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辽宁省8种情况可提住房公积金余额

时间:2021-01-05 19:38:29 公积金 我要投稿

辽宁省8种情况可提住房公积金余额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修改 比照沈阳此前规定,增加“大病无钱治可提取”条款

辽宁省8种情况可提住房公积金余额

  今后,在我省有8种情况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余额。

  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废止了7件省政府规章,对17件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关于《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我省对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余额的条件进行了修改,修改后有8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记者了解到,此前我省没有明确提取公积金余额的条件。

  而按照沈阳市此前规定的提取公积金条件,此次修改不仅取消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一年之内”的时限规定,还增加了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者因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无力支付自费医疗费用或者支出自费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这一条件。

  修改后8种情况

  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1 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2 离休、退休;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 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者因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无力支付自费医疗费用或者支出自费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定居;

  6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7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修改

  《关于实施〈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中一款内容修改为:旅馆接待旅客住宿时,应由专职接待人员查验其身份证件,认真填写旅客住宿登记簿。

  同时规定,旅客住宿登记簿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使用后的登记簿须保留1年以上。

  《辽宁省刻字业治安管理办法》中一条内容修改为:刻制公章的单位,须持上级领导机关的证明或《营业执照》,到承制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外地刻制公章的单位,须凭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证明,到承制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同时,刻字厂(店)应设置由公安机关统一印制的承制登记簿,登记簿填满后应保存三年以上。对定制公章的单位出具的介绍信、证明信以及公安机关签发的备案证明,应予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其中一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少缴、不缴生育保险费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补缴。

  违反规定,谎报、瞒报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而造成欠缴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缴足,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辽宁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中的一条修改为:大中城市市区应当限期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具体禁止日期,由各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http://jianlimoban.c321.cn/

【辽宁省8种情况可提住房公积金余额】相关文章:

辽宁省公积金管理规定:家人重病等情况可提公积金余额09-03

沈阳公积金新政:可提住房公积金还商贷05-28

黑龙江住房公积金出新政 大病等13种情况可提01-18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方法03-01

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处理方法02-18

2014年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08-27

宁夏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2015:最高可贷余额20倍05-20

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01-21

2014泉州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最新规定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