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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协议书

时间:2023-07-04 20:22:2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用水协议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水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水协议书15篇

用水协议书1

  供水方(甲方):__

  用水方(乙方):__

  用方因经营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水源,为明确供、用双方在水力供给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方临时用水相关信息

  用方临时用水地点:

  二、临时用水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用水性质:__,执行水价为:__元/立方;若水价市场价格有所变动将按变动幅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用水方需供水管径:__;水表初始读数为:__;

  五、结算方式:

  1、水费按临时安装的水表量乘以协议规定水价进行结算;

  3、采用月结方式,即每月5日前(遇休息日前移)结算,结算时开具收据;

  六、用方用电用水前须向供方预交保证金 元,借用结束时多退少补;

  七、产权分界点

  用水方临时连接点(水表)及以外的`用水管路及设施属用方资产;连接点以内的管路及设施属供水方资产。水搭建、计量仪表等所需材料均由用方承担;

  八、安全责任

  1、属用方产权的设施,由用方负责,并由用方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因用水方供水管道泄露导致的用水损耗,均全部由用水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临时用水,用方必须与自来水公司协调,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可实施,若造成供方因此而引发的责任或罚款,必须由用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供方(盖章):__

  ____年__月__日

  供方(盖章):__

  ____年__月__日

用水协议书2

  供水方: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水利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甲方)

  需水方: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有关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水资源现状,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即从二〇一二年XX月XX日起至二〇一三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

  1、用水地址为XX

  2、用水性质为XX

  第三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供水。

  2、乙方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3、甲方保证供应的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甲方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不低于0.3MPa。

  第四条、水费缴纳方式和水价

  1、用水计量采用磁卡水表预付缴费方式,即乙方先行到镇财务室预付水费,再持票据和磁卡到甲方办理刷卡后方可用水。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启用磁卡表。

  2、供水价格:用水单价采取阶梯式分段计价标准收缴,以乙方全年用水指标XX立方米为基数,基数以内水价为XX元/立方米即基数水价;超过基数20%以内的`水价为2倍基数水价即XX元/立方米;超过基数在20-40%范围内的水价为3倍基数水价即XX元/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XX立方米。在协议有效期内,遇市政府水价调整时,参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出资安装磁卡表。

  2、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问题,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人为原因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更换,校验和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供水管线进行巡察,及时排除隐患。

  4、因甲方对供水管线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抢修需要停止供水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停水措施。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2、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3、乙方用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协议约定缴纳水费。

  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用水地址或用水性质,需按本协议相应标准2倍水价向甲方缴纳水费,其水费按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用水总量计算缴纳。

  6、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改装或损坏甲方的供水设施,否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接口总阀门,如确实需要应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进行启闭。

  8、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

  9、协议期间,如遇国家征、占土地或镇、村开发使用土地,本协议无条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终止向乙方供水。

  10、本协议终止前,乙方如继续需用甲方供水,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第七条违约责任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当地法院判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

  乙方(盖章):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电话:XXXXXX

  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用水协议书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供水人:

  合同编号:

  用水人:

  签订地点: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 。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 。

  (三) 用水量为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 (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 具,注册号为 。

  二、供水期限:

  供水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在合同期限届满后,若有一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对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续签本合同。

  三、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臵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 质量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 兆帕。

  四、用水计量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 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 计量表; IC卡计量表;或者 。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

  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

  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 政府 (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政府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方式。

  五、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 。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六、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 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 24 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 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七、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八、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水灾或其它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致使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经有关政府部门证实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可能的减少对方损失,否则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扩大损失。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十、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 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用水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待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度;水价为 元/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2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7、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8、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9、本协议终止日期为20xx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甲方临时设施、地方纠纷、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终止向乙方供电供水等)本协议即行终止,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终止日期或双方约定终止事项出现后即行终止。

  四、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上诉至人民法院仲裁。

  五、双方约定本协议争议仲裁上诉法院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1月5日

  日期:20xx年1月5日

用水协议书5

  甲方:XX

  乙方:XX

  现乙方因XXXXXX需求,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自来水,因其不具备供水条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接用甲方自来水事宜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建设用向及地址:建设围墙及厂房;用水地址为:甲方相邻地段,距甲方水源200米处。

