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存在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正式被打破。
参与此次改革的范围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纳入社保体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缴纳比例与企业相同。单位缴纳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为了保障社会公平,《决定》指出,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引人关注的是,《决定》明确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房连泉分析,缴纳职业年金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的退休金待遇不会降低,企业退休人员和他们的差距短期内仍将存在,但制度并轨为将来填补退休金鸿沟和今后的进一步改革奠定基础。
退休金会缩水吗?
“8%+4%”的职业年金等于开小灶
根据《决定》,单从基本养老金这一块来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跟企业职工的参保方式、缴费比例及计发方法统一起来了。这似乎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相比以往的退休金将大幅缩水,因为此前,他们每月的退休金能达到退休前月薪的90%之多,而现在跟企业一个标准了,只能领到退休前月薪的50%左右。
不过,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房连泉说,现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长舒一口气了,因为从新出台的方案看,虽然制度上并轨了,但退休待遇并不会降低。
《决定》的基本原则中明确,改革前后相衔接,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并确定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思路。
“跟我之前预测的差不多,新方案一定会有补偿机制。”房连泉解释说,除了基本养老金,《决定》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了“小灶”——职业年金。《决定》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8%+4%’的职业年金是一个很高的比例了。”房连泉说,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将由国家财政补贴,但是如何开立账户、如何计发、如何领取,相信人社部不久就会出台具体细则。
据悉,目前企业年金的发放方式有两种:一是退休后一次性提取,二是按月领取。如果参照企业年金的发放方式,公务员退休后一月拿到上千元职业年金很轻松。
到手工资会减少吗?
12%要被代扣,会适当涨工资
纳入社保体系之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将建立社保账户,这意味着将从每月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那么,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到手工资会不会下降? 根据《决定》,个人要拿出8%的工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此外,职业年金部分,每月还要扣除4%用于个人缴费。所以,两者相加,每月要扣除12%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一名公务员的月薪为4000元,改革之后,他每月拿到手的钱会比改革前减少480元。
这是否意味着公务员吃亏呢?房连泉不以为然。他分析说,首先,等他们退休之后,这部分钱都会再以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形式返还本人;其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也在酝酿,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涨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适当涨工资,使扣除个人缴纳部分之后,拿到的工资能与之前基本持平。
职级差距还这么大吗?
不怕被处长甩一条街了
因为养老金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所以即便你在机关混了20年都没当上领导,也不用担心退休金会比处长厅长低很多了。
房连泉分析,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与工龄、职级密切相关,这导致领导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有不小差距。而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纳入社保体系,与企业退休人员在一个大锅里“分食”,谁拿得多,谁拿得少,缴费年限将是重要因素。这就意味着,只要你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上司领的退休金还多。
不过,房连泉指出,要实现完全平等,还需要进一步配套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因为除了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基数也是决定退休金多少的重要参数。
此外,养老金改革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另一大利好是跳槽更无后顾之忧了。房连泉说,此前,机关事业单位不需缴纳养老金,也就没有养老金账户,如果他们跳槽到企业,就会面临一个问题——那么多年的工龄白费了,养老金还得从零开始。
此次《决定》明确,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则既转关系又转基金。这就意味着,有了养老金账户后,即便跳槽去了企业,原来缴的养老保险费依然算数。
事业单位固定工咋办?
“编制外”暂时没有考虑
半个月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首次披露养老金并轨方案已获通过时,我省的黄先生就非常关注。他在一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上班,但并未纳入事业编制。因为编制内人员不用缴纳养老保险,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也一直未缴纳。他最关心的是,养老金改革对他们有安排吗?
据悉,目前在全国各地,不少事业单位会自主招聘一些人员,虽然这些人尚未取得事业编制,但是在职员工并未超出单位的整体编制名额。由于历史遗留原因,这些人往往参照事业单位的模式,未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并轨后让他们完全补缴,对一些经济来源较少的事业单位来说难以实现。有专家指出,为了保障这部分人员的利益,国家应该给予特殊考虑。 但是此次改革《决定》让黄先生有些失落,因为其中压根儿没有提到像他这类人群该怎么安排。 房连泉说,从《决定》的适用范围来看,主要是指按照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关键词是“编制内”,所以事业单位长期雇的“固定工”何时能够享受优惠政策,还要看将来会不会出台进一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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