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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书

时间:2023-02-02 19:24:0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股权代持协议书(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股权代持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股权代持协议书(集合15篇)

股权代持协议书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等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及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从20xx年x月x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协议之日为止。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 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委托持股期间,若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若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获得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并入代表股份一并由乙方代持。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表股份为限,实际享有公司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5、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增资,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6、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的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7、甲方有权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行使表决权。乙方应当将每次表决的后的结果书面告知甲方。

  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代甲方持有股权并善意、谨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权有关的权利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当将甲方应得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收益、分配的剩余资产及其孳息、现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时交付给甲方;不得侵占或截留甲方应得投资收益、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2日内将该笔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转让、处置代持股权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权的义务,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必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公司资产。

  6、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7、如由于乙方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权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9、在代持期间如甲方需将代表股份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协助。

  10、乙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甲方乙方声明

  设立的资金、增资、公司现在和将来的运营资金及对外投资的所有资金系甲方投入或公司融资产生(即便是该资金是以乙方名义已经投入(融资)或将来投入(融资))。乙方不投入任何资金。

  七、协议的终止

  1、在协议履行期间,公司出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存续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等,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公司注销公司登记时终止。

  2、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各方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本

  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妥善处理好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尽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

  八、协议的承继

  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将乙方自己的股权全部转让、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托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受托人与甲方重新签署委托持股协议,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九、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三款的,按照该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2

  甲方:____  乙方:____

  性别:____  性别:____

  身份证号: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  住址:____

  联系方式:____  联系方式:____

  文书送达地址:____  文书送达地址:____

  指定账户账号:____  指定账户账号:____

  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  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名义持有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1%股权相关事宜(代持股事宜)达成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____

  一、__公司概况:____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______持股______%、_____持股______%、_____持股______%。

  二、名义持股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其对______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对公司的名义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出缴。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份额1%)由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资所形成的股权,但其对相关股权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

  2、甲方、乙方已确认并知晓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名义股东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作为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的最终承担者。甲方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在期满前三日)内将出资款交付给乙方;甲方有义务按照股东会决议事项在相关决议规定时间期满前三日内履行货币给付及行为给付义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所参与表决的股东会决议事项除外);如因本条约定及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诺:____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出质公司股权(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

  6、甲方在发现乙方未诚实履行代为持股人义务的,后者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7、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在参与公司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议、参与投票、参与表决、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等以股东名义参加的商事活动)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认可。

  8、甲方有权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在甲方决定将公司股权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的完成股权转让;乙方须无条件的配合甲方签订、办理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续;涉及到股权对外转让时,乙方应在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及相关所有会议及表决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权对外转让的事宜;甲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第三人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____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和收益,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红利、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等。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也不因为担任名义股东而获得任何报酬。

  乙方承诺将其代持股所产生的实际收益及权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诺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内将该收益划入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10、甲、乙双方的风险确认及分担方式:____

  甲方虽系公司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由乙方(即名义持有人)承担。

  11、保密义务:____

  双方对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四、违约责任:____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3项的规定按期将出资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货币给付义务及行为给付义务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单方面转让、出质的,或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5万元的,乙方应当按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五、合同的解除:____

  1、双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3、在乙方决定不再担任名义股东时,乙方须至少提前90日给予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转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或参加本协议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具有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将公司股权转让、出质、或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者对外进行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____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因纠纷产生起诉过程中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的文书送达地址为双方确认过的在签订、履行、解除本协议过程中及诉讼、仲裁过程中各类相关文件、通知书、函、委托书、补充协议等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在邮寄凭证显示一方收到文书时视为送达成功。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文书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视为送达成功。

  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时间:____ 时间:____

股权代持协议书3

  甲方:____乙方:____

  性别:____性别:_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联系方式:____联系方式:____

  文书送达地址:____文书送达地址:____

  指定账户账号:____指定账户账号:____

  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名义持有甲方对______________公司1%股权相关事宜(代持股事宜)达成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____

  一、公司概况:____

  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____持股____%、__持股____%、__持股____%。

