项付清的时间及凭证号。凡不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对象和支付进度履行合同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合同主管部门每年末要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及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从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对政策的解读能力、市场规律的把握、合同履约的状况、产生纠纷的原因、解决纠纷的方法、承办部门的履职情况、审查工作的程序、授权范围的控制、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经济合同的管理对于事业单位是非常重要的,它体现着依法治国环境下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加强了对单位经济行为的自律和约束,有助于在经济交往中树立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S].20xx.
[2]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S].20xx.
经济合同 篇5
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购买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经济适用房权利义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房屋情况
1、甲方同意将以甲方名义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即甲方自愿将经济适用房权利让与乙方,由乙方享受该经济适用房产权项下所有权利。
2、该房屋位于XX县“XX花苑”小区A号楼一单元405 ,面积约135平方米(含楼递间等公共部分面积在内,实际面积以相关部门核发的房产证为准)。
二、价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将该房屋出让给乙方,总价格(含装修费)为:人民币肆拾万元(小写¥400000元)。此款于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三、因该房产关系为“经济适用房”, 在该房产未过户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甲方应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把与县教育局购房合同(协议)交给乙方保管,乙方享有该房产的一切权利;由于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房产证,并且交与乙方保管。待该房产满足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将该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若该房产过户手续费用过大,乙方可以延缓或不办理过户手续。
四、甲方义务
1、甲方要确认并保证有权转让本协议所指定的经济适用房,并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2、因该经济适用房以甲方名义购买,故应以甲方名义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及国有土使用权证、契证等,待产权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要出具各项证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3、在乙方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之前,甲方应将与县教育局签订的合同协议和房产证、国土使用权证、契证等证件交付乙方保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4、甲方在办理的房产证、国土使用权证、契证等证件手续时,在文件规定享有使用面积内的费用由甲方自负,超出文件规定部分面积的差价费用由乙方承担。
5、该房在过户到乙方名下之前,甲方仅为该房产名义上的权利人,甲方不得再将该房产进行买卖,不得将该房屋用于各种抵押、担保等,并保证未涉及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债权或债务,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的儿女、亲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提出收回使用。
五、乙方义务
1、乙方要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2、乙方负责承担超出文件规定部分面积的差价费用。
3、乙方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未过户之前,不能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并退还乙方支付购房费人民币肆拾万元。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使用权,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夫妻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经济合同 篇6
【判断题】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
(对 、错)
正确答案: 对
【判断题】
承租人以出租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时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主张出租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对 、错)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
承租人以出租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时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主张出租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知识点:租赁合同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经济合同 篇7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关于加快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的通知》武政(1998)125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住宅小区【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销(预)售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房屋销(预)售许可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号房。
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___层。
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房屋【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根据市房地局、房改办同意楼层调节系数,实际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 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百 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有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______________面积误差比= ×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后,出卖人才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_(该比例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该房屋经建筑单体竣工验收合格。 该房屋经综合验收合格。 该房屋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该房屋取得经济适用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并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经济适用房交付买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买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屋结构形式、户行、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7) 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_________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买受人,并按 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扎、设备标准承诺的为月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
1、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房屋 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__________日内,将办理 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包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_______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交付使用时,出卖人应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房屋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与功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房屋有关联的共有部位和设施的实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页,一式 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份,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房屋预(销)售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配套设施费用明晰
附件二:公共部分与功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经济合同 篇8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2、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必须合法,否则格式条款无效。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效的格式条款有( )。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B、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C、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可以撤销的是(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的要约
4、甲、乙两公司拟签订A商品的购销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甲公司故意隐瞒了提供的A商品是赝品的关键事实,后经乙公司调查发现,给乙公司造成损失60万元,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根据合同法规定( )。
A、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自行承担损失 D、甲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5、甲公司于6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 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6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6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6、张某是某石油公司的业务员,一直代理公司与某农机站的石油供应业务。后张某被石油公司开除,但石油公司并未将此情况通知农机站,张某仍以石油公司的名义与农机站签订了合同,该合同属于
A、效力待定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有效合同
7、甲与乙签订一份约定由丙向乙履行的合同,后丙履行合同因不符合约定而构成违约。根据规定,该合同应由( )。
A、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B、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D、甲和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8、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9、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B、通知丙公司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直接要求丙公司代替甲公司偿还欠款
10、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有关承担民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1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 )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A、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 B、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之日
C、保证期间届满时 D、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时
12、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B、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C、应当告知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
D、即便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依然有效
13、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押权的设立时间为( )。
A、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D、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14、下列有关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B、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
C、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必须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D、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可能不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15、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万元的建材,甲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支付了30万元。后乙公司违约,法院判决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支付的金额为( )。