  二、乙方自行购置水表、水管等材料,并自行施工。购置材料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水量为500立方米,使用时间为5个月,

  四、用水价格,每立方米6元人民币,共计3,000元人民币,协议签署后一次交清,开据正式发票。

  五、水表安放于甲方水房旁,由甲方管理,超出用水量按实际用水量另行支付费用。

  六、其它事项。乙方负责临时用水安全,出现跑冒滴漏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申请当地法律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

  电话: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

  电话: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用水协议书6

  供水方: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水源,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水源给乙方,使用现有取水设施(水源、水泵等)。

  二、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链接水源设施等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三、取水费用计算方式:由乙方安装水表,甲方根据乙方用水量按每吨水¥:XXXX元钱收取费用。

  四、乙方在用水前应一次性缴纳给乙方¥:XXXX元押金。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做好引水接入工程。

  (2)联合乙方做好水费的抄记工作。

  (3)在用水过程中,如遇水泵等取水工具损坏需维修更换时,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引水施工、材料等由乙方自己负责购买和安装。

  (2)爱护取水设施,配合甲方做好水费的'按期抄记工作。

  (3)按期支付取水方面的相关费用。

  (4)在用水过程中,如遇水泵等取水工具损坏需维修更换时,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

  六、补充

  1、如乙方故意拖延相关取水费用,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停水。

  2、如遇其他不可抗原因,或乙方取水与甲方公司发展规划相冲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水,并终止协议。

  3、如乙方公司因某些因素不再需要从甲方公司取水时,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七、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等同于本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XX

  乙方(盖章):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

用水协议书7

  甲方:

  乙方:**********供水管理单位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水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执行《*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供水规定。

  二、水费收缴

  按照甲方的实际用水数量收取,水价按价格主管机关定价收取,乙方按月收取甲方用水水费(若遇水费调整按调整后的水价收取)。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无特殊情况(如突然停电、不可抗力、原水污染、设备突发故障、管线损坏等),乙方应保证24小时供水。

  2、乙方因设备检修等情况需停止供水时,需提前48小时告知用水单位。

  3、乙方因管线抢修需停止供水时,应及时将预计修复时间通知用水单位,抢修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4、乙方应确保管网末梢水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不低于0.02mg/1,浊度最大不超过3NTU,正常供水压力不低于0.1kpa。

  5、甲方依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接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所提供的生活用水。

  6、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月足额缴纳水费。

  7、甲方应依据乙方要求,使用相应合格的计量设施,更换计量设施必须经乙方同意,并在乙方监督下进行。

  8、乙方供水点房屋内,以供水点总阀门为分界点,以下甲方分支管线、阀门等供水设施的维护、更换须在乙方的监督下进行,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因甲方分支管线等供水设施损坏而造成漏水情况的,水费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10、甲方所使用的总水表的维修、更换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因计量设施损坏,无法计量用水量时,当月用水量按前三个月用水量的平均值计取。

  1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章用水:

  (1)盗用或转供生活饮用水给第三方的;

  (2)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的;

  (3)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农村供水设施或计量设施的;

  (4)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更换计量设施的;

  (5)使用不合格计量设施的;

  (6)故意破坏供水设施的。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约定严格遵守,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供应甲方用水,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催费后仍不缴纳,按恶意拖欠处理,乙方有权停止给甲方供水,对其恢复供水时甲方须结清所欠水费并按新用户标准办理。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停止供水的,恢复供水时对其采取预缴费管理办法,即先付费后用水。

  4、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恶意拖欠水费被乙方做停止供水处理后,若寻衅报复破坏供水设施,按《*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号)第43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5、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拆除供水设施或在供水管网上接水,按《*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政府令*号)第*条执行,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

  五、未尽事宜按《*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8

  甲方:XX

  乙方:XX

  为了支持广巴高速公路建设,同时也为了共建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的和谐关系及乙方第二冷拌场施工用水需要。就乙方第二冷拌场施工用水问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该村靠近高速公路冷拌场处自来水供给乙方冷拌场作施工用水。

