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局涨工资2014最新消息

时间:2017-01-08 编辑:1037 手机版

  按照铁道部《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岗位工资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8〕25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职工收入稳步增长,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职工局岗位工资,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职工局岗位工资的原则

  1. 坚持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相适应的原则。

  2. 坚持以提高岗位工资为主、保持岗位工资排序的原则。

  3. 坚持向基层、向生产一线、向低收入职工倾斜的原则。

  4.坚持较大幅度提高低档序职工的增资水平、适当缩小收入差距的原则。

  二、提高职工局岗位工资的范围

  为铁路企业在岗职工、铁路局组织输出的集体外出劳务人员、经组织安排离开工作岗位到学校学习的原在岗职工。

  三、提高职工局岗位工资的标准与方法

  1-9档提高局岗位工资260元,10-21档按10元的档差递增,22-26档提高局岗位工资390元。以本人现行的局岗位工资标准档序对应提高

  四、几项具体规定

  1. 从2009年1月1日起,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临时工资的标准提高260元,按照提高后《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临时工资标准表》进行调整。

  2. 个人外出劳务人员、女职工休长假人员、自费长期(半年以上)脱产入学人员、待岗人员,提高档案内局岗位工资,从上岗次月起按提高后的标准支给局岗位工资。

  3. 局劳动力调剂站管理的复员退役军人(不含个人外出劳务和待岗人员),按部岗位工资6档进行调整。

  4. 2008年12月31日正在学徒、熟练的人员,在按规定支给临时工资外,从2009年1月1日起,生活补贴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60元;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学徒、熟练人员,在按规定支给临时工资外,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支给260元。上述人员学徒、熟练期满上岗工作以后,生活补贴停止支付,工资支付按现行规定办理。

  5. 针对运输主业和辅业实施分类管理的实际,根据多经企业的效益情况,在执行工资总额计划的前提下同步安排提高多经企业职工岗位工资工作。

  6.执行局岗位工资的人员,实行易岗易薪,局岗位工资标准随职工岗位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五、组织机构

  路局成立领导组。

  组 长:局长、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路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劳卫、人事、财务、审计、企管法律、社会保险管理处处长,宣传部部长,工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劳卫处、人事处、财务处专业人员组成。

  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挂帅,根据本文,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

  六、实施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提高企业职工岗位工资,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铁路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要求把好事办好。

  2. 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学习领会铁路局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共同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在春节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3.严格执行政策。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工资纪律,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范围和标准。凡出现违规问题的,路局将严肃追究责任。

  4. 加强政策宣传。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 确保安全稳定。各单位要以提高职工岗位工资为契机,进一步动员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确保运输安全和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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