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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位公积金?

时间:2021-01-04 14:52:17 公积金 我要投稿

如何定位公积金?

  近日,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显示,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近4万亿元,但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已下降至“不到三个人养一个人”。据悉,人社部的最新思路是,用住房公积金来补充养老保险。

如何定位公积金?

  这是一个大胆的思路,又是一个听上去似乎不错的想法,一方面是社会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剧,养老保险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亟须增加养老保险收入;另一方面,大量住房公积金“沉睡”,存在被挪用的现象,且受益群体比例较低,用住房公积金去补充养老保险,或许可以实现多赢。

  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6970.51亿元,年均增长15.74%,期末缴存余额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29.63%。尽管各地不断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以便让公积金更多惠及缴费人,但从缴存余额来看,仍存在闲置浪费问题。如果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不仅盘活了一笔巨额存量资金,而且也让这笔资金用于民生领域;不但有利于缓解国家养老压力、缓解财政补贴负担,应该也能让公积金缴费人领取更多养老金。

  众所周知,近年来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比如纳入低保、特困范围的家庭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者重大手术住院治疗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从这种趋势来看,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也不算很意外,或许可以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不过,可行不可行不能是有关部门说了算,还要征求住房公积金缴费人的意见。因为公积金是缴费人委托管理的资金,并不是有关部门的“小金库”。过去,有关部门私自动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就曾遭遇舆论质疑。如果今后去补充养老保险,资金动用量更大,必须征得缴费人同意。

  大部分缴费人或许会同意用住房公积金去补充养老保险,原因是,目前无法自由使用,公积金主要帮了有钱人的忙。有数据为证,2013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中,9%的贷款人使用了约80%的公积金余额,而有80%的缴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一旦用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相信可以增加缴费人养老金收入。

  笔者以为,住房公积金能不能补充养老保险,关键在于这一公积金如何定位,如何改革。事实上,几年前住房公积金就已经名不副实了,比如一些地方可以用于教育、医疗等支出。既然事实如此,笔者曾建议,住房公积金不妨更名为“生活公积金”,这样一来,公积金用于其他支出才名正言顺。

  当然,多数缴费人即使同意用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也会提出前提条件,比如,只有在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到位、养老保险覆盖率目标能确保完成、财政补贴到位后,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去补充养老保险,否则,一旦依赖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改革会缺乏动力。

  住房公积金:需要理清对定位的认识

  长期以来,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定位问题始终难以达成共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对住房公积金涉及的住房储金、住房金融、住房保障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没有理清,甚至将其对立起来,需要认真思考。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定位

  定位针对一项制度或一个行业来说,就是确定其在经济社会中所属的领和位置以及与其他领域之间的关系。当今社会事关人们衣食住行的行业虽然门类众多,机构五花八门,但都有一个大的归属,都有一个确切位置。对住房公积金来说,在经济社会所涉及的领域中,它处于什么位置,属于哪个领域,是经济中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证券,还是社会保障中的养老、医疗、住房保障或者其他,这就是定位。确定位置意味着在经济社会中有了立足之地。作为住房储金的住房公积金,在经济社会中如果无法找到自己的准确位置,就很容易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影响到其可持续发展。

  不可否认,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之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刚刚确立,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远没有今天这样清晰。当时的经济改革体现在住房领域,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就是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难问题。为此,住房制度改革便提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考虑到住房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会增加城镇职工的住房消费负担,因而设计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加以推行。目的在于通过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由政府部门强制管理,为职工个人及其家庭积聚起一定量的资金,专项用于个人和家庭的住房消费。从此角度看,住房公积金起到了住房储金的作用,既缓解了职工家庭在住房新制度下的住房消费压力,保障了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提升,又促进了住房新制度的快速建立,因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其定位于住房储金是正确的。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领域和民生领域的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住房新制度已经牢固确立且深入人心,人们对住房公积金仅仅作为住房储金的角色给予了新的期待。这就是住房公积金在作为住房储金不能普遍满足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的条件下,能否承担起一些新的任务。比如,对缴存额较少的一些中低收入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积累解决住房问题需要的时间会很长,如何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如何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内保证所有缴存职工在购房、租房、资金融通等方面的不同需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增强制度的吸引力和机会的公平,是当今制度建立20多年来公众给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期待。而这些期待是作为住房储金的住房公积金所无法完全承受的,因而就出现了对住房公积金定位的新思考。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定位的几种认识

