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的自查自纠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着力纠正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根据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察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的通知》(罗纪发电〔2013〕1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罗平县商务局公务用车编制2个,现有公务用车2辆。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单位无使用军车号排车辆,无违规悬挂或套用警用号牌的车辆,无超编车、超标车、擅自购车、违规接车、换车、变卖、转送、报废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现有车辆无豪华装饰,无公车借用等违规情况,车辆自查账目详细,车辆运行费用开支账目合理。

  三、专项治理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对公务用车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时间,认真传达学习了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并对照通知要求,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重新修订了《机关工作手册》,完善了公务用车相关内容,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车辆维修签单制和车辆用油抄表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同时,狠抓驾驶员思想、安全教育,确保车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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