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选拔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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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根据《关于报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党组对换届以来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

  我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地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严格干部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自换届以来,我局共选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

  二、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和严肃换届纪律

  我局把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严肃换届纪律等相关规定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局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条例》等相关制度的意识逐步增强。

  一是局领导带头学习。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等形式,对相关制度进行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相关要求,使局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任各项政策。我局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让大家对干部选任工作了解、熟悉有关规定,加深理解,澄清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参与执行各项规定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州纪委、州委组织部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要求,将上级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要求及时传达给每位干部职工,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督促和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的学习。

  三、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共计17人,其中正县级领导1名,副县级领导2名,副县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干部2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工勤人员3名,符合人事编制和干部职数范围的相关要求。在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三定方案”的规定,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也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换届以来选拔任用的6名科级干部(科长3名,副科长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都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沟通、党组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表现在: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考察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干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继续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相关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对照《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对近年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选拔干部任用干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中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及时组织单位干部组织学习和宣传中央和省、市委换届纪律,特别是“五个严禁、17个不准、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推进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有关规定。首先,镇党委多次召开党委大会,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每个领导干部都作了详细的记录,并在会上就《干部任用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讨论,加深对《条例》内涵的理解,使每个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内容都有了全面的认识。其次,我镇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中的要求,坚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认真落实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规定,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二是不断完善深化《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一步规范我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了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了我镇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三是镇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通过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整个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对需要备案的干部及时进行备案,充分采纳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意见箱。自2010年以来,结合《条例》,镇党委制定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跟踪考察制度,每半年对中层干部考察座谈一次,对不符合规定或表现不好的人员,坚决依法给予教育、降职或撤职的处分。认真落实防止关于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等文件的落实。基层反映比较好,提高了镇党委威信和形象。如在第九届村“两委”换届以前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两委”班子整体状况、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后备干部情况及村风民情、群众的思想状态等,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摸底,掌握全面情况,为换届选举提供决策依据。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保证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动党员和群众参与,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推选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善于运用民主、法律和示范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解决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有较强的协调本领和社会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原则上,年龄控制在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特殊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的后备干部。对所辖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进行集体谈话、个别谈心和入户走访活动,强调了换届纪律,加强了与党员群众的思想沟通,为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贯彻落实《关于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强化领导责任 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村“两委”换届选举前,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自荐人分别作出了纪律承诺和竞职承诺,新一届村党支部产生后,支部班子成员分别作出了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

  三、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着种种问题:一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四、整改措施

  一是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88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从严治镇、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锻炼,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建设成过硬的队伍,为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服务,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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