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建筑业营改增最新政策5月实施

时间:2017-03-25 编辑:詠雯 手机版

  2016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李克强指出,2016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加强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统筹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产业、投资、价格等政策工具,采取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举措,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2.18万亿元,比去年增加5600亿元,赤字率提高到3%。其中,中央财政赤字1.4万亿元,地方财政赤字7800亿元。安排地方专项债券4000亿元,继续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

  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2016建筑业营改增最新政策5月实施

  今年将采取三项重大举措

  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是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等免征范围。

  三是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建筑业应对改变

  实施上述政策,今年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同时,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加大对民生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创新财政支出方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该保的一定要保住,该减的一定要减下来。

  这也将意味着建筑业营改增即将落地执行,建筑业由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将对建筑企业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材料、人工等各项进项若不能及时、足额获得到增值税发票,将请意味看企业运营成本陡增。

  目前,众多建筑企业采用的都是联营挂靠经营模式,纳税主体是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较高资质的建筑企业,而实际运营项目的是挂靠的企业或个人。那么,作为仅收1-2%管理费,而要交11%的增值税的建筑企业,如何应对?

  目前政策尚未正式颁布,广大建筑企业还是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好营改增准备工作的冲刺。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印发的《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强调的相关内容。即:针对营改增,建筑企业要组织开展模拟运转,以保证把准备工作做得准确、全面和系统。营改增模拟运转,是指建筑业企业在目前仍然实施营业税管理和核算的情况下,参照对已经实施营改增行业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增值税模拟管理和账外核算。

  根据实际情况,模拟运转,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中的一个或几个基层单位、一个或几个工程项目。模拟运转,要严格依据实施增值税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投标报价、合同协议管理、货物劳务采购、发票管理传送、会计稽核核算、实施报税清缴等管理环节进行全面审查,准确、具体、全面地找出不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各种实际问题,以便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做好内部各项准备工作。

  5月起广州将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5月1日起,广州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年内全市减税规模约为120亿元。

  年内有望减税120亿元

  根据最新政策,新增4个试点行业税率分别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广州市国税局表示,这些新增行业,涉及全市逾26万户纳税人。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年内全市减税规模约为120亿元。据了解,此次“营改增”与以往不同的是,扩大了抵扣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国税地税将探索委托代征机制

  对于此次营改增试点的难点问题,广州市国税局表示,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无论从政策原理上还是具体操作上,都具有很大的差异,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比如个人二手房交易,新增纳税人过去基本没接触过增值税,纳税人需要一定的熟悉过程,才能真正适应新税制。本次营改增试点扩围需交接的纳税人26万户,在50天的准备期内必须确保试点纳税人顺利交接,对税收宣传、政策培训、税控安装、纳税服务等工作的压力巨大,对各级国税部门都是极大的考验。

  据了解,为方便纳税人办税,广州国、地税部门目前已在全市12个区开设联办窗口69个,实现国地税联办业务50多项。

  同时,国地税部门将探索委托代征新机制,针对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业务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发票开具、系统改造等问题,充分发挥国地税各自优势,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为确保顺利过渡做好充分准备。

  营改增5月全面铺开 建筑业房地产业适用税率11%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全面实施营改增进行了部署,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加大企业减负力度,促进扩大有效投资。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方案,财税部门也正在抓紧起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决策层多次强调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3月7日举行的答记者问上表示,营改增可以做到行业不增负,但不能保证每一个企业在实行营改增最后一个环节的时候不增负。而国税总局局长王军也在全国“两会”上对媒体表示,为保障营改增纳税人税负不增加,实施方案中已经考虑原则上延续过去的优惠政策,并且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情况,新制定一些过渡措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披露,今年实施营改增等减税降费的政策,全年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此次营改增还将完成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一个“尾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财税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答记者问时表示,这方面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

  对于新纳入营改增范畴的四大行业,也存在一些税负上升的担忧情绪,尤其是建筑业。建筑业原营业税税率3%,营改增后税率提高至11%。不少建筑企业表示,虽然可以进行抵扣,但是对于沙子、水泥等成本材料能否取得进项抵扣,及进项抵扣的税率高低是影响税负的关键。目前来看,砂石辅料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率低是建筑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主要因素。

  金融业从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6%的增值税,该行业营改增的难点主要来自于核心金融业务增值额难以确定,以及难以在服务接受方中分解。国际上一般不对金融业征收增值税。

  此前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表示,因为金融服务的产品价格(利息)比较特殊,它不仅包括金融服务的增值部分,还包括资本价值、通货膨胀率和违约风险等其他因素,加之金融服务业务创新多,不易界定增值额范围,以至理论上难以计算出准确的增值额。

  对于生活服务业来说,营改增后税负变化的关键在于,行业内企业以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所面对的大部分是小型供应商,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一直被视为营改增中减税幅度较大的动作。楼继伟称,去年已经对有关方案进行认真研究和论证,听取了部门、有关协会和典型企业的意见,提出了改革方案。税率设计要简洁,要考虑企业的税负变化,还要兼顾财政的承受能力。

  他表示,不动产纳入抵扣链条后,企业租来的房产、投资形成的不动产可以抵扣,但是过去以往的不动产还不能抵,新投资的部分可以抵,这恐怕在开始阶段可能有税负的变化,鼓励企业投资,甚至投资量大的时候,可能一两年可以不交税,都抵扣了。

  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具有操作性的是采取分几年进行抵扣的方式。比如新建厂房投资1000万元,按照11%的增值税税率,进项抵扣税额110万元,需要分若干年抵扣,这样带来的财政减收压力会减小。

  目前距离5月1日还有两个月,对于企业和财税部门来说,准备时间相对紧张。营改增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都会减少。对地方来讲,原本营业税是其主体税种,而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分享税(分享比例75%:25%),相对中央收入,地方收入会减少的更多。楼继伟称,总的考虑是维持目前中央和地方总的财力分配格局不变的情况之下,安排一个过渡性的中央地方收入划分办法,来解决地方收入减少的问题。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要合理的确定增值税的分享比例。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对财新记者表示,地方期望是适当提高地方的分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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