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协议集锦15篇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人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人协议1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伙人协议2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一、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五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 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七、运营责任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 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 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协议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等×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 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第四条 事务所经(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 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决算、招投标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非鉴证客户会计顾问;为非鉴证客户代理记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帐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 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略)
第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各合伙人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略)
第十四条 出资方式(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 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合伙人协议4
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馆,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馆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馆,范围包括烟酒销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人协议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 、… 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
二、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法定地址: 。 公司经营期限: 。
三、公司法定股东共 个,分别为 、 、… ,由 出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各股东出资方式为: 出资 万美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 万美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五、股东应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月内认缴出资额的 %, 个月内认缴出资额的 %,其余部分在 年内缴清。 六、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七、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签订。 (股东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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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经贸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生产、经销***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牌荞麦壳保健褥是我公司独立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产品, XX年10月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专利号:****05293.6)。该产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实用价值,经济效益可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 )市、区县生产经营***保健系列产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保健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甲乙双方议定,乙方为进入该产品市场的初级阶段,对生产、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三、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万元整;包头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四、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应定为“**(地名)分公司”,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参股生产此类产品的公司。
五、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荞麦壳保健系列产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润分成:
1.由甲方销售,在成本价的基础上,再给乙方供货价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销售,甲方收取供货价30%的提成。
3.结算时间按(月、季)实行。
4.结算方式,须双方同意,现金和货物都可。
七、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本合同可再延续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八、未尽事宜,协商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人协议6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戊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范大姐修脚之家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系该店铺的。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20%。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年月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
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九、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五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
丁方:(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
戊方:(签字并按手印)年月日
合伙人协议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
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合伙期限为三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________万元,计________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________元),门面押金(________元)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四、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当天财务情况。
五、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1、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________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责任分担合作风险。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八、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1、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1、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2、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九、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合伙人协议8
转让方(甲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住所:身份证号码:
鉴于:
1、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福州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号为:)。
2、甲方出资元,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____%,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3、甲方拟将持有合伙企业的____%的财产份额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基于上述条款,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1、本协议转让标的是指:甲方持有合伙企业的____%的财产份额。
2、甲方保证对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____%的财产份额及基于该财产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于本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转让予乙方,同时甲方按照《合伙协议》而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也于该日转移给乙方。
3、甲方承诺,上述其持有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以转让。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支付
1、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____%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债权债务处置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后,乙方共持有合伙企业的____%的财产份额,享有有限合伙人权益,承担有限合伙人义务。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基于甲方转让财产份额完成日之前合伙企业存在的所有债务和责任,乙方以其受让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转让的实施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其持有合伙企业的____%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日,即视为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
2、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供办理转让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之目的使用。
第五条、保证及承诺
1、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其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乙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告知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比例:合伙企业利润的20%归普通合伙人享有,80%归有限合伙人享有,在合伙企业向各合伙人分配利润时支付;全体有限合伙人按照利润分配时各自的合伙企业出资比例分配。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上述损失赔偿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第七条、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使用。
转让方(甲方):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协议9
合伙人:甲(姓名):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
经双方同意合伙经营V1国际造型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V1国际造型理发店,总投资为万元,
甲: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乙: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金额元占投资总额的%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合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合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权;④。第四条每月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
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
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协议10
合伙人:甲(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
合伙人:乙(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元(大写: ),甲出资 元(大写: ),乙出资 元(大写:,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总额的`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协议11
一、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二、企业名称:东来顺火锅店 普通合伙企业
三、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寺中山路店
四、合伙的目的和经营范围:合法经营,共同盈利,创造火锅新时代!