  2、甲方承诺甲方供水量应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在自来水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甲方应从附近鱼池供水以确保乙方任何时候施工时不断水。

  3、从自来水管处架设水管或鱼池放出的水流到冷拌场旁边的水坑后的抽水设施由乙方负责。

  4、在用水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当地村民的纠纷和阻水现象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确保乙方施工用水需要。

  5、乙方共应支付甲方水费三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包括协调等费用),该费用分三次付清。该协议签定后甲方供水管道或抽水设施架设完毕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之后三个月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最后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待乙方水稳层施工完毕,冷拌楼撤场之前全部支付给甲方。

  6、以上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付清完水费后自动失效。

  7、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及造成损失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XX

  联系电话:XXXXXX

  乙方单位(盖章):XX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XX

  联系电话: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用水协议书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了支持广巴高速公路建设,同时也为了共建施工单位与当地村民的和谐关系及乙方第二冷拌场施工用水需要。就乙方第二冷拌场施工用水问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该村靠近高速公路冷拌场处自来水供给乙方冷拌场作施工用水。

  2、甲方承诺甲方供水量应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在自来水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甲方应从附近鱼池供水以确保乙方任何时候施工时不断水。

  3、从自来水管处架设水管或鱼池放出的水流到冷拌场旁边的`水坑后的抽水设施由乙方负责。

  4、在用水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当地村民的纠纷和阻水现象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确保乙方施工用水需要。

  5、乙方共应支付甲方水费三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包括协调等费用),该费用分三次付清。该协议签定后甲方供水管道或抽水设施架设完毕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之后三个月支付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最后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待乙方水稳层施工完毕,冷拌楼撤场之前全部支付给甲方。

  6、以上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付清完水费后自动失效。

  7、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及造成损失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用水协议书10

  甲方:__

  乙方:__

  现乙方因______需求,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自来水,因其不具备供水条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接用甲方自来水事宜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建设用向及地址:建设围墙及厂房;用水地址为:甲方相邻地段,距甲方水源200米处。

  二、乙方自行购置水表、水管等材料,并自行施工。购置材料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水量为500立方米,使用时间为5个月。

  四、用水价格,每立方米6元人民币,共计3,000元人民币,协议签署后一次交清,开据正式发票。

  五、水表安放于甲方水房旁,由甲方管理,超出用水量按实际用水量另行支付费用。

  六、其它事项。乙方负责临时用水安全,出现跑冒滴漏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申请当地法律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

  代表(签字):__

  电话: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

  代表(签字):__

  电话: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用水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

  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 合同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之内容。

  三、 本施工合同为**镇**村村内管网改造工程,乙方应完

  成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 村内管网改造,包括对管道沟(水表井以上部分)

  的破路、土方开挖、管道铺设、管道沟回填、水表井、截门井、排气井、泄水井、消防井的砌筑、管道冲洗、打压。

  (二) 村内入户段工程(水表井以下至入户墙外壹米)。

  包括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该村合同户数为**户。

  四、 乙方负责提供村内供水管网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农民改水工程所需各种管材管件及材料费的筹集(该材料费由区财政补贴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拨付给乙方 元)。甲方负责提供改水中发生的居民差价;管道施工费用;主干管、分支干管破路、开挖、回填费用;水表井以下部分至入户墙外壹米的土方开挖、管道沟回填等。甲方出资费用总计为 元。

  五、 乙方在施工当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听从驻地监理要求,如有违反施工要求造成返工、原材料浪费等问题,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 甲方在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给乙方工程费款 。

  七、 施工期间,沙河镇政府应同该村村委会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由镇政府委托该村协调具体施工事宜。

  八、 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自签订合同后,应立

  即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施工工期为**天,如逾期未完成施工任务,应写出书面原因。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用水协议书12

  甲方:__

  乙方:__

  丙方:__

  为了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用水时间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

  (二)、用水性质为____用水,执行__元/立方米的供水价格。

  (三)、用水协议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完工。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通过乙方所铺设的输水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按照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二)、供水价格:甲方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物价局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协议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甲方按照规定周期(一个日历月)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和管理乙方正常用水。

  (二)、对乙方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甲方负责复核和校验。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水压、水质向乙方供水。

