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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

时间:2020-12-29 19:09:19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2016年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16年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解聘备案并转移个人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应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提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

  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哪些情况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怎样申领失业保险金?

  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完失业登记手续后,即可按规定领取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