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秘专业毕业的开题报告
一、实证研究/描述研究的“基本主题”
如果研究者采用“描述研究”(尤其是“质的研究”)展开自己的研究,那么,这种研究往往具有归纳的性质。归纳研究不可能在研究之前就已经获得了“结论”或“基本事实”,研究的“结论”或“基本事实”及其“关键词”往往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逐步产生或在研究的最后逐步提升出来。
但是,即使是质的研究(比如观察与访谈研究),研究者在提交开题报告之前,也要做必要的试探性研究,通过试探性研究获得初步的印象和初步的体验,然后在这些初步印象和初步体验中提出自己的“基本主题”。因此,“质的研究”的开题报告应该安排在研究的“中间”,而不是在研究的“开始”。或者说,对于“质的研究”来说,只有等到研究者做了一定的探索性的'观察或调查并形成了“基本主题”之后,这种研究才正式“开始”、“启动”。
这样看来,“质的研究”所隐含的“归纳”精神并非意味着研究者可以在开题报告中不确定任何“主题”。既然选择了“质的研究”,研究者就应该接受“质的研究”的挑战,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所谓更高的要求是指:研究者在开题报告前需要做必要的试探性的研究。对于做“历史研究”的研究者来说,在开题报告前他需要做必要的文献检索和文献解读,并在文献检索和文献解读中提出自己的研究“主题”或“假设”;而对于做“观察研究”的研究者来说,在开题报告前他需要到实地做必要的试探性的观察,并初步提出研究的“主题”以及相关的“关键词”,然后再根据初步的“主题”和“关键词”去做必要的文献检索和文献解读。
也就是说:对于质的研究来说,“基本事实”可以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产生和归纳,但是,研究者在开题报告中至少应该经过试探性的前期研究提出自己的“基本主题”并做相关的文献研究。
二、理论研究/批判研究的“基本立场”或“命题”
“选题”意味着研究者确定自己打算研究的“主题”。但论文的“主题”并不见得显示了论文的“命题”。比如,《学生地位问题研究》是一个论文“主题”,但这个主题并没有显示出它的“命题”(或“假设”)。如果研究者在前言或正文中进一步提出“学生第二”(即“教师第一,学生第二”),那么,这个“主题”就有了自己的“命题”(或“假设”)。
在表述自己的主题时,研究者可以在论文的“标题”中直接显示“命题”或“立场”,亮出自己的底牌。比如:《学校即社会》、《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这个主题改写为:“教学做是合一的”或“教学做应该合一”)、《从臣民教育走向公民教育》(这个主题可以改写为:“臣民教育是反人性的教育”或“公民教育是进步教育”),《一个真实的假问题——“师范性”与“学术性”之争的辨析》、《道德虚伪性批判》(这个主题可以改写为:“某些道德教育是教人做虚伪的人”;“虚伪的人是违反人性的”;“怂恿学生做虚伪的人的教育是应该批判的”);
当然,论文的“主题”也可以不直接显示“命题”,等到撰写论文的前言和正文时,再提出并解释自己的“命题”。比如:《学校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研究》、《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江村经济》,等等。
也就是说,如果研究者在自己的主题(论文“标题”)中没有直接亮出自己的命题,那么,研究者就应该在开题报告的前言中以及和论文的正文中明确地提出自己的“命题”并为自己的“命题”提供辩护和论证。
一般而言,只有陈述句才表达命题,它表明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比如,在下面这些句子中,有的句子是命题,有的句子不是命题:
人是教育的起点。
人是教育的起点吗?
要关注每一个孩子!
其中,语句是疑问句,它仅仅提出问题。语句是祈使句,它表达一种要求、愿望。这几类语句都没有直接描述事件,也这就无所谓真假,因此它们不表达命题。语句则不同,它作为陈述句,描述了人与教育的关系。这个描述也许是符合事实的,也许是不符合事实的,但研究者可以解释和论证它是符合事实的。
严格来说,命题不能用祈使句的表述。但是,所谓“不能采用祈使句”这个说法也只有相对的意义。很多教育研究者还是愿意把“应该”、“必须”、“要”等表达“赞成”或“反对”的祈使句也视为命题,比如《让课堂焕发生命活力》、《反对X八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改造我们的学习》、《不能教教材,应该用教材教》,等等。原因在于,这些祈使句本身已经隐含了“如果……那么……”或者“……是……”、“……不是……”的语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