  (二)、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三)、乙方负责水全部输水设备的材料费用及输水设备的人工安装费用。

  第六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甲、乙方按照协议约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

  委托代理人:__

  (签字):__

  电话:__

  协议订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

  委托代理人:__

  (签字):__

  电话:__

  协议订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丙方(盖章):__

  委托代理人:__

  (签字)__

  电话:____

  协议订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用水协议书13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人身触电事故。依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建筑工地施工临时用电标准”明确临时用电安全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遵守协议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对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用电过程安全检查和指导。

  2、按照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施工工序,从箱变指定一路为乙方专用,乙方组织人员把电源送至乙方施工区域内,安装A#、B#配电箱,经验收后交给乙方使用。

  3、甲方依据标准监督乙方用电和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存在隐患和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无条件执行整改。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停电整改,必要时实行经济处罚,直至整改完毕。

  4、乙方作业人员的电工操作证复印件及考核记录存档备案,未经考核人员不得上岗。

  5、甲方临电安装完毕后,组织甲、乙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共同验收后,方可使用。

  6、甲方对箱变、水表定期维护。

  7、甲方每月20日查表,甲、乙双方认可后,乙方七日内交费,否则将押金抵齐后有权停水、停电。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建筑工程临时用电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自己辖区内的临电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2、自己区域内增加设备时,应先向甲方申请,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增加用电容量,造成上一级跳闸的后果乙方负责。

  3、保证自己施工区所有配电箱、线路及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加强日常维护和巡视,有问题及时上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4、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应对用电设施进行绝缘遥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有专人负责临电设施,对操作人员要进行用电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6、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电源不符合标准时,提出整改申请,对上级提出有关临电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

  7、甲方电缆乙方不得随意挪动,不得堆积易燃物。违章操作和未通过甲方擅自拆、改造成的恶果,由乙方负全责,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使用中造成的'箱变的跳闸,乙方先查清自己的原因,故障排除后书面向甲方说明确认,方可合闸。由于乙方频繁跳闸造成的闸具(箱变)损坏由乙方负责。

  9、乙方用水不得出现跑、冒、漏情况。

  收费标准:先将押金 元交与甲方。1、水费单价为 元/吨,用电单价为 元/度(包含铜损);2、水、电费每月月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每月27日前交足水电费;3、甲方每月出示用水、用电量凭据,并在乙方交费后提供加盖财务公章的交费收据。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竣工日止。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水协议书14

  甲方:郝王庄镇灌溉用水协会

  乙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节约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做好“三农”工作,郝王庄镇农民,在镇政府的领导下,自愿组织起来成立灌溉用水协会,为约束双方的行为,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二)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县水务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对所辖工程进行管理和水费收支管理。

  (四)对所辖工程组织进行维修。

  (五)负责协会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和科技推广。

  (六)对用水户进行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水费。

  (四)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维修、大修、折旧和管理费,并投工投劳。

  (五)保护工程及设施的安全。

  (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经理事会批准,方可退会。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同时撤回协会援助其的物资原值。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协会章程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各一份。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郝王庄镇灌溉用水协会 乙方:

  二0一0年九月十八日

用水协议书15

  供水人:联系电话:

  用水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营业执照号(□法人登记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用水双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水性质和用水地址

  (一)用水性质:□非居民生活用水/ □特种用水。

  (二)用水地址:区路街巷号房。

  (三)客户编号:。市政给水总表客户编号:。

  (四)注册水表口径为DN 。

  (五)注册水表安装位置:□户内/ □户外。

  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管网建设和维护需要或者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供水间断外,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需要不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但不得影响供水人对其他用水人的正常供水。

  (三)供水人保证供水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标准。

  第三条水费结算

  (一)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供水人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供水价格及类别计量水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及水价分类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水人定期抄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应当自供水人送达缴费通知之日起15天内(遇法定节日顺延)缴纳水费。水费结算采取□银行代划/ □自行缴交方式。

  用水人超过规定缴费日期60日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人有权暂停供水。暂停供水的,供水人应当提前7日通知用水人。因暂停供水致使用水人受到的损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担。用水人缴齐所欠水费和逾期缴费违约金后,供水人应在24小时内予以恢复供水。

