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的范文

  一、政府重视、领导支持,强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县法制办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主动向分管县领导汇报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也积极支持和督促县法制办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对于以县政府名义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县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出庭应诉。

  为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我县将依法按程序行政,违法导致行政复议作为县政府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扣分内容。县政府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要求纳入县政府对各执法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县政府还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如发生不按程序办事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经举报核实的或是执法人员严重违法的,均作为扣分依据,确保了政府政令畅通和法制层级监督到位。

  二、畅通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在县政府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近两年来,县法制办对受理的重大行政复议疑难案件,积极组织、协调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依法解决案件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我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数量少于行政诉讼、信访案件。(均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其中受理1件(但以申请人书面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因申请人不能补正材料不予受理1件,另外1件转州政府受理。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件,经复议后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案件量有所上升,截至5月上旬,县法制办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2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1件尚在办理中。同期,县人民法院受理州中院发回重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二)依法积极应诉行政复议。县政府作为刘安淑申请州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在收到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县法制办受县政府县长委托,在县国土资源局的支持配合下依法积极进行了复议答辩,提交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它有关资料,最终取得了州政府维持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县政府批复所作出通知的行政复议结果。随后,因申请人对州政府复议结果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法制办再次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应诉,在诉讼过程中因原告方在另一起民事诉讼中经法院主持与被告方调解成功而主动撤回行政起诉,该行政诉讼案终止。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一)健全机构,配齐人员。

  我县由于机构改革的需要,主要由县政府办公室1名副主任兼职具体抓政府法制工作。近年来,为了加强县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县政府办公室还指定了1名秘书兼职负责。同时,县政府还聘请了一名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法律指导性工作。

  县编办发文正式设立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并作为正科级行政机构挂牌在县政府办公室,设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由1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工作人员在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中调剂2名。在正式设立后的县法制办职能职责中,承担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是一项重要职能。

  随着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颁布,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县政府重新选配了新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办公室主任。根据县法制办工作的开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县编办发文为县法制办增加1名行政编制,增设专职副主任1名。为法制办配备了1名具有律师资格的年轻干部作为专职副主任。目前,我县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配备基本能保证一般案件的承办,保证行政复议工作正常进行。为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县法制办正积极向县编委报告,争取新增1名行政编制,确保重大复杂案件由3人承办。

  (二)切实保证经费和用车需要。

  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式设立以来,作为县政府办公室的挂牌单位,工作经费每年都由县财政统一拨至县政府办公室账户。近年来,不论是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参训、购买行政复议信息报备软件,还是行政复议办案、行政出庭应诉,县政府办公室对法制办公室经费的支出都非常支持,采取据实列支的做法。并先后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备了2台微机、1台打印机、2部电话,两套办公桌、、沙发和饮水机等。在车辆使用上县政府办公室统一调度,确保了法制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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