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办法
2月21日起,住房公积金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公积金缴存职工将享受更大实惠。3月1日起,我市新出台的《商丘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执行。由于《管理办法(试行)》相比以往有了新调整,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手续时要注意区分。
▲昨日,市民在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咨询相关事项
以往,我国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分别为0.35%和1.10%。
按照央行、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内容,2月21日起,全国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这样一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1.50%。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意味着缴存职工账户金额的利息会有所增加,特别是账户内有大量金额的职工,此次调整带来的实惠更明显。
3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按照新的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条件
一年以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装修、维修和修缮普通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
租赁自住住房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非本行政区域户籍,并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本行政区域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重新就业满一年的;
户口迁出河南省行政区域的;
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的;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注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各种证明材料,如何提取
1我市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条件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提取人与被提取人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
2我市职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除出示身份证明外,还要按下列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提供1年以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手续;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1年以内建造、翻建合同和建造、翻建费用凭证等相关手续;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住房安全鉴定和规划等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1年以内大修合同和大修住房支付费用凭证等相关手续;
装修、维修和修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1年以内装修、维修和修缮合同及装修、维修和修缮住房支付费用凭证等相关手续;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款明细单等手续;
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提供物业管理费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购二手房,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
1 采取房屋抵押方式,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有:
卖方房产证复印件1份;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所在页、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各1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原件1份;
通过银行转账的,首付款转账凭证复印件1份;
买卖双方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3份;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所在页、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各1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原件1份;
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出具单位资信证明原件1份和工资表或银行流水原件1份;
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采用担保方式,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除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购买二手房(已过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有:
房产证、契税发票复印件各1份;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所在页、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各1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原件1份;
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出具单位资信证明原件1份和工资表或银行流水原件1份;
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采用担保方式,购买二手房(已过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除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商业贷款这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要远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郭姝君介绍,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未结清和已结清两类。
1 采取房屋抵押方式,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所需材料有: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1份:
原贷款银行出具的1年以上的正常还款明细原件1份;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所在页、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各1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原件1份;
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出具单位资信证明原件1份和工资表或银行流水原件1份;
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所需材料,除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采取房屋抵押方式,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所需材料有:
房产证复印件1份;
6个月以内结清证明复印件1份;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1份;
原贷款银行出具的1年以上的正常还款明细原件1份;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所在页、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各1份,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原件1份;
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出具单位资信证明原件1份和工资表或银行流水原件1份;
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账号复印件1份。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所需材料,除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小贴士
在新提取管理办法中,一些细节需要缴存职工留意:
我市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费用一次;一套自住住房需间隔20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维修和修缮费用一次。
职工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12329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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