  二、名义持股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其对____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对公司的名义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出缴。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份额1%)由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资所形成的股权,但其对相关股权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

  2、甲方、乙方已确认并知晓______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名义股东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作为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的最终承担者。甲方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在期满前三日)内将出资款交付给乙方;甲方有义务按照股东会决议事项在相关决议规定时间期满前三日内履行货币给付及行为给付义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所参与表决的股东会决议事项除外);如因本条约定及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诺:____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出质公司股权(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

  6、甲方在发现乙方未诚实履行代为持股人义务的,后者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7、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在参与公司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议、参与投票、参与表决、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等以股东名义参加的商事活动)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认可。

  8、甲方有权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在甲方决定将公司股权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的完成股权转让;乙方须无条件的配合甲方签订、办理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续;涉及到股权对外转让时,乙方应在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及相关所有会议及表决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权对外转让的事宜;甲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第三人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____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和收益,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红利、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等。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也不因为担任名义股东而获得任何报酬。

  乙方承诺将其代持股所产生的实际收益及权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诺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内将该收益划入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10、甲、乙双方的风险确认及分担方式:____

  甲方虽系公司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由乙方(即名义持有人)承担。

  11、保密义务:____

  双方对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四、违约责任:____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3项的规定按期将出资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货币给付义务及行为给付义务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单方面转让、出质的,或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5万元的,乙方应当按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五、合同的解除:____

  1、双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3、在乙方决定不再担任名义股东时,乙方须至少提前90日给予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转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或参加本协议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具有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将公司股权转让、出质、或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者对外进行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____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因纠纷产生起诉过程中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的文书送达地址为双方确认过的在签订、履行、解除本协议过程中及诉讼、仲裁过程中各类相关文件、通知书、函、委托书、补充协议等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在邮寄凭证显示一方收到文书时视为送达成功。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文书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视为送达成功。

  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时间:____时间:____

股权代持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河北科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0%股权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占目标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但该代持股权以乙方名义持有并登记。乙方实际占目标公司20%的股权,并代持甲方的20%股权,乙方名下登记的.股权共计40%。

  第二条:双方确认,甲方为上述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乙方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所有人。

  第三条:双方确认,甲方享有因该代持股权所产生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全部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表决权、以出资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等。如果目标公司分红须经手乙方,则乙方应在获得分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双方确认,代持期间,如涉及出席股东会、以股东的身份签署有关决议、合同等文件的,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根据一致意见进行表决和签署。

  第五条:代持股权的转让、质押、置换、赠与、继承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置权利均由甲方实际享有和行使,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给予签字配合。乙方不得单独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

  以资本公积金或者其他方式转增的股权,属于代持股权所对应的份额,其全部权益归属于甲方所有。

  第六条:双方确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出资、验资证明等,与本协议所载内容不一致的,实际均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执行,任何一方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本协议如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5

  合同编号:118607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码:电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XX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风险提示: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XX公司目前基本情况XX公司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风险提示: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X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XX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XX公司_______股权。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三、双方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XX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对XX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XX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XX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XX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____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

  四、股权转让风险提示: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XX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____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六、争议管辖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七、成立与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XX公司留存一份。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6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鉴于:

  一、A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出资人为委托方。

  二、受托方同意委托方委托、代委托方持有A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方与受托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A科技有限公司出资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己名义对公司出资,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二)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菫事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菫事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事先对有关表决事项征得委托方同意。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董事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三)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四)在公司工商登记变更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五)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有权取得相应的财产。

  (六)委托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委托方不能随意干预受托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二)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未经委托方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三)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四)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五条 股权过户税费的承担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收取报酬。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二)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权。

  (三)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权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四)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十年,十年后委托方如需继续委托受托方持股,本协议继续有效,如不需继续委托,双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受托方: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7

  甲方(实际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名义持股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权的基本情况

  1、20 年 月 日,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出资设立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2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现由乙方代为持有该股权;

  2、乙方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完全由甲方出资,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3、乙方声明并确认,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代持股权的期限

