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清理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平办发[2013]28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有办公用房情况

  我们张村镇政府占地面积9.4亩,现有办公房屋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全部为砖木结构瓦房,建筑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一)我单位现有办公用房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的问题。

  (二)30多年来,历届党委、政府针对房屋漏雨、落土等情况,适当进行修缮,维持和保证正常办公使用。近两年没有对办公用房进行维修改造。

  (三)我单位对办公用房面积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按《标准》开展清理腾退工作,目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和一般干部办公用房在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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