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险税收递延待进一步
【2015最新消息】“中国版IRA(个人退休账户)即将激活。”这是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5月7日在“养老金与投资管理论坛”上的发声,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税收递延或免税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备受各方期待。
如果说企业年金打响了全面个税递延的第一枪,那么,5月6日的商业健康险税优政策则是保险“税优”迈出的实质一步,接下来除了期待个人养老险税延政策落地,还有包括基金公司在内的多方希望参与到养老保险“三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的变化中来。
基金:期待“入局”
目前,在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下,基金的角色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建议:“个人递延税收体系只去买商业保险是不全面的,对于个人养老体系而言,要的是个人递延的税收体系下,个人拥有自由的投资选择权。”
根据她的总结:“目前,在第一支柱中,投资渠道相对较窄,基金尚未参与;第二支柱中,由于个人选择权缺失,基金的专业性无从发挥;第三支柱中,商业养老保险先行,基金参与的方式还未知。”
二支柱方面,根据《2015养老金年度报告》,在2013年3月,人社部“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24号文”)发布以后,年金投管机构纷纷备战养老金产品。从发行数量来看,截至2014年末,市场养老金产品备案共计148只,实际运作62只。其中6家保险公司运作38只,平均每家6.3只;10家基金公司运作31只,平均每家3.1只;1家证券公司运作3只。
而从2014年企业年金市场占有率来看,7家保险公司占据了50.68%的市场份额,11家基金公司占据市场40.24%的份额,两家证券公司占比9.08%。市场规模最大的.是平安养老,达到1030亿元,占比13.95%。市场规模最小的是银华基金,规模53亿元,占比0.7%。
另据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师孙博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国外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实践来看,其管理上注重个人自我负责,即个人具有较大投资选择权,可以在股票、债券、基金、商业年金等多种资产中进行配置,退休时候的保障水平取决于工作期间的缴费和投资收益的积累,该积累额可以分期领取,也可以用于购买商业寿险,获取保障。应该指出的是,由于个人缺乏专业投资能力,专业的投资顾问机构是第三支柱养老金计划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的第三支柱养老金发展过程中,也应该重视投资顾问等中介机构的培育。”
保险:期待养老险税优政策落地
虽然商业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已经确定,但试点公司、试点险种以及实施步骤等具体问题尚待细则出台。而相比商业健康险,养老险则更受业界关注。平安证券[微博]研究报告分析,人身险中,健康险和意外险占比较低,寿险中分红险“一险独大”,预计今年年末商业养老险个税递延政策将出台。
根据平安证券测算的商业健康险政策影响,对保费进行定量测算,以税前扣除购买商业健康险的限额为年平均2400元,按照目前4000万个个税纳税人计算,如果参与度为20%,每年可增加200亿元保费;参与度为100%,每年可增加1000亿元保费。2014年,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为1587亿元。
再从个人减税角度来看,以养老险的税延政策测算,据海南省保监局统研处副处长冯伟分析:“按照税基递延的方式(即把个人投保养老保险的这部分钱,直接从个人所得中应纳税额减掉,到领取的时候,再根据相关的法规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可以看到如果是以购买递延500块钱这个额度来算,月收入越高,可减免的个人所得税越高。月工资达到2万元,可以减少纳税的额度是125元。”
在推进养老险税优政策的过程中,冯伟建议:“税延政策的制定、保险产品的设计、第一第二支柱的衔接以及配套制度的建设都是重要内容。而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出,不一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它还受一些因素的影响,这项政策的推出是商业养老保险长远发展至关重要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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