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东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及标准
记者从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2016年度东营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征缴期限截止到2015年12月25日。
参保范围为东营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东营市户籍人员;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居民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由胜利石油管理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经办管理。
筹资标准为在校学生(含高校学生)个人缴纳12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纳22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30元。
新生儿、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及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参保居民、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仍按原政策规定渠道列支。以上特殊参保居民按照民政、残联、老龄委等部门核准的缴费申报期间的身份进行确认。
征缴工作由各县区具体组织,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县区通知为准。
东营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关注各县区、街道社区通知,按时到所属社区(学校)参保、缴费,享受国家提供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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