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惠农专项资金检查的报告

  为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支农项目规范运作,根据省农廉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惠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农廉发〔2013〕5号)要求、我市农业县(区)农廉办、财政局、市直农业、林业、水利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自查,市农廉办、财政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搞好此次惠农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市农廉办、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接到省农廉办、省财政厅文件后,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就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内容进行专门研究,以阳农廉发〔2013〕7号文件下达了专项检查通知,9月下旬召集县(区)农廉办、财政局、市农委、林业局、水务局召开了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了检查的有关事宜,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农廉办、省财政厅要求对检查范围内的项目进行自查。市农廉办、市财政局组织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对自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了此次惠农项目资金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自查和重点检查范围、内容

  由于我市农业县(区)少,且无贫困县(区),按照省农廉办、省财政厅确定的检查范围,2012年我市涉及的农业项目为: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旱作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中低产田改造;林业项目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科技成果示范项目;水利项目为:灌区末级渠系工程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扶贫项目为:劳动力转移培训。以上共9类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346.404万元。

  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情况;惠农资金效益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重点检查2个阶段。各县(区)、市农委、水务局、林业局从9月下旬开始自查,集中一个月时间按照市农廉办、市财政局阳农廉发〔2013〕7号文件要求,对本部门、本县区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按要求向市农廉办、市财政局报送了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自查工作结束后,市农廉办、市财政局组织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对自查范围内的项目进行了为期20天的重点检查,检查采取 “听”、“查”、“核”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即听取各县(区)和市农业、林业、水务以及项目实施单位领导对惠农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二是“查”,就是对2012年检查范围内的项目资金计划文件、指标文件、会计账务、培训台卡、招投标资料、政府采购合同资料等进行逐项检查;三是 “核”,就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如对培训人员就培训时间、地点、授课内容进行电话询问,对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支出进行抽查询问等。

  项目完成情况

  资金下达情况

  按照省农廉办、省财政厅确定的检查范围,2012年我市共收到上级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1346.404万元。其中:2012年市财政共下达资金1149.524万元,当年未下达资金196.88万元,涉及2个项目,主要原因为: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 22.82万元,2012年收到省厅文件较晚,当年市农委未下达资金分配计划,此项资金2013年4月已全部下达;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实行先培训、验收后再拨付资金,主要是为了保证培训任务的全面完成,由于当年培训未结束,故此项资金验收后已于2013年7月将省下达的预算指标174.06万元全部下达。经检查上述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全部拨付到了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实施情况

  1、林业科技成果示范专项资金

  此项资金主要用于盂县梁家寨乡北峪口建设晋龙1号采穗园圃30亩,由阳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负责。在实施过程中,市林科所与盂县苗圃于2012年11月28日签订核桃采穗圃建设协议,资金主要用于土地租用费以及购买核桃良种、整地、肥料、种植、生物农药、喷药器械等费用。财政补助10万元,实际支出104860元。

  财务会计制度执行良好,财务会计凭证、账表健全,项目资金实行“专人、专账”核算和报账制管理。

  2、农田灌溉末级渠系建设工程

  此项工程省下资金364万元,其中:盂县199万元、郊区100万元、平定县65万元。

  2012年农田灌溉末级渠系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

预算指标

到位资金

支付资金

支付率

盂县水务局

199

199

108

54%

阳泉郊区水务局

100

100

100

100%

平定县水务局

65

65

60

92%

小计

364

364

268

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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