  (三)因水表丢失、发生故障、损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应当更换安装新水表;从上期抄表日至更换安装新水表日为止的水费,供水人可参照新装水表后一个抄表周期的平均日用水量按日计收;用水人有特殊原因的,与供水人协商处理。

  (四)因用水人锁门、物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的,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估算本期水量并暂收水费。供水人在下次抄表后按照实际用水量将暂收水费以多退少补的办法处理。

  (五)用水人对注册水表计量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鉴定,供水人应予以协助。经质监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鉴定,如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的,鉴定费和水表及附属设施拆装、运送等费用由供水人支付;如未超过国家规定允许范围的则由用水人承担。因水表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而造成当期水费收取错误的,应以多退少补的办法处理。

  (六)用水人多类别用水应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因建筑结构、供用水设施等限制不能分别装表计量的,用水人应主动申报,并由供水人与用水人协商确定各类别用水比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用水人多类别用水未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或未主动与供水人协商各类别用水比例的,供水人可在多类别用水确定之日起至分别装表(或签订补充协议)之日止按高水价类别收取水费。

  (七)总分表计量差额水量由供水人向市政给水总表后的全体用水人分摊收取。

  (八)公共用水水费由用水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第四条供水设施和用户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供水设施和用户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其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人依法承担。

  第五条供水人、用水人权利义务

  (一)供水人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做好抄验和更换水表等工作,用水人应予以配合。

  (二)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用水人关于涉水问题的咨询、建议、表扬和投诉。

  (三)除突发爆漏抢修、政府行为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提前24小时通过公共媒体、区域公告或供水人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四)用水人申请施工用水装表前,应取得《施工排水许可证》;申请永久用水装表前,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地区的应取得《排水许可证》,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地区的应取得《排污许可证》。

  (五)用水人因增加供水量、变更用水类别导致其排水量与污染物的项目或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应及时办理排水许可变更手续。

  (六)用水人不具备排水条件或排水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供水人可采取限水或停水措施,待排水整改完成后再恢复正常供水。

  (七)用水人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申请复核。

  (八)用水人有保护水表的义务,不得擅自迁移、改动和操作供水人的注册水表或者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水表安装在用水人住所范围内的,水表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用水人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人。用水人损坏或者丢失水表的,应当予以赔偿。

  (九)用水人申请变更产权人、承租人、结算户名、用水类别、银行代划账户,以及暂停、终止或者恢复用水的,须到供水人经营服务场所按供水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人应及时办理。

  (十)因欠费、违章用水被暂停供水的,如用水人要求恢复用水,应缴清所有欠费和缴纳供水设施复装材料费、管道冲洗耗水费及服务费。超过一年的,用水人需按新装表业务要求办理申请用水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水人责任造成停水以及水质、水压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而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用水人遭受损失的,除赔偿用水人水费损失外,还应当支付违约期间用水量(按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计算)水费10%的违约金。

  3.除突发爆漏抢修、政府行为外,因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供水人未提前24小时发布相关信息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用水量(按上三期用水量的平均值计算)水费10%的违约金。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供水人支付所欠水费0.5‰的违约金。

  2.用水人有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或私自接驳低水价类别用水行为的,除向供水人补缴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正常用水量水费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因用水人未及时办理变更产权人、承租人、结算户名、用水类别、银行代划账户,以及暂停、终止或恢复用水的有关手续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水人承担。致使供水人遭受损失的,用水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用水人擅自迁移、改动注册水表或有其他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行为的,应按管道口径的小时流量值推算此期间的水量向供水人缴纳水费;致使供水人遭受损失的,用水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通知送达

  由供水人根据本合同向用水人所发送的缴费通知、催缴通知等一切材料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直接投递或张贴等方式送达,一经发送短信至用水人手机、发送电子邮件至用水邮箱、投递或张贴至用水地址均视为送达。

  供水人遇到紧急情况或需要告知区域内、全市所有用水人有关信息时,可以采取公共媒体、区域公告或供水人门户网站等平台通知。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文本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自动续期,续期方式:每次合同期满自动顺延一年有效期。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供水人(盖章):用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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