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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2-11 09:26:0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实用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实用6篇】

工程合同 篇1

  年度编号:_________

  项目级别: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___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 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条 贷款利率为年息______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 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 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 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2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建工集团承包的XXXXXXX经济实用房6#、7#楼施工劳务主体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如下,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劳务主体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价格: 元/平方米,基础屋面加1层建筑面积,以上按建筑面积实算。

  三、如遇图纸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工程所用塔吊由甲方专人指挥,至主体封顶为止。

  四、若建设单位强调使用自拌混凝土另加人工费。

  五、付款方法:

  主体阶段按总造价的%付款,每完成每幢每层付款一次,均付 %,主体封顶后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

  六、工期严格按照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施工期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因风、雨、停水、停电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迟,工期相应在顺延,停水电2小时延期半天。

  七、甲方因资金不及时给付乙方,乙方有权停工,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工人误工费,工期相应顺延。

  八、施工质量,乙方必须达到优质主体工程,优良工程标准,若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必须维修达到质量标准。

  九、施工安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十、双方责任、权利。

  (一)甲方:

  1、甲方负责提供材料至现场;

  2、甲方提供技术指导,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施工资料整理,施工验收组织协调;

  4、甲方负责质量、安全、工期监管,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又处罚权。因甲方监管不到,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必须根据合同付款方法及时支付劳务费,保证做到不挪、不扣;

  6、若乙方确无施工能力,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权,乙方无条件退出,并承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7、甲方必须安排专职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提供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承担质量、安全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

  1、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领导,接受甲方监督,服从甲方安排。

  2、乙方必须按照市级文明工地组织施工,否则造成罚款乙方全部承担。文明施工所需材料由甲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罚款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合理安排,调配施工人员,在节假日及农忙几节,保证正常施工。

  5、乙方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切规章制度,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支出,乙方自负。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自签字之日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湖北晟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公司综合楼室内地面的地砖、内墙砖、卫生间地面及墙面、工程本着公平、公正、相互合作的原则,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单价:

  1、内墙工程计量方式: 按规格实际粘贴的工程量。。卫生间地面及墙面铺贴,按实际面积计价。其它踢脚线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米计算。

  2、工程综合单价: 地砖 18 元/m2, ,墙砖、卫生间地面及墙面25 元/m2 ,踢脚线 5元/m. (含材料转运)

  二、付款方式:

  1、单体工程施工面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已完工程量的5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80﹪。

  3. 剩余款项工程竣工后一年内付清。

  三、甲方权责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人员组织及工程质量上不能达到甲方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更换施工班组。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违反规范要求的进行经济处罚。对有危害人生安全的部位,有权立即停工要求整改。

  3、甲方提供电源、水源。

  四、乙方权责

  1、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及指挥;

  2、乙方必须在甲方安排的'工期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3、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清,负责对施工的建筑垃圾清除;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乙方提供墙地砖施工必须的工具;

  5、乙方必须对每班的施工的墙地砖清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对甲方验收不合格的地方应及时整改清理。

  6、所有材料的室内转运、砂灰的拌制及转运所有用工均由乙方负责。墙砖乙方必须采用白水泥勾缝,勾缝用工乙方负责。

  五、安全责任

  1、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经济、民事及法律责任;

  2、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甲方检查到如果未佩戴,对每人每次处以50元罚款,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工程质量控制

  1、墙砖、地砖、质量控制:立面垂直度2mm内,表面平整度

  1.5mm内,阴阳角方正2mm内,接缝直线度2mm内,接缝宽度2mm内。不能出现空鼓现象,发现一处要求返工并赔偿两倍的材料损失费。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返工,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七、工程工期:自 20xx 年 10 月 20日至20xx年 11月 20 日, 30 天内完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

  八、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余款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10月20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承包方:

  工程名称: 承包范围: 装饰、安装

  乙方式: 劳务包干(包部分辅料)

  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_ 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_ _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二、乙方式与要求

  该工程甲方采取清单计价组合成总价的形式,以包工、包费用、包食宿方式承包给乙方。要求承包队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主要工种要有上岗证书,并且编制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存档备查。

  三、工程承包价格与内容

  1、经双方协商,该_ 工程按人民币大写: .(¥_元,即清单总价 元+6%辅料等其他费用 元)的承包总价由乙方进行承包,其承包单价包括以下内容:完成建设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交底纪要、变更的有关施工的全部内容;现场规整、垃圾清理与现场范围内的运输;施工现场范围内地面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制作设备的维护、保养;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临水、临电的管理;脚手架的搭拆、清理与堆放;材料的节约;与其他各专业队伍配合等内容。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洽商变更项目的单价执行合同单价,合同单价的计算和乙方供机具辅料范围、报价组成以及计算方式详见附件。

  3、乙方应认真勘察现场,并综合考虑现场条件的各种因素,不得以任何原因在结算中增加剔凿、开洞、结构的修补、因房间的找正找方引起的尺寸偏差造成抹灰、粉刷石膏及腻子增厚、贴布及地面垫层增厚等相关费用,此费用一旦发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发现各施工分项中出现进度、质量达不到甲方或业主的要求,乙方必须及时调整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甲方或业主满意的,甲方有权直接更换施工队伍来完成此分项工程施工任务或直接解除乙方的承包合同;其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

