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烟台男职工生育保险生育补助金结算方式
今后,烟台参保男职工生育补助金也实现即时结算了!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烟台市下发《关于调整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结算方式的通知》,参保男职工配偶到烟台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补助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男职工直接结算。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按3500元的限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报销流程比之前更为简化。
烟台参保男职工生育补助金实现即时结算
今后,参保男职工无工作单位配偶到烟台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补助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男职工直接结算;到非烟台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补助金由参保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新的规定,报销流程比以前更加简化了。”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眼下,参保男职工在结算生育补助金时只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参保男职工社会保障卡、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或失业证、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记录。
参保男职工配偶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入院和出院结算。出院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男职工持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并结算生育补助金。
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要认真审核上述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出具参保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的要留存原件),打印结算单,于结算次月10日内持结算单和留存的男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金拨付。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参保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结算复核工作,不得将连续缴费时间不足的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女职工所发生统筹范围内医疗费实报实销
今年年初,我市便出台惠民新政,将女职工生育保险由原来的定额报销改成了统筹范围内医疗费实报实销,职工在分娩时合并其他疾病医疗费纳入到生育保险统筹范围。
“这意味着,女职工若在进行剖腹产时,大夫发现了子宫肌瘤为其做了手术,生育保险也要给予报销!”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如是说。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4年2月,自生育保险启动,经历平稳过渡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保障力度不断提升。其中,2012年生育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夯实了生育保险的保障基础;2013年12月,为了方便参保职工领取待遇,全市生育保险实现了社会化发放;2015年,改变原有的定额医疗费支付方式为人次付费结算方式,在全省首次将女职工生育合并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生育医疗费、13种因生育引起疾病和12种合并其他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实现了实报实销。
据实结算范围内不设起付标准
哪些费用属于据实结算的范围?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生育(包括顺产和剖宫产)、生育合并其他疾病(限分娩时)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均属于据实结算的范围。不设起付标准,不规定自付比例。
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医疗费用不在结算的范围: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外的费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娩除外);涉及婴儿医疗、护理、保健及生活用品的费用;医疗事故、药事事故及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费用;未经审批到我市统筹区域外的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的费用。
生育住院需进行登记
那么,参保女职工生育宝宝,具体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如何结算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生育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并对结算相关流程进行了深入了解。
“参保女职工应选择我市公布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住院时应首先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定点医院医保办进行登记。”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进行生育登记既是对参保职工身份的确认,又能保证参保职工获得协议规定的良好的医疗服务。
定点医院使用目录范围以外项目应征得参保职工或其亲属同意。参保职工住院生育,定点医院应使用生育保险“三个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使用目录范围以外的项目,应事先征得参保职工或其近亲属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范围外项目的费用由参保职工个人负担。定点医疗未事先征得参保职工或其近亲属的同意,擅自使用范围外项目的,参保职工有权要求定点医院承担相关费用。
出院办理结算要提供相关材料。参保女职工生育出院,应首先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待在医院办理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完一孩生育登记后,持本人身份证、一孩生育登记本(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到定点医院办理结算。
根据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不含补缴的时间),仍是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首要条件。生育前,参保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一年的,将不能在定点医院结算费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仍按定额标准支付。
生育津贴社会化发放
生育津贴怎样计发?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生育津贴如何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定点医院上传的结算信息和提报的参保职工材料后,向定点医院拨付费用,并将符合规定的参保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打到参保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中(社会保障卡需到所属银行激活磁条账户)。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职工填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详细信息填报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打到该银行账户中。
异地生育要进行审批备案
“异地生育要进行审批备案。”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参保女职工异地工作或回原籍生育,须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生育管理登记。经审批在异地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即异地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3500元的限额标准以内的据实结算,超过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结算。另外,异地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不实行社会化发放,由用人单位持领取待遇所需的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享受新政
今年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包含中央、省属驻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除享受以上新政待遇外,产前检查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产前检查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按项目定额支付:
产前检查费:定额为8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妊娠不满4个月以下流产的,定额为400元;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9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定额为180元;皮下埋植术、取出皮埋术,定额为120元;绝育手术的,定额为1200元;复通手术的,定额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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