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法院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篇一

  为深化“三严三实”成果,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端正和转变全院干警的思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办案效率、推进各项工作落实,10月29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活动并讲话。

  会上,瀍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重申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部署,并对全院干警提出三点要求:一树立群众观念,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指出瀍河法院干警中存在“冷、硬、横、推”、效率低下、久拖不判、久拖不执等问题,中层干部不在状态的情形,影响了法官和法院的形象。号召全院干警要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来自于人民的委托,积极回应人民的期盼。二认真履行职责,牢记四个“决不允许”。要求全院干警将四个“决不允许”要求与法院工作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家错案。三掌握方式方法,改进工作作风。要求法官要注重庭审礼仪,使用法言法语,做到不怒自威;与当事人接触要注意言行,学会倾听,尊重当事人的发言,不与当事人争论,释法明理,求同存异。

  制定实施方案、加强节点把控。瀍河法院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开展“不做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实施方案包括本次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整治内容、各阶段的任务等,便于加强整治活动的节点把握和掌控,避免整治活动散漫、拖沓,明确了范围对象、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分阶段层层推进专项整治的落实。

  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强化监督形成警示效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分工。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为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统筹推进工作。 瀍河法院纪检组和廉政监察员组成审务督察小组不定期对法庭、机关干警遵守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遵守审判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强化督促整改、从严教育惩处;监察室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干警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苗头或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或查处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对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处理。

  全院干警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全院干警根据个人工作情况填写整改清单,如实汇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将专项整治落实到每一位法院干警头上。领导小组督促全院干警按照要求、时限完成问题的查摆工作,监督自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办公室统一汇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跟踪监督,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还未整改彻底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保证治理工作持久有效。

  篇二

  10月27日,城口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决定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该项活动是为深化“三严三实”成果,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而开展的具有革命老区特色的专项整治活动。

  一、 坚决整改“不作为”

  “不作为”主要包括:不求上进、精神不振,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工作松散,上班迟到早退、随意脱岗,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等不良工作作风。

  城口法院下定决心,坚决整改“不作为”。要求全院干警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能干事、肯干事、多干事,干好事、干实事”,力争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二、 自觉抵制“慢作为”

  针对“工作不用心、措施不具体、落实不用力,简单应付,敷衍塞责,交差了事;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主动谋划、认真落实;开展工作讲价钱、完成任务讲条件,对工作挑三拣四,仅凭个人喜恶行事”等消极的“慢作为”现象,城口法院要求全院干警自觉抵制。

  法院干警必须进一步提升工作积极性,不断适应司法改革的新环境,完满完成审判执行任务,推动辖区司法公平、司法工正和司法公开。

  三、 严厉打击“乱作为”

  “不遵守党纪国法,不讲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遵从中央规定;肆意妄为,目无国法家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顶风违纪,贪污腐败,知法犯法”等“乱作为”是与践行“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背道而驰的。

  城口法院强调,我们的法院干警必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严厉打击“乱作为”,确保司法队伍的纯洁性与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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