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组书记个人述职报告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

  一是认识其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着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事业的重要职责,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二是注重方式方法,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专题学法应不少于2次。注重学习专业法与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工作学法。

  二、积极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除了继续通过县电视台、《报》、宣传栏(橱窗)、黑板报、公益广告牌等传统宣传途径,还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积极拓展法制宣传长廊、宣传墙、休闲公园及广场等新阵地,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及时宣传“法治”创建工作,使广大群众在休闲中享受法制熏陶。二是以安全生产月、妇女维权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等为载体,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县公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激发全县公民学法用法的热情。三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教育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全县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为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在全县形成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举办好全县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全县村支书、村(居)主任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等。

  三、开展“法治”工作

  继续推进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法治机关”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法治创建工作要高度认识,按照《“法治”创建工作量化考核评估体系》要求,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法治创建工作,形成合力形成“法治”创建的良好工作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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