  代持股权的代持期限为目标公司有效存续期间。若甲方将代持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时本协议即终止。

  三、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甲方代持目标公司股权,以及接受甲方的委派出任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高管职务期间,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酬金人民币 元(大写: )。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投资人,根据法律法规或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利润、分红,以及与代持股权相关的其他收益等),有权按甲方的意愿要求乙方代为行使其他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应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3、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当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和违背甲方意愿的代持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代持目标公司股权期间,依甲方的意愿行使目标公司股东权利或经营管理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盈、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非因乙方个人原因而造成的代持股权风险及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持股人,根据甲方授权和甲方的意愿以乙方的名义履行目标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2、甲方若将相关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3、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收益或与代持股权相关的其他收益,乙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担保、反担保等权利负担;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权力部门查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财产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申请解除查封,并由乙方全额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九、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号码:

  担保人:

  电话号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股权代持协议书8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1: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2: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1、丙方2下合称“丙方)

  鉴于:

  1.丙方1、丙方2为XX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合法有效股东,其中丙方1持有【】%股权,丙方2持有【】%股权,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2.【】年【】月【】日,甲方、丙方1、丙方2签订了《合作经营合同协议》,约定丙方将目标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3.因其他原因,甲方有意通过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于目标公司20%股权,乙方成为该20%股权的名义持有人。

  鉴于上述情况,经甲、乙、丙各方协商一致,现就由乙方代持甲方于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即XXX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或者恢复变更为目标公司工商登记股东,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和配合。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所进行的任何表决行为均无效。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其他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其他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捌份,协议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1:丙方2:

  签约时间:年月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9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代持股基本情况

  1.1甲方在XXX公司有限公司中占20万股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于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XXX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享受公司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2.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2.3如XXX公司有限公司发生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情形的,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3.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30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3.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3.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特殊约定

  4.1XXX公司有限公司拟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创业板或在国内主板上市。如果XXX公司有限公司未能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年内挂牌或甲方获悉公司正在或将要处于经营不善或资不抵债等境地,甲方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乙方。只要甲方行使转让股权的权利,则乙方必须无条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支付时间由甲方确定。

  第五条代持股份的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代持股份的转让

  6.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6.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1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6.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保密

  7.1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对本协议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9.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9.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付款

  11.1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汇至乙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11.2本协议项下股权所获任何价款,投资收益等均需转账至甲方下列账户:

  账号:

  开户行

  户名:

股权代持协议书10

  隐名投资人(下称“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显名投资人(下称“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投资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代甲方持有目标公司____股份。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签订本协议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予以登记。前述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无前述出资对应的股东义务。

  第二条 甲方享有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表决权、股息及/或配股分配权、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及目标公司认可甲方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第五条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对此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赔偿由此所导致的'甲方损失。

  第七条 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目标公司财产和损害目标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11

  实际出资人(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

  名义股东(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

  鉴于____网络技术公司(以下简称__)发展需要,乙方欲将其所持股权中的1%股份转让给甲方,转让价格为1元。甲方同时将此股份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本股份是基于甲方对公司运营投入受让的回报,认同为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双方约定在获取天使轮投资后,再按法律程序进行该笔股份的实际转让,在此之前由乙方代持,即该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____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____甲方将其拥有的1%的股权,计出资金额5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2.3在该笔股份完成实际转让和工商变更登记前,股权不得溢价,如甲方退出公司投资,则该笔股权转为乙方所有,本代持协议随即失效。

  2.4甲方愿意作为联合创业人共同投入公司运营,按照投资人角色投入相应资源、精力或智慧,并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注资。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和股权溢价),由实际持有人甲方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___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4.2鉴于乙方为公司的最大股东,甲方同时认可乙方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应职责。

  五、双方的声明与承诺

  5.1代持期间,双方约定该笔股份不可转让,转代持,也不可用于质押等。

  5.2乙方承诺:____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甲方均予以接受。

  5.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担保等损害公司的情形,甲方不承担责任。

  5.4作为股份实际持有人,甲方承诺对公司尽到运营责任,并对自己所持有股权及时表明意愿并要求乙方代为行使。

  六、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6.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股东工商登记期间有效。