A、60万元 B、50万元 C、40万元 D、30万元
16、甲、乙企业于20xx年4月1日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4月10日前到甲企业的库房领取全部货物,但由于乙企业的原因,乙企业于4月20日才领取该批货物,但4月15日因甲企业的库房发生火灾,致使部分货物受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乙企业应当自( )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A、4月1日 B、4月10日 C、4月15日 D、4月20日
17、债权人甲下落不明,致使债务人乙难以履行债务,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 B、应由乙承担 C、应由甲、乙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18、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超过损失的( ),可以认为是“过分高于”。
A、10% B、20% C、30% D、50%
19、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该法定期限为( )。
A、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3个月内
B、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
C、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
D、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2年内
20、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C、王某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范围支付利息
21、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 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
22、A市的甲工厂与B市的乙银行订立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银行向C国的丙公司购入一套设备供甲工厂使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工厂要求乙银行承担设备的日常维修,乙银行拒绝。应承担该套设备的维修义务的是( )。
A、甲工厂 B、乙银行 C、丙公司 D、丙公司在我国的分支机构
23、甲公司承建乙公司的一栋商品楼,在施工期间,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场地,甲公司要求顺延工程日期
B、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甲公司允许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D、因发包人变更计划,甲公司要求增付返工费用
24、下列有关客运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一般情况下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易燃物品 C、旅客超过限量携带行李时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D、旅客甲在途中自身疾病突发,承运人要对甲承担赔偿责任
25、下列有关技术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妨碍技术进步的技术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B、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C、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D、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6、甲将一批货物交给乙仓储企业仓库向甲企业签发了仓单并盖章。某日,甲欲将该批货物转让给丙,在仓单背书过程中,下列符合规定的是( )。
A、甲企业在仓单上背书后即可转让 B、甲企业将仓单交付给乙企业即转让
C、甲企业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乙企业签字或者盖章后即为转让
D、甲企业经过乙仓库的书面同意后即为转让
27、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B、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C、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D、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8、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但发生了一定的费用,居间人可以要求
A、当事人各自支付报酬 B、当事人平均负担报酬
C、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D、当事人平均负担报酬并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9、下列属于要约的是( )。
A、某股份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B、某公司在电视台上播发的售房广告,但称“价格面议”
C、某工厂在报纸上发出的拍卖公告
D、某已处于运营中的自动售货机,投入一元硬币,则自动送出一杯可乐
30、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此保证属于( )。
A、保证 B、一般保证 C、连带责任保证 D、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31、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下列关于保证责任承担的问题表述正确的是( )。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32、当事人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时成立的是( )。
A、建设用地使用权 B、建筑物、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C、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D、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33、下列关于抵押合同的形式,正确的是( )。
A、抵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 B、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
C、抵押合同口头、书面订立均可 D、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合同以外的其他方式订立
34、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履行期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履行期限为( )。
A、2个月以上 B、1个月以上 C、1年以上 D、6个月以上
35、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A、2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60万元
36、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乙购买甲的一辆卡车,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8万元,后丙又向甲出价10万元购买,甲遂与丙签订了购买合同,在卡车未交付和未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的情况下,乙、丙均要求甲交付该卡车,关于该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先与甲签订合同,甲应将卡车交付给乙 B、丙出价较高,甲应将卡车交付给丙
C、甲可以自行决定将卡车交付给乙或丙 D、经丙同意,甲可以将卡车交付给乙
单项选择题答案
1、【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合同法(分则)》列明的有名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格式条款的使用限制。如果格式条款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另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C项对格式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的,并不能判定条款无效,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4、【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本题中合同未成立,甲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5、【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在本题中,甲公司的广告包括了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构成要约;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做出承诺,因此甲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6、【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表见代理。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张某虽然已被石油公司开除,但石油公司并未将此情况通知农机站,农机站有理由相信张某仍是石油公司的代理人。因此,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7、【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规定。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违约责任应由债务人承担。
8、【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9、【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0、【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无效担保合同的责任。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11、【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12、【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财产的转让。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13、【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质押的相关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14、【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当事人合并或者分立后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15、【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定金应为20万元,多支付的10万元无需双倍返还。
16、【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17、【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题目中,甲是债权人,债务人乙将标的物提存后,风险是甲承担。
18、【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 “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9、【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合同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1)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2)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20、【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利息支付的规定。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1、【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2、【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承担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23、【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4、【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客运合同的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25、【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技术合同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26、【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仓单转让的方式。根据规定,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27、【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8、【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当事人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9、【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30、【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方式。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31、【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2、【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登记。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33、【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4、【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留置权的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履行期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履行期限应当为2个月以上。
35、【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36、【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动产买卖合同。根据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题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
【经济合同】相关文章:
经济合同六篇05-08
【精选】经济合同三篇05-10
【精选】经济合同4篇05-02
经济合同三篇05-02
精选经济合同4篇05-03
【精选】经济合同四篇04-26
【实用】经济合同四篇05-07
有关经济合同4篇05-08
【热门】经济合同三篇05-08
关于经济合同7篇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