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餐饮规章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餐饮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规章制度1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规章制度2
第一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忠于职守,服从上级安排和调度,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员工须知
第一条:所有员工必须穿着公司岗位统一制服及配戴员工牌。
第二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员工牌、所用或保管的企业资料文件如数交回;相关工作用具交回办公室,方可办理手续。
第三条:员工牌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办公室补领,补领时交纳规定之罚款;
属自然损耗者,则以旧换新。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由指定的员工专用通道进出。
第五条:任何员工不得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若有必要携带须有盖章的出门条。
第六条: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餐,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秩序,爱护餐厅内设施,若有损坏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员工应按自己饭量盛饭菜,注意节约,避免浪费。外来人员不得在员工餐厅用餐。
三、工作纪律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请假获准外,均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调班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上班时间做好本职岗位工作,下班后非工作需要不准在餐厅内逗留。
第二条: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不准串岗,不得私自换班。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打卡,不得托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偷闲、打瞌睡、集众聊天、唱歌、吹口哨、打私人电话、饮酒、不得当着客人喝水、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准干私活。
第五条:对客服务时,员工一律讲普通话。
第六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员工一律不得使用客用物品及设施。
第七条:上班期间,员工严禁在餐厅内抽烟。
第八条:严禁偷盗或者以借用名誉将公物带回家和送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不能在工作场所喊叫,争吵,奔跑,以免惊扰客人。不得粗言秽语,不得讥讽客人,不得与宾客争辩或不理睬顾客,不得交头接耳和品评客人。绝对禁止与客人争吵辱骂甚至殴打客人,遇到问题若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第十条: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对所承担的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每日应办事务必当日办清,如不能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紧急事务需加班,主管人员通知时不得无故推委。
第十二条:上班前自检及相互检查仪容仪表,保持精神情绪愉快。
第十三条:不能在工作时间特别是客人面前埋怨领导及公司。
第十四条:不能对着客人及食品打喷嚏,咳嗽。
第十五条: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制品用料,各区域责任人按
时开关相应水电。
四、仪容仪表
第一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保持仪表端庄、整洁。
具体要求是:
1、头发:员工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员工头发以前不过眉、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女员工要求发不过肩,除短发外,均需用发夹盘起,不得染怪异发色,梳怪异发型。
2、指甲:指甲应保持清洁,注意经常修剪,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
3、胡子;男员工不得留胡子。
4、口腔: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品。
5、女员工保持淡雅清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使用香水,上班时严禁戴手链和戒指(结婚戒指除外)。
6、领带:不得有破损或歪斜、松弛,应保持整洁并熨烫平整。
7、鞋子: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响底的鞋。
第二条:在工作场所,要面带微笑,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要礼貌待客。
第三条:在开会或出席其他正式场合时,应尽量坐端正,把腿平行放好,离开时,应将椅子放回至原来的位置。
五、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与同事和客人相遇时,应点头行礼问好。
第二条:工作时间进入办公室或客人包间,应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
进入,进入后,若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侯,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第三条:在通道、走廊里正面遇到顾客或同事要礼让,不能抢行,并礼貌地向顾客或同事问好。
第四条:同事之间,不可敲击或拍打对方身体,不可以使用一些无礼的称呼招呼同事。
第五条: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宠物进入工作区域。
第六条:各部门之间、同事之间应相互配合,真诚协作。
第七条:员工必须忠实诚信,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帐目,虚报费用。
第八条:不得诬陷他人,搬弄是非。
第九条:同事之间要互助、互敬、互爱,要和睦相处,要谦让、勤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他人打击报复。