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五、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 甲:***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乙:**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丙:**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丁:**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六、出资和缴付期限
七、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
1、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按纯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纯利润的90%,按出资比例分配。
3、亏损时,如果继续运营,则按出资比例承担亏损,如果解散,择清算合伙企业共有财产,仍没有还清债务,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八、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丁委托甲乙丙管理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丁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甲负责制定火锅店的营销策略;乙负责大堂事务,包括采购和解决纠纷等日常事务;丙负责研发迎合广大消费者口味的火锅底料;四人可共同讨论火锅店的一切事务。
4、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九、 入伙与退伙
1、入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2)合伙经营连续在15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4)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5)或者用下列规定: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协议进行清算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全体合伙人内部协商裁定,拥有一票否决权 2、协商不一致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退伙
十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当出现如下情况时解散: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清算:(1)按出资比例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十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否则造成企业的损失由该合伙人自行承担;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本协议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协议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 事务所中文名称为:_________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 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代理记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账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 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姓名
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号码
第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各合伙人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占合伙人出资总额百分比
第十四条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 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第四章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务账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合伙人的义务
(一)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四)认真完成合伙人大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六)涉及事务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报告;
(七)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或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事务所利益有冲突的活动;非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向外提供担保。
合伙人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所得的收入应当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由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在从事与事务所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该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其他合伙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的个人行为,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事务所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注:合伙人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比例和分担,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据事务所发展状况,结合其他员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事务所存续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事务所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权益均为事务所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第五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符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吸收事务所执业所必须的具有其它执业证书人员);
(二)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五年;
(三)年龄在60周岁以内且未办理过离退休手续(含内退、病退、离岗退养);
(四)以往3周年内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或主管财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五)在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入伙必须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八条 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事务所的账面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连带责任,但其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 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入伙出资额及权益比例。
第三十条 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_________年内(注:不少于5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退伙,如因特殊情况退伙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事务所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应当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伙人在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的员工;
(五)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上列事实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其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退伙
(一)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其他必须退伙的情形。
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协议;
(二)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三)被吊销执业资格;
(四)因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有意违背协议的规定或严重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采取不合作态度,给事务所带来严重后果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协议第十九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
(八)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上述原因被除名的,其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合伙人被除名后,其合伙权益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其权益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
第三十六条 退伙人应得权益,原则上应以现金支付。一次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务所应与其签订支付协议,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六章 组织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职权为
(一)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二)审议批准事务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
(三)决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选举、更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事务所名称的改变;
(六)决定修改合伙人协议和事务所章程;
(七)决定事务所的终止及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
(八)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九)决定设立分所或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
(十)决定增资、减资;
(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十二)通过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前款第(二)项按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第(五)项、第(八)项规定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各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到会人数达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时为有效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每年的定期会议为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主任会计师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时,合伙人会议必须召开。
第三十九条 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是事务所经营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委员等若干人组成。
第四十条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决定合伙人内部组织分工;
(二)事务所部门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四)拟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及工作规则;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
(七)拟订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八)拟订事务所增、减资草案;
(九)拟订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修改草案;
(十)拟订分所的设立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草案。
(十一)业务报告出具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时,会议必须召开。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会出席方可举行,主任或其他委员无故拒绝召集、参加会议时,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可以召开会议。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除业务报告的出具须经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以外,会议讨论和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 主任会计师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三条 主任会计师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四)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五)根据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权;
(六)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 事务所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递延资产采用分期摊销。
第四十七条 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工资、资金分配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四十八条 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年终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月末查询事务所的财务情况。
第四十九条 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按期编制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纳税报表和其他需要上报资料。同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五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清缴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及其他应缴款项。事务所可以用风险基金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第五十一条 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度累计亏损后尚有结余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年度利润总额在扣除所得税后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不低于30%)后,其剩余利润可作分配。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 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的;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只剩一名合伙人;
(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五)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事务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三条 事务所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五十四条 事务所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事务所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五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事务所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事务所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事务所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事务所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六条 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事务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事务所所欠税款;
(三)事务所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五十七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或按出资比例)分配。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平均(或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十八条 事务所解散后,原合伙人对事务所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事务所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事务所注销。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协议自事务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一条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修改、补充后的协议效力高于修改前的协议。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必须对协议修改的几种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协议规定的事项与其相抵触;
(二)事务所情况发生变化与协议记载事项不一致;
(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经营过程中的争议、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以事业为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省注协一份,事务所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协议13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
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合伙人协议14
甲方(退伙人):
乙方(非退伙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于20xx年01月01日订立了《上海小苗网络科技企业协议书》,合伙经营事业。于20xx年01月3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注册成立了上海小苗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因合伙人刘宏凯、赵祖义、朱红、陈跃辉意欲他迁,另图事业,提出声明退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订立退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刘宏凯、赵祖义、朱红和陈跃辉退伙。
第二条甲方退伙后,自20xx年6月11日起,上海小苗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证件和手续及世界农业超市(网站)归乙方共同所有;继续经营该企业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应缴税款;以及乙方将来经营的一切事项之权利义务均归乙方享有承担,与甲方无干。
第三条合伙企业原购置的所有设备概归乙方享有。
第四条合伙企业截至20xx年6月11日为止的债务,已经甲乙双方结算,且甲乙双方均承认结算后的债务。见附件一,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出异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全体合伙人各执一份,企业存档二份。
甲方(退伙人):
1、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2、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3、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4、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乙方:
1、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2、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合伙人协议15
甲方:
乙方:甲方是一从事研发lq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环保节水技术开发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手续,资信完备,时机成熟,平台稳固。该工艺技术为职能部门,实属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市、区县经营lq污水再生里头用利用设备,开发该地区污水处理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双方议定,()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北京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
六、污水再生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奖励提成
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20%(税前)提成。
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归乙方所有。3、正常报价20%奖励提成中下浮部分,计算到乙方。
八、兑现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50%的余款付清。
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本合同可再延续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十、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xx-xx 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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