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
为了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国家推出失业保险政策,有很多失业人员不知道如何计算失业保险金?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解一下。但每一个地区的失业保险金会有些不同,所以大家要以当地的标准为例。
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
失业保险缴纳金额=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如何办理失业保险,个人社保】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温馨提示:综上可知,失业保险缴纳金额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有关,失业保险金是按月领取。如果大家对失业保险金还有什么不理解的,您可以到相关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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