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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政策解答

时间:2020-12-29 10:17:49 社保政策 我要投稿

深圳社保政策解答

  6月30日讯:昨天上午,宝安社保分局副局长伍胜军率队做客本报接听市民热线,向市民介绍社保政策,并详细解答市民提出的相关社保问题。

深圳社保政策解答

  到退休年龄时,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吗?昨天上午,热线电话一开始,市民刘先生就打来电话咨询。宝安社保分局答复,如果是深圳户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龄时如果尚未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补缴前已在我市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补缴时间段为入深户后、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前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个人补缴时间不早于1987年3月;

  (4)申请补缴的时间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深户个缴人员,可参照个人缴费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户籍的居民,目前还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请延期补缴。今后如果补缴政策有新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来自西乡街道的袁先生来电询问,如果个人缴费人员因余额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应当如何处理?宝安社保分局答复,如果社保机构划款期间银行托收账户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在下月划款时一并划转。如果累计三个月未能划款成功,社保机构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若参保人需结算所欠保费,应到所在区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重新申请划扣。

  此外,也有一些市民询问,内地退休后随迁入户深圳的人员,能否将内地的养老金迁入深圳?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复,已在内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范围,因此其养老保险不可以迁移到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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