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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在现在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1
一、超市开办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入场经营的食品及其供货者执行查验制度。
二、超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经查验供货者的证照等手续齐全,准予入场的,超市建立供货者档案,将供货者的证、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照“一户一档”或者“一品一档”的要求备案。
四、超市须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超市开办者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所经营的食品由超市总部采取统一配送方式经营的,可由超市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但需将备案资料复印件留存于分支机构,或采用电子台帐联网备查。
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2
一、超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超市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超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超市销售分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应当制作散装食品标志牌,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超市销售生鲜食品和熟制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3
一、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进入矿灯房,必须服从灯房人员管理。
二、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必须对架对号取用矿灯、自救器,对存放矿灯和自救器的充电柜要爱惜,发现损害者由使用人赔偿。
三、进出灯房时,要依次排队进出,严禁拥挤,不得长期滞留。对不服从管理者罚款100元/人次。
四、取、放矿灯时要轻拿轻放,充电时应对准插孔,顺时针旋转180度拧上灯头充电,严禁用力拉扯、敲打灯头和充电插头,如果造成矿灯或灯房设施损害的,按价赔偿。
五、用灯人员应保持矿灯清洁,如矿灯粘有煤灰等,要及时清理干净,避免长时间附着难以清理。如发现未清理干净,视情节给予50——1000元罚款。
六、出井后必须将矿灯、自救器及时交回灯房,交灯人员应将矿灯,自救器放置到对应的充电柜内充电,并锁好柜门后方可离开(充电指示灯显示红色为正常充电状态)。如因充电柜未锁造成丢失,使用者按价赔偿。
七、进入灯房人员发现未锁的应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如私自将其他员工的矿灯和自救器取走的按盗窃设备交保卫部门处理。
八、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出井后,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害后,必须及时送灯房维修室修理。如有矿灯、自救器损害未及时送修理室修理的处以50——100元罚款。
九、没有特殊原因(如抢险救灾等)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交回矿灯、自救器者,罚款50元/人次。
十、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要爱护矿灯和自救器,严禁出现敲打、撞击、投掷、拆卸等现象。如发现井下私自拆卸按三违处罚100元/次。
十一、用灯人员丢失钥匙后由所在单位开据证明,加盖机电科公章后到灯房及时更换钥匙,每把钥匙50元,钥匙丢失不及时办理更换,发生矿灯、自救器丢失现象,使用人按价赔偿。
十二、充电柜内只准放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放手机、钱包、饮料、食物等其他物品,出现丢失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检查发现放置其他物品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十三、如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调出或辞职,必须到灯房交清矿灯、自救器、钥匙后,方可办理签字手续。新入职员工凭调令办理用灯手续。
十四、用灯人员严禁转借,每人限用一盏灯必须专人专号专灯、专自救器,发现矿灯、自救器转借他人者罚款100元/人次。
十五、设施完好而丢失矿灯、自救器的`,由使用人员负责;因设施损害而丢失的,灯房值班人员负责。矿灯丢失罚300元/盏,自救器丢失罚150元/台。
十六、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巡查,加强维护。发现没有及时充电矿灯应及时进行充电工作,并保持充电柜及室内清洁卫生。
十七、各单位应教育职工爱护矿灯和自救器,并及时将本单位超过一周以上不用灯人员及工伤、长期请假等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灯房,值班人员按照名单将矿灯退出充电状态,防止过充电。休班人员回矿时及时通知灯房将矿灯处于正常充电状态。如因长时间不用造成矿灯过充电损害,使用者按价赔偿。
十八、外单位使用矿灯必须持领灯牌到灯房领取并及时登记信息。
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4
一、工作态度
1、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坚持自我良好的职业形象,坚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二、开关门营业工作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营业结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员工的行为准则
1、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上班时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
4、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忙挑选,当好顾客参谋,保证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并坚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打手机,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9、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拿货物(如纸箱、塑料桶)。
10。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五、上班时
1、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上班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聊。
3、员工不允许坐在货物上。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职处理。
5、上半时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7、若发现以上几条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六、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问经理并汇报缺货情景,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若发现过期产品未及时向经理汇报者,请自动买回。
5、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我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6、要有强烈的职责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七、收银员
1、收银员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让。
2、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坚决不能自我收款。
3、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请自我回避,让其他收银员收款。
4、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若发现收银员少收款,轻者罚款,重者卡出。
6、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7、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八、卫生
1、值日人员按时清理卫生。
2、把卫生间,宿舍卫生打扫干净。
3、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罚5块。
九、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做一个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保证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负责超市的进货管理工作。
9、负责送货商,厂家进店关(如证件)。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景。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12、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3、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十、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我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一、店面员工工作程序
二、商品布置,陈列,销售
1、一般商品的陈列
(1)分类清晰。
(2)价格从高至低顺序排列。
(3)高价商品放在主信道附近。
(4)展示面统一,整齐。
(5)重和易碎商品应尽量放置在下层。
2、新奇商品的布置
(1)、整个货架或几个卡板布置同一促销商品。
(2)、商品交叉布置。
(3)、连续进行为时几周的专销货展销。
3、货架头商品布置
(1)、销售量很大的商品。
(2)、新奇商品。
(3)、销售呈上升趋势的商品。
(4)、季节性商品。
4、店内商品补充
(1)、将较少卡板上的商品移到较多卡板上。
(2)、一种商品快售完,且存货不多,则安排其它商品。
(3)、热门商品在收货后应尽快陈列出来。
(4)、应尽量节省人力,时间。
5、店面整理
(1)、随时保证店面干净,整洁及清晰的面貌。
(2)、了解哪些商品已很多销售,哪些已无存货。
(3)、哪些商品须添加或调货。
(4)、扔掉空箱,整平商品表面一层(先进先出原则)。
(5)、错置商品的收集。
(6)、商品的计算机库存显示为负数,但店内仍有该商品在销售。
(7)商品无销售报告。
6、破损控制
(1)、不要将商品扔至垃圾堆或压在卡板下。
(2)、扔掉的商品需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3)、严格执行操作流程(验收,陈列,温度,保险)。
7、退货给供货商
(1)、商品滞销或过季,供货商应同意将有关商品退货。
(2)、程序:
①退货商品送至索赔办。
②楼面人员将有关商品撤出。
8、相关标准
(1)、卡板使用标准: ①不得有破损的卡板上至店面。②横梁坚固,不破损摇晃。③坚持干净不得将卡板站立放置或在卡板上站立。
(2)、货架头的标准: ①货架头60%布置新奇商品,40%布置很多畅销上官。②同类商品不应放在相邻货架头。③时刻坚持丰满且整洁。
(3)、清洁标准: ①全部售货区域坚持干净,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无灰尘,垃圾及其它残破的东西。②所有货架及商品都不能有灰尘。
超市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5
一、超市开办者必须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经营。
二、凡进入超市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超市审查备案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
三、超市开办者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变更事项。
四、入场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五、入场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悬挂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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