第十条: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第十一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未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企业的相关资料,(包括专业技术,经营方针政策,营业收入等)。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名誉的事。
第十三条:不得向顾客索要任何馈赠或财物。
第十四条: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帐簿、表册及函件。
第十五条:严禁撕毁餐厅张贴的各类公告,严禁在公司的公告栏和宣传栏上乱涂乱画或私自张贴物品。
第十六条:员工应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不得私自行动不听指挥。
第十七条:在公司公共场所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地乱扔果皮、纸屑或烟头等垃圾。
第十八条:不得打架、斗殴,不准组织或参与赌博。
第十九条:未经许可不得食用客人剩余食品。
第二十条:严禁偷吃餐厅食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化公为私。
第二十一条:不得破坏、侵占公物或挪用公款。
第二十二条:工作中捡到顾客遗留物品应及时上交,不得据为己有;捡到同事遗留物品也应及时上交,不得隐瞒不报。
第二章、员工奖惩条例
一、奖励种类: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二、奖励条例: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由直接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奖励。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酌予“嘉奖”,并给予10———40元的奖励:
1、品行端正,工作勤恳,表现突出者;
2、拾金不昧者(奖励程度根据拾到物品价值或金额大小而定);
3、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得到客人表扬者;
5、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酌予“记功”,并给予50———90元的奖励:
1、对公司业务或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节约成本,爱护公物卓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研究发明,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5、全年受嘉奖累计达三次或三次以上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酌予“记大功”,并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1、突发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将公司损失减至最小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者;
3、参加比赛获奖和为企业争得荣誉者;
4、全年受记功累计达三次或三次以上者。
三、处罚种类:
(一)书面警告
(二)记过
(三)开除
四、处罚条例
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办公室依情节予以惩处: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酌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处以5——10元罚款:
1、各级员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不争取时效,无故拖延、积压,主管人员通知加班时借故推委;
2、上班时间仪容仪表未达到要求者;
3、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客用洗手间;
4、不服从宿舍管理,不参加大扫除;
5、收市后未清理岗位或未检查设备;
6、跑单、漏单;赔偿+过失;
7、菜品上错台;赔偿+过失;
8、工作时间区域无服务生看台;
9、在通道、走廊里遇到客户不礼让、抢行者;
10、未按规定服务标准对客服务;
11、工作时间内不使用礼貌用语称呼或招呼同事者;
12、准备工作不充分或未完成;
13、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14、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及函件者;
15、在公司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果皮、纸屑或烟头等垃圾者;
16、员工上、下班走客用通道者;
17、员工上班时间使用客用设施者;
18、为客服务时,不讲普通话者;
19、未经许可上班时间在公司会陪和接待亲戚朋友;
20、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1、所负责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
22、工作时间脱岗或串岗;
23、点菜出现差错造成损失;照菜价赔偿+过失处理;
24、对客服务时错拿错报或错倒酒水;售价+过失处理
25、工作中未经批准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26、客人剩余酒水未及时清退。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酌予“记过”处分,并处以20——50元罚款:
1、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上班时间自由散漫,不按时到岗,擅离职守者;
2、工作时间吃零食、偷闲、瞌睡、聚众谈天、唱歌、吹口哨、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者;
3、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画报者;
4、上班时间在餐厅内抽烟者;
5、下班时,未进行交接班,先行下班者;
6、缺乏团体合作精神,不热爱集体,集体活动借故迟到、早退、缺席者;
7、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8、私自使用客用毛巾、口布做卫生或私用;
9、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睡觉;
10、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11、全年受书面警告达三次(含以上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酌予“开除”处分,被开除员工不给予
发放当月工资:
1、托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
2、连续矿工达3天(含)以上者;
3、一个月内矿工达5天(含)以上者;
4、在公司或员工宿舍内赌博,酗酒闹事者;
5、在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内有男女混居者;
6、偷窃或侵占公司、同事财务者;
7、吸食毒品者;
8、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9、损害公司名誉者;
