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内司委主任述职述廉报告(优秀篇)

  现将本人2014年理论学习、岗位履职、思想道德、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打牢思想基础。积极参加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及机关党组、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三中全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关文件精神。“十八大”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作为共产党人永远不变的宗旨和立场,把发展与公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不动摇,提醒全党牢记“两个务必”。“十八大三中全会”亮点很多,目的是打造中国升级版,实现中国梦,具体要实现“六化”:即社会去行政化;企业去身份化;国家治理制度化;城乡去二元化;司法去地方化;财政立法化。群众是党和政府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是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石,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动力和力量源泉,群众路线,群众是核心。学习中,力求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努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精神状态,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坚持日常自学,深入学习宪法、监督法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学习经济、科技、文化、历史等知识,掌握世情、国情、省情、州情,扩展知识范围。坚持做读书笔记,收集重要文章和有关学习资料,做到孜孜不倦、刻苦钻研。通过系统学习,认真思考、对照检查,增强了敏锐性,拓宽了知识面,思想认识、政治觉悟、道德素养和履职能力得到了极大提高。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抓好立法工作。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人大统筹立法。以“五年立法规划”为出发点,狠抓五件立法项目落实,协助州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和州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条例草案法律文本的起草、调研等工作。

  二是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州政府法制办、州民政局通过组建条例起草组、举办培训班、到省外考察学习、深入到县市调研、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和征求省州专家意见,形成《州殡葬管理条例》(草案)正式文本,提请常委会审议。该条例草案进入常委会审议程序后,内司委、法制委先后两次到省人大征求意见,五次修改充分吸纳各方面合理化建议。从而,既使条例实现了两次常委会和人代会的顺利审议通过,又确保了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三是积极参与上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实践活动。年内,共组织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发来征求修改意见的《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贵州省禁毒条例修正案》、《贵州省信息基础条例(草案)》、《贵州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等6 部法律法规。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等形式,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反馈。

  (二)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本委筛选“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议题,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州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每次听取专项报告前,都组织开展调研,每次会前调研和执法检查,都突出重点,深入到县市、乡、村和基层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总结做法经验、发现问题,形成可供常委会审议时参考的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同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整理提出了15条审议意见交州政府和“两院”办理。

  二是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生效决定的来信依法进行处理,对来访者耐心做好劝导、解释工作。全年,内司委接待来访78人次,本人接待48人次,信访督察室移交涉法涉诉督办件28件,内司委办结率100%,对拟有意见建议的11件进行了重点督办,有效办理了廖桂德重婚案,苏祖华、陈仕应、杨余谦、肖荣录、张大才刑事赔偿案,张爱国受贿申诉案和刘思海民事赔偿案等七件案件。

  三是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内司委对州政府报备的3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分送相关工委审查后,统一回复了州政府。对群众投诉不合法的一件规范性文件,要求州政府重新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作出撤销处理决定。

  (三)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督察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积极配合民宗侨委深入到望谟、册亨、安龙、贞丰、晴隆、兴义等县市及有关乡镇、村、企业开展民族教育推进计划、三个民族乡及较少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侨务工作情况调研。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组织调研督察组深入到安龙、兴义等四个县市开展对全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情况的调研督察。

  (四)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人大机关普法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政策专项组牵头工作,制定了2014年度专项组成员单位考核标准,并发至各成员单位。积极协调州综治办牵头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二是积极做好人大机关普法工作情况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撰写总结、自查报告,组织协调机关普法考试等各项工作。

  三是做好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常委会法制讲座等相关工作。一年来,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6人,邀请了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安贵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讲解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四是抓好州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的代表批评意见、建议的办理。牵头办理1件,督办4件。

  三、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及其他各项自律规定,深入学习和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做到先行先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主义”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践行“三实三同”。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宗旨意识、公意识,始终坚持“群众第一”、“群众至上”,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世界观上,时刻警醒:“为什么入党?”“为党做什么?”;在群众关系上,时刻警醒:“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在执政履职上,时刻警醒:“谁给的权力?”“怎使用权力?”。不断提高道德素养,增强社会责任心,增强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集体观念,淡泊名利、敬畏职权、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注意维护人大机关的团结、和谐,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克己奉公,厉行节约,管好自己。认真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深刻剖作风、工作、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出差、乘车、电话费报销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没有公款吃喝、借用公款。恪尽职守、顾全大局、坚持党性,保持个人人格,生活俭朴、作风严谨。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的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廉洁等情况,虽然自己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是:第一,理论学习不系统,在联系实际方面还需加强;第二,调查研究不深入,对社情民意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熟悉不够;第三,对新形势下人大内司工委工作的特点、规律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第四,平时与联系单位和兼职委员联系不够。

  针对存在问题,今后一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努力使知识逐步积累和深化;二是继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依靠群众,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三是不断开拓创新,履行好岗位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当一个合格的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五是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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