  住房储金是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的权威解释。如果要问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可以很干脆地回答,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储金。由此产生了将住房公积金定位于住房储金的认识。这一认识到今天也不过时。因为住房公积金本质上就是为缴存职工存储积累的一项个人住房资金,这一属性在今天依然没有改变。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储金。但是,住房储金归属于哪个领域,应归属于金融,还是基金会,或者互助会,似乎都不完全是。所以,住房储金的定位始终不能解决住房公积金在经济社会中的位置问题。于是,就出现了住房公积金是住房金融的认识。

  住房公积金是中国的住房金融,这一观点在理论界有着普遍影响,根源来自于住房储金。既然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储金,是为缴存职工存储的住房资金,那就是住房储蓄,所不同的是住房公积金是带有强制性、专用性的储蓄,因而与一般的银行储蓄有所区别。这种认识解决了住房公积金的定位问题,在经济社会中找到了住房公积金的归宿,那就是金融。

  但是,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需要看,我国的住房金融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商业性的住房金融体系已经比较完善,政策性的住房金融随着国家开发银行住宅金融事业部的组建,也将得到健全。随着国开行个人住宅金融业务的开展,我国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也将很快得到完善。届时囊括商业性和政策性在内的、一个完备的住房金融体系,将在市场经济中为解决和改善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发挥重要的支持作用。所以说,我国并不缺乏住房金融,将住房公积金定位于住房金融,实属“画蛇添足”。

  那么,住房公积金在经济社会中如何找到自己的合理位置,另一种认识就出现了,这就是住房公积金是符合国情的互助性的住房保障资金。此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需要完备的社会保障来支撑。我国目前已将建立了多层次、涵盖多方面、涉及民生多个领域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在住房保障领域,建立了实物性的住房保障制度,对充分满足保障对象所发挥的作用及其有限。而住房公积金作为归个人所有的互助性保障资金,在此方面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因而有人提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助性住房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集中管理这一资金,通过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获得房源,为参建职工提供货币和实物两种方式的住房保障。这一观点解决了住房公积金在经济社会中的归属问题,将住房公积金与市场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赋予了住房公积金无限的生命力。

  利用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储金属性,借助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部分金融手段,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打造成符合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一条现实路径。这里不存在矛盾,也不存在将相互矛盾的金融与保障集合于一身。因为它们之间有着清晰的关系。

  三、解决住房公积金定位应注意的问题

  (一)区分几个概念。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往往涉及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住房储金、住房金融、住房保障等概念,许多场合我们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制度混用,主要原因是没有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

  实际上,住房公积金是一种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是一个组织,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政策。在三者关系中,住房公积金是核心,是管理机构的内容,是制度的灵魂。住房储金是针对住房公积金本身而言的一种属性,是住房公积金区别于其他资金的一种本质属性。住房金融是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而言的一种手段,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所采取的具体方式。住房保障是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而言的一种职能,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经济社会中的位置和价值所在。由于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制度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都是围绕住房公积金这一核心概念展开的,因而许多时候我们不经意间就将其混为一谈。

  或许有人认为,不要陷入住房公积金是什么的争论,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就是住房公积金!看似多么干脆,多么理直气壮,但又显得多么空虚。如果这样的态度是正确的,那么,每个人在考场上都会获得满分。比如问:什么是直线运动?照此逻辑答:直线运动就是直线运动。有意义吗!所以,有些概念一定要弄清楚,回避问题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明确定位的主体。定位的主体实质上是要明确对谁定位,涉及的有住房公积金定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定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三个层次。许多时候,大多数人将其混为一谈,误认为是一回事。结果造成了许多解不开的困惑。

  (三)如何定位。依据上述分析和判断,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制度与住房储金、住房金融、住房保障对应起来,寻求其联系组合。将住房公积金定位为“住房公积金是归缴存职工所有的互助性住房保障资金”;住房储金继续作为其属性仍有积极意义。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定位于“公益类事业单位”或“公益类社会组织”,不再称之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发放贷款的基础上,赋予其直接放贷的住房金融手段。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于符合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向参建职工提供实物住房和货币性住房互助保障。如果能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定位于住房保障制度,赋予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部分金融手段,那么,通过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储金属性,在市场经济中为解决和改善职工的住房问题,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就完全成为可能。

  (四)定位的意义。分三个层次定位可以消除研究领域里的混乱现象,可以在许多问题上形成共识,可以赋予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丰富的内涵,可以将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使其有充分的发展空间。

  总之,住房公积金的改进和完善已经作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给予我们研究和讨论的时间并不充分。只要我们从大处着眼,从细微之处入手,层层剥茧,就一定会消除误区,达成共识,实现跨越重重障碍,迎来一片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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