10、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者;
11、对客人粗言秽语或讥讽客人者;
12、伪造帐目,虚报费用者;
13、诬陷他人,搬弄是非者;
14、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
15、煽动或参与怠工或罢工者;
16、侮辱、威胁主管上级及同事者;
17、因工作对同事进行打击报复者;
18、挪用公款者;
19、同事之间打架、斗殴者;
20、组织或参与赌博者;
21、偷吃餐厅食品或利用工作之便化公为私者;
22、撕毁或涂改公司公文者;
23、在公司公告栏上乱涂乱画者;
24、触犯国家法律者;
25、在职期间到其它酒楼或公司兼职;
26、不配合管理人员调查工作或捏造、歪曲事实真相导致处理结果发生重大失误;
27、匿藏客人遗忘的贵重物品,匿藏发票、代金券,买单钱不退或少退;
28、强索或私自收受供货商财物;
29、捡到顾客或同事遗留物品隐瞒不报者;
30、食用客人剩余酒水菜品者;
31、全年受“记过”累计达三次者。
第三章、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采用轮班制,每周休息一天(因餐饮业的特殊性,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每周休息两个半天的方式)。
二、打卡制度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卡纸于月终连同考勤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核查。员工上下班打卡及进出活动,均应遵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不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5分钟内打卡;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所有人员须先打卡,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卡上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论;
4、如部门主管因公外出,应于外出前授权他人代理考勤及相关事宜;
5、员工中途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以私自外出论;
6、忘打卡者在两日内(含未打卡日)未补办手续,每次以旷工半日论;补办手续须经主管上级签字证明认可
三、缺勤
上班时间1分钟以后打卡者为迟到,下班时间前1分钟擅自离岗者为早退。员工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旷工统计后于月底计算工资时一并结算,依下列规定扣罚:
(一)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1、员工迟到、早退、私自外出1—10分钟扣款5元/每次;
2、员工迟到、早退、私自外出11—20分钟扣款10元/每次;
3、员工迟到、早退、私自外出21—30分钟扣款15元/每次;
4、员工迟到、早退、私自外出31—59分钟扣款50元/每次;
5、员工迟到、早退、私自外出超过一小时,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旷工按日工资的300%扣减工资;
3、连续旷工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4、一个月内累积旷工达5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四、请假
请假种类
分为五种: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年假
1、事假:
(1)请假原因:因事情必须本人处理;
(2)应交证件:休假申请表;
(3)批准权限;3天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餐厅分管副总批准;
(4)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主管可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假;
(5)超过规定日数未补请者以旷工论;
(6)请假期间按日工资100%扣减工资。
(7)当年内请事假日累计超出30日的均按不适合本岗位处理。
2、病假:
(1)请假原因:本人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
(2)应交证件:递交休假申请表,还需递交市级以上的医院证明;
(3)批准权限:3天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餐厅分管副总批准;
(4)如本人不能亲自请假时,可通过电话或同事、亲属通知主管,上班后补交休假申请表,超过规定日数未补请者以旷工论;
(5)病假一年内不得超过60天;当年内请病假日累计超出60日的均按不适合本岗位处理。
(6)请假期间3天内按工资的80%扣减工资,3天以上按日工资的100%扣减工资。
3、婚假:
(1)请假原因:本人结婚;
(2)给假天数:未达到晚婚年龄(男方年满25岁,女方年满22岁)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婚假;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可享受15天带薪假,如逢节假日、休息日则合并计算,不另增加;
(3)请假条件:员工转正后办理结婚证者享受此婚假(只限在职期间领取的结婚证可享受);
(4)应交证件:休假申请表、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批准权限:由餐厅分管副总批准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存档备查;
(6)婚假不能分段使用,如因工作原因需提前到岗者,按普通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
(7)请假手续须于一周前办妥;
(8)所请假日为带薪假;
4、丧假:
(1)请假原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丧亡;
(2)给假天数: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丧亡时给假3天;配偶的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丧亡时给假2天;
(3)请假条件:转正后员工可享受此假;
(4)应交证件:休假申请表;
(5)批准权限:由分管副总批准后并存档备查;
(6)请假时,需本人亲自请假,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通知主管,上班后补交休假申请表;
(7)所请假日为带薪假。
5、年假:
合同员工在合同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普通员工第二年2天,满一年递增1天,递增至6天不再递增。
6、工伤:
(1)在公司工作区域及工作时间内;
非人为主观失误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可以定性为工伤,超出此规定范围发生的事故均不算作工伤。
(2)一旦被定性为工伤事故后,需出具区级以上的医院休息证明方可休息,休息期间的工资正常发放。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与员工双方都可解除用工关系。