  6.2工商变更股权至甲方名下后,代持关系结束,甲方变为名义持有人,行使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7.3如代持期限内甲方退出,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不能履行民事行为责任的情况,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七、保密约定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八、仲裁与法律适用

  8.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8.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公司所在地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

  10.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内容,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保存备案。

  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20____年1月13日签署于山东省济南市。公司监事___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协议附件1)认可本协议内容。

  甲方(签字):____

  乙方(签字):____

  见证人(签字):____

股权代持协议书12

  甲方(委托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

  乙方(代持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

  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丙方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是(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其中%为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

  (四)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

  (五)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将因代持获得的收益交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赔偿。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昆明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仲裁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乙方(签章):___

  丙方:___

  合同签订地: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1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1、本协议委托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

  2、委托期限到期前日,甲乙双方须就是否继续委托进行磋商,如需继续委托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3、委托期限到期后,乙方应将代持的全部股权及相关权益返还给甲方或转移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无条件配合办理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变更等。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的义务,并承担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承诺将其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乙方承诺基于本协议的存在,乙方对受甲方委托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及收益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如遭遇乙方意外死亡、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形时,不得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项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股权代持协议书14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河北科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20%股权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____双方确认,甲方占目标公司20%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但该代持股权以乙方名义持有并登记。乙方实际占目标公司20%的股权,并代持甲方的20%股权,乙方名下登记的股权共计40%。

  第二条:____双方确认,甲方为上述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乙方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所有人。

  第三条:____双方确认,甲方享有因该代持股权所产生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全部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表决权、以出资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等。如果目标公司分红须经手乙方,则乙方应在获得分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____双方确认,代持期间,如涉及出席股东会、以股东的'身份签署有关决议、合同等文件的,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后根据一致意见进行表决和签署。

  第五条:____代持股权的转让、质押、置换、赠与、继承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置权利均由甲方实际享有和行使,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给予签字配合。乙方不得单独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

  以资本公积金或者其他方式转增的股权,属于代持股权所对应的份额,其全部权益归属于甲方所有。

  第六条:____双方确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出资、验资证明等,与本协议所载内容不一致的,实际均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第七条:____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执行,任何一方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本协议如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____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代持协议书15

  甲方(实际出资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义出资人、代持人):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甲方系公司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代持股权(包括预留股权)为限,享有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收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法律赋予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约定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系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权的名义出资人,对代持股权相对应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权利。

  现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代持股权基本情况

  1.甲方在公司设立时认缴出资______元(人民币、下同),占公司股权的______%,认缴出资方式为现金;

  2.甲方上述股权由乙方代为持有,乙方声明并确认:____代持股权的投资款全部由甲方提供,并委托乙方全部代为投入,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3.乙方进一步声明并确认:____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的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与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二条委托代持权限

  1.在股权代持期间,除本协议约定的限制条件外,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后,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2.公司的日常事务表决由实际出资人行使,甲乙双方应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时生效,自本协议终止并办理完相关手续时为止。

  第三条委托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本协议终止、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时终止。

  第四条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持,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任何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职务行为限制及报酬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提名,并担任公司______职务,任期与代持股权期限相同,代持股权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主动辞去______职务;

  2.乙方行使______权利时,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全部规定进行;

  3.在代持股权并担任______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协议对______全部义务性要求,如需要以______身份参与表决时,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内容进行投票;

  4.乙方不得利用______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全面、及时赔偿;

  5.乙方______身份依据代持股权的约定而产生的,乙方不因该身份收取公司和甲方的任何报酬。

  第六条代持股权的转让及乙方的协助义务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

  2.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无条件接受,并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特别事项

  1.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安全和完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3.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该股权。

  第八条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所涉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或暗示;

  2.本协议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3.一方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____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期限届满时;

  (3)甲方直接持股时;

  (4)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

  (5)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甲方该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甲方认为需要变更和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2.协议变更或者终止,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完成股权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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