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日记一
今天是去律所实习的第一天,总结下今天的收获和不足。收获在于今天和带我的律师有所交流,明天得到一个去法院出庭旁观的机会。另外目前个人感觉给律所里的实习律师和执业律师初步留下了一个还算良好的印象。不足之处在于,今天刚去没有想象中的忙碌和充实,枯坐了一天只看了自己带去的书,没有看到案例和卷宗。之前没有过实习的经验什么也不懂,帮忙都不知道怎么帮。 其实目前我还在读研究生,只是这个学期没有课,剩下的仅仅只有一个毕业论文,所以希望出来感受一下律所的气氛另外希望能够多学习点东西,虽然看了不少帖子都说实习其实有些浪费时间,但是我相信正是通过实习让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和律师道路的艰辛。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我曾经在自己的QQ状态上留言:想过成功想过失败,就是没有想过放弃!律师之路虽然可能会伴随着艰辛与困苦,但是在面对艰难困苦的时候我都要想想这句话。
实习日记二
今天是周五,经过一个星期的研究,关于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刘律师开始让我们开始接触实务操作。今天刘律师让他的助理李先生带我去中山三乡镇去了解一宗关于离婚协议的起草案件。经过了解得知,当事人王小姐与张先生由于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王小姐的要求为其起草一份离婚协议。王小姐的要求基本如下:1.女儿抚养权归她 2.婚姻期间张先生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继续由张先生支付 3.每个月给付1500元人民币的抚养费用 4.婚后所购婚房更名归王小姐个人所有 5.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存款各分一半等。了解完相关的情况之后,我根据《婚姻法》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作为作业提交于刘律师批阅。
实习日记三
今天由于接到了一宗关于货款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刘先生在2008年2月3日开始与某消防设备公司达成供货协议,由陈先生每月为其提供必要生产钢材,货款于每月月底25号前结清。于是,刘先生每次按某消防设备公司提供所需钢材,到了月底已经结清本月货款事宜。到了3月5日,该消防设备公司再次以其名义向刘先生的公司下了一单总价款28万人民币的订单,但这次的送货地点更改为某第三公司。随后几次的订单均送至某第三公司。到了月底25号,刘先生携带整月发货单和签收单至某消防设备公司准备收取本月价值56万人民币货款,但去到之时,已经发现该公司已经撤走。然后刘先生就去某第三公司反应情况,但某第三公司拒绝协助。随后刘先生即聘请刘律师为代理人对该公司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