五、加班
1、公司因工作需要,于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员工加班者,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绝;
2、加班时间以天为计算单位,每累计4小时为半天,8小时为一天,月累计不足4小时的不算加班;
3、加班以考勤上的时间为依据,员工加班须在正常下班时打下班卡,同时在“加班”栏上打上班卡,加班之后在“加班”栏上打下班卡;
4、加班津贴分普通日加班津贴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津贴。(详见“薪酬管理条例)
第四章、劳动管理和员工福利
一、用工原则
员工按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
二、员工聘用
1、员工经公开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第一个月为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有公司同一管理;
2、解职本公司员工解职分为自然解职、辞职、劝退及开除四种:
(1)本公司员工死亡或触犯国家法律的为自然解职;
(2)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达到开除除名之条件者既予除名;
(3)因个人原因不能适应公司要求的,做劝退处理;
(4)员工因工作不适或其它原因自动提出辞职,应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申请“由部门主管上交分管副总核准后,转人力资源部办理。
(5)未按正常手续离职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员工离职须于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表,根据程序逐项办理;
(7)开除员工许扣除当月伙食费和住宿费,并给予相应罚款,且公司永不录用。
三、员工福利
1、法定假日试用合格后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但因餐饮业特性,餐厅采用轮休制和《劳动法》规定的不定时工作制。每月每位员工公休4日、元旦节1日、春节3日、劳动节1日、国庆节3日,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清明节1天。
2、婚假、丧假、年假转正后员工可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享受。
3、其他福利
(1)生日祝贺:员工试用合格满半年后,于生日当天(遇节假日提前)可享受生日礼金xx元和总经理贺卡。
(2)工作餐: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二个工作餐,每次用餐时间为半小时,员工应遵守秩序,于规定时间统一用餐。(传统节日员工餐加菜,特殊节日将有礼品发放)
(3)娱乐活动:为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每年组织一次春游,举办1———2次联谊活动,其余法定假日可视情况组织(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赛、冬季运动会、歌咏比赛等活动)
(4)离职员工将不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
第五章、安全管理
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二”的安全意识,防火、防爆、防盗、防恶事件、防投毒、防破坏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
一、防火管理
1、公司主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对于经营使用的液化气罐,必须严格按国家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
2、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吸烟;仓库内严禁吸烟。
3、物资仓库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4、各部门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保本部门的防火安全。
5、每位员工须熟知火警电话、讯号,熟悉公司防火通道紧急出口的位置,熟悉公司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6、如发生火灾,救火过程中必须听从消防中心指挥。
7、听到火警,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镇静,关闭液化气及煤气开关,关闭一切电源,并将火警现场门窗关闭。
(2)通知值班经理,说明火灾情况,转告有关部门。听到火警警报后,由专门负责人打报警电话119,非报警者不准使用电话。
(3)利用灭火器材实行灭火,切勿用水和泡沫灭火器扑灭因漏电引起的火灾。
(4)如火势蔓延,首先引导客人由安全通道疏散,员工应等所有客人离开后再撤离到安全地段。在疏散、撤离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听从负责人的`统一指挥,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段。
二、安全意识
(1)非专业电工,其他员工一律不得乱接电源和乱拆电器设备,乱安电器,工作中若发现问题应关掉相关电源立即向领导汇报。
(2)非厨房、仓库、吧台、收银台工作人员若不是工作所需,一律不得进入以上工作区域。
(3)不与客人的小孩亲昵,玩耍要适止,发现小孩玩火、水、电及损坏公司设施应立即制止。
(4)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不得在员工宿舍留宿朋友。
(5)如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上报。
(6)不按正确的使用方法或不专心工作造成的自身伤害,责任自负,公司概不负责;造成的他人及公司伤害及经济损失必须赔偿。
(7)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A、如遇意外伤害事件,应照顾伤者或协助转送医院。
B、拨打急救电话120。
三、防盗管理
1、公司各部门下班前,必须做好本部门的防盗工作。
2、发现公司物品被盗,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物品被盗部门的当班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4、若为公司员工抓住盗窃人可对抓获者进行一次性奖励。
5、对于揭发、检举盗窃行为的员工,经核准后,发放一次性奖金。
6、对发现有盗窃行为的员工,除赔偿损失外,一律给予除名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7、月底盘存后,经财务部核对,丢失额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赔偿。
第六章、员工宿舍管理条例
员工宿舍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房间分配和调换由办公室安排,员工入住须遵守以下规定,如有违反,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1、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不得私自换房及更换门锁,不允许留宿非本室员工及外来者;
