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第十次调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近日,文山州对2014年12月31日前纳入统筹的1至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供养家属进行工伤长期待遇调整,并从2015年1月1日起补发调整待遇。全州符合调整人员共计366人次,每月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9510元,其中:按月领取伤残津贴59人;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33人;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274人。截至6月底,各项待遇已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标准为:(1)伤残津贴:一级每人每月增加22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19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2)生活护理费:完全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120元,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90元。
此次工伤待遇调整是我州自2006年以来第10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通过调整,工伤综合待遇人均达到每月1122元,较上年增加107元,增长10.5%。其中,伤残津贴人均每月1980元,比上年增长6.89%;护理费人均每月1290元,比上年增长12.56%;遗属抚恤金人均929元,比上年增长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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