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疾病证明书相关管理制度
1、医师在作病假处理时,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根究患者疾病的实际情况,合理给假;
2、只限于开本科室病假,不得跨科;
3、医师在病例上开除病休医嘱,填写疾病证明书,并签名,以备考察;
4、医师在疾病证明书上开具的病休截止日指患者从就诊之日或就诊次日开始,不得跨日、倒开或不开;
5、门诊根据病情一般给假1-3天,需要继续病休的.,须经门诊复诊后给假;
6、验伤者一般不处理病假,凡属交通事故或经公安部门指定我院处理者,可根据病情在验伤单上提出病休建议,但不开具疾病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文章《医院疾病证明书相关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感谢您的阅读!
http://jianlimoban.c321.cn/【医院疾病证明书相关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院疾病证明书两篇02-04
医院疾病诊断的证明书模板12-12
疾病证明书精选模板02-28
疾病诊断证明书03-11
工伤疾病证明书模板12-19
出院疾病证明书模板05-22
疾病证明书的范本11-14
疾病证明书怎么写09-05
疾病证明书参考模板08-04
疾病证明书标准模板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