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双随机一公开优秀自查报告

时间:2017-09-21 编辑:海燕 手机版

  小编给大家介绍2016双随机一公开优秀自查报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双随机一公开优秀自查报告(1)

  对所有审批做到“零超时”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出台了《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行政审批做到“零超时”

  “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或‘提前办结’。”《方案》指出,我省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精简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事项征求市县政府的意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效。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也是此次改革工作的重点。对此,我省将制定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江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加快建设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在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同平台运行,将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和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投资项目可并联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实施“三证合一”简化登记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据了解,我省将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做好信息共享和存量企业证照换发工作,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适时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与此同时,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施“两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强企业登记后电子档案、信息共享等有关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简化税收征管办事程序;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范围,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市场

  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我省还将以政务公开的方式推动简政放权,并实施公正监管。同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今年县级以上部门都将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加大数据归集力度,充分发挥监管平台在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联动监管、精准监管中的有效作用,并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的曝光力度。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监管体系,对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整合运行情况开展督查。”《方案》指出,我省将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统一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主体资格、文书、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和标识,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和案件管理系统等;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清风”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建设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

  《方案》指出,为给“双创”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我省将继续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和“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深入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审批;建设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整合小微企业名录,培育、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和示范基地,并推进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整合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此外,我省将建立完善“三去一降一补”统计指标体系,开展“三新”专项统计调查,全面监测企业微观发展和新生市场主体情况,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点对点”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双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6双随机一公开优秀自查报告(2)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17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016双随机一公开优秀自查报告(3)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由省、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从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我省政府采购分网完成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名单范围内,随机选择代理本级、本地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包括本地注册和外地注册在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原则上近三年内已经检查过的代理机构不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名单详见附件4)。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15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一般不少于5个。对于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义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也应当被作为检查对象。

  按照财政部“检查比率不得低于本省(区、市)代理机构总量的10%,检查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20家”的要求,此次省级检查3家,各设区市(含所辖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先上报5家,定州市和辛集市各上报2家。为避免多级重复检查,省财政厅将对各市上报代理机构检查名单进行统筹安排,最终确定各市检查名单。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内容。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详见附件1)。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从2016年5月下旬开始,10月中旬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省财政厅制定下发检查方案,省、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部门成立检查工作组(设区市财政部门检查县级采购项目的,检查组应包括县级财政部门相关人员),确定并上报拟检查代理机构名单。

  (二)自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省财政厅统筹安排,确定代理机构检查名单,通知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局。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部门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对照检查依据对2015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部门6月25日前向省政府采购办公室报送本市自查阶段完成情况。

  (三)书面审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检查工作组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检查指标体系(财政部统一制定,另发。)初步掌握采购项目的操作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底稿。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部门7月2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书面审查情况。

  (四)现场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一步到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部门8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现场检查情况。

  (五)处理处罚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部门针对本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于9月20日前报省财政厅。

  (六)汇总报告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部门总结监督检查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

  四、工作要求

  本次监督检查由财政部牵头组织,省、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部门分别组成监督检查组,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分别对本级、辖区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2015年度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区市监督检查组可请代理机构代理项目地的县(市、区)财政部门派员参加。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创新监管方法,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基础上,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主动公开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为确保全国检查工作统一规范,本次检查将按照联动工作计划,对组织安排、检查内容、问题分类和处理口径等方面实施标准化管理,并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在关键节点抓好落实。

  省财政厅成立以主管厅领导为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督导全省检查工作,省厅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检查日常工作。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部门要制定详细的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检查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遵守检查纪律,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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