  根据业主要求,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因此单项承包必须确保优良,如本工程质量被评定为优良工程,甲方适当给予奖励,如承包单项评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劳务结算中扣除。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及中途进场人员必须经公司专职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中途进场人员,如若未经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依人数处以每人500元的违规罚款处理,并由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带好安全帽,装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工期控制节点,认真组织,精心测量施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给予乙方处罚。

  五、文明施工与奖罚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手册,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把好材料节约关,不准乱锯、乱丢、浪费材料,如发现在分清责任后给予罚款(材料损耗量参照北京市20xx年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附表执行)。同时,乙方负责人必须管好自己的队伍,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参加施工人员将身份证及有关证件报甲方存档。未满法定年龄,不得来工地做工。如有违反规定者,参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在工程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均在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六、付款方式与工期:

  该工程无预付款,乙方队伍进场后,其先期费用由乙方负责,后期按月进度的70%支付劳务费(每月20号前由乙方上报月劳务进度工程量至甲方项目部项目经理和执行经理核实并签字后报合约部审核,次月15号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80%,办理结算后两月内付至结算总款的95%,留5%保修金待两年后付清(第一年支付2%,第二年支付3%)。

  开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 年 月 日

  如果非甲方原因,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 1000.00元/天的工期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同时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的权力。

  2.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3.甲方提供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劳务合同约定和业主付款情况支付劳务费。

  4.甲方对乙方提供来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一律清退,不得入场施工。

  (二)乙方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必须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或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由乙方承担返工及修复的费用。

  2.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乙方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以甲方名义发生的任何对外经济活动属于无效行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若是因此对第三人承担相关经济责任,有权在支付乙方款项时抵销或另行向乙方追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的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所分管的项目必须清晰,不得任意调换现场管理人员,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每天上下班实行打卡实名制,以便建委备案和公司项目部对现场人员的掌握了解;

  7.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资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要求,主动承担合同内容的全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

  8.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乙方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人身伤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所承担施工的本工程如若有合同外增加项目,乙方必须实行先施工后定价格的原则,合同清单内有同子目/项的,结算时执行相应价格。对于未包含的子目/项的,乙方不能拒绝施工,该内容应于施工完毕后,经项目部确认工程量,待工程结算时商定价格,一并计入结算价中。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11. 乙方必须在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的人工考勤数量,并由乙方所指定的负责人或合同签署人签字确认,该数量必须属实,与打卡记录上人数一致。乙方不得无故拖欠其所辖施工人员工资,乙方不得使用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不得瞒报,私自使用。同时乙方应提供所有现场人员名单、身份证。

  12.乙方指定为乙方工程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保证每天都在施工现场,负责对现场的人员进行工作安排,对本合同工程现场文件的签署及各种材料的管理。乙方负责人还应管理好现场施工队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卖淫等。一旦造成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13.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不得消极怠工。

  14.本合同承包价格已包含施工现场的临时停水停电而引起的误工费用,乙方不得再次索要误工费。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安排好施工人员作业,保证施工进度与质量。

  15.本合同承包价格已包含一切甲供材料到场后交由施工队负责的搬运至指定施工地点及保管费用,乙方不得因施工情况以任何理由增加运输费用,如在乙方施工或保管期间造成材料损失损坏、滥用或丢失等,乙方应照价赔偿,该费用由当月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八、违约责任与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须追究违约方责任。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进行履约,对工程进展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更换队伍,乙方按所完成内容分包造价的70%结算并无条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各方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广场硬化。(见图纸,以预算单中的项目为准)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年月日,竣工日期为 年月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总造价:大写:¥: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竣工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条款:

十五、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工程合同 篇6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 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的效力问题,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合同是否有效决定了官司是否打不打,如何打的,直接影响了诉讼最终效果。

  执业实务过程中,碰到建筑施工企业咨询工程项目纠纷的处理问题时,我们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合同的效力问题,特别是诉讼过程中,合同是否有效决定了官司是否打不打,如何打的,直接影响了诉讼最终效果。结合执业实践,本博主将常用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法规列举如下,供各位建筑界及相关法律界朋友参考。

  一、《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利益; 分析:理解该条的要点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

  二、《建筑法》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

  分析:《建筑法》上述的一系列规定,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是不能承建相关工程的;二是对合法承包、违法挂靠、联营、非法转包、合法分包、违法分包等一系列建筑合同行为进行了法律上的界定。

  三、《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资的项目; 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xx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分析:《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对该条的理解必须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来理解;二是在法律责任章节里用六条规定来明确了招投标后合同无效的情形。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质等级的; 工企业名义的; 效的。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分析:该司法解释是目前为止我国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最全面、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热点争议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解答。稍有遗憾的是该解释对合同效力的规定范围较前述几个法律的规定来说是缩小解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其它情形能否认定为无效?该解释的出台在这方面引起了不必要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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