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怎样办理
导语:法定的五险一金当中,有一项是关于生育方面的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生育保险。这个保险不仅是针对女职工,男职工同样也是可以办理,然后在符合条件时享受待遇。究竟生育保险是如何办理的呢?其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生育保险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二、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一)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二)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一式二份);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一式二份);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一式二份);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一式二份);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替劳动者办理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然后日后要是女职工生育或男职工的配偶生育,就可以根据生育保险进行相应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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