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党费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并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下面是县委党费收缴自查报告,欢迎参阅读借鉴。

  篇一:

  县委组织部:

  现将财政局党委20xx年度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 规范建账,准确登记。局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设置记账科目,以借贷记账法登记入账,准确完整,收缴单据齐全。

  二、严格准确,按时收缴。局党委每年初分支部统一编制党员应缴纳党费花名册。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局党委办负责上解,做到基数准确,严格标准,按时缴纳,足额上解,不拖不欠。20xx年度,局党委直属5个支部、78名党员,全年应收缴党费9756.4元,实际上解9757元。20xx年由于上年津补贴增长,部分党员缴纳比例提高,全年应收缴党费14204.88元,较上年增长45.6%。

  三、认真学习规定,坚决贯彻执行。为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局党委先后召开党务工作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使广大党员明确向组织缴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备的条件,也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已成为我局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四、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缴纳规定进行处理”的规定,同时在党内予以通报,以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二:

  县委组织部:

  **县机关党工委,对2014年党费收缴、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收入情况:

  2014年党费收入153518.28元。其中: 政府办党总支上缴7680元;法院党总支上缴13039.44元;民政局党总支上缴7193.92元;国土局党总支上缴9946.08元;县委办党支部上缴5399.52元;人大办党支部上缴7481.9元;政协办党支部上缴6965.86元;组织部党支部上缴3673.2元;宣传部党支部上缴2803.01元;纪检委党支部上缴11441.42元;统战部(工商联)党支部上缴2487.36元;县工会党支部上缴3245.82元;团县委党支部上缴542.7元;县妇联党支部上缴1139.64元;残联党支部上缴1513.65元;政法委党支部上缴3681.9元;信访办党支部上缴2449.67元;接待处党支部上缴1188.6元;编办党支部上缴1296.64元;人防办党支部上缴3706.26元;史志办党支部上缴1112元;检察院党支部上缴12395.56元;司法局党支部上缴4809.15元;老干部局党支部上缴2433.6元;机关党工委党支部上缴2907.53元;统计局党支部上缴2528.46元;安监局党支部上缴4149元;环保局党支部上缴3764.01元;审计局党支部上缴3441元;计生局党支部上缴5072.24元;档案局党支部上缴1984.68元;社保局党支部上缴1946.4元;技监局党支部上缴5154.36元;气象局党支部上缴1657.86元;移动公司党支部上缴978元;烟草公司党支部上缴1324.2元;住房公积金党支部上缴929.64元。

  二、上缴情况: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党工委党费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2014年共上缴党费153518.28元。

  三、管理情况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了对党费的管理工作:1、能够加强对党员按时交纳党费组织观念教育,不断增强了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2、进一步完善了党费收缴制度,做到了专人负责;3、党费的收缴,账目清楚、账款相符,手续完备,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4、开展专项检查,对个别支部、个别党员缴费金额不足、比例不够、补交时间较长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今后,要教育引导各党支部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严肃认真地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和使用的规定》,加强检查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搞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查。

  **县机关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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