2、严禁男员工进入女员工宿舍留宿,女员工进入男员工宿舍留宿,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3、大门关闭及宿舍熄灯时间为凌晨00:00分,熄灯后严禁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4、员工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若有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对不能确认责任人的,由同室者共同分担。
5、严禁将空瓶、烟蒂等杂物抛出窗外,避免环境卫生污染或造成意外,危及他人生命安全,违者一经发现罚款2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造成犯罪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6、任何员工不得在宿舍内做饭,不得私接电线并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器、电炉、电饭煲、电热水器、冰箱等;违规者一经查出,将对电器予以没收,并做出相应处罚。
7、禁止在宿舍内赌博、打架及聚众闹事,违者一律开除。
8、员工应妥善保管好现金及贵重物品,公司不对宿舍内遗失的钱、物承担责任。
9、对于宿舍发生的违纪事件,同舍有责任及义务举报(公司对举报者保密),知情不报者与违纪者一并处分。
10、员工不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均需在当天结清一切宿舍内的手续并搬离宿舍,否则将按规定给予罚款,同时公司将有权处理其遗留在宿舍内的物品。
11、对醉酒后在宿舍呕吐,第一次给予10元处罚,第二次给予30元处罚,第四次给予50元处罚,并劝其搬离宿舍。
12、严禁翻越窗户、屋顶和跨越公司围墙,违者一经发现予以开除处理。
第七章、卫生间管理制度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养及公德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
二、细则
1、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清洁、干净,无异味。
2、爱护公共设施,对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及时申报维修。
3、不准随地泼水,不准乱扔垃圾,随时保持地面磁砖干燥、光亮。
4、严禁在厕所内乱丢烟头。
5、严禁使用客用卫生间。
6、节约用水、用电,用后即关闭水龙头,人走后即随手关灯。
7、做好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及附属设施的目视化管理。
8、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9、员工在卫生间清扫时,严禁入厕。
10、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11、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12、停水不得使用卫生间,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便器、下水道等处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并支付疏通管道费用。
13、卫生间墙壁及门上严禁乱写乱划(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14、爱护使用一切冲水设施、水龙头等,不得用脚踏冲水阀开关,不得随意损坏,如有违反将按价赔偿并处于100元罚款。
15、餐饮部定时安排人员对卫生间进行清扫,张贴值日表,负责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宿舍管理员必须对清洁、卫生进行监督和考核。
餐饮规章制度3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匀称。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根据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行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洁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准时清除垃圾。
九、严格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准时清洗油烟机罩。
餐饮规章制度4
一条人事政策
1.建立并维护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
2.使每位员工对公司的政策、服务和发展感到自豪。
3.尊重每位员工,维护其尊严,注重其发展。
4.选择优秀员工担任各级管理职务。
5.为每位员工安排完善的培训,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确保公司员工在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工作。
7.给予每位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奖励。
8.为员工服务、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二条工作规则
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公司总经理的下,实行统一管理,各分店领班级以上的干部负责任制。
2.建立一个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组织,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适当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员工激励机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则。
一、更衣柜制度:
1.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2.衣柜钥匙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人事部安排并照价赔偿。
3.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4.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5.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6.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7.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二、出入通道制度:
1.员工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
2.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随意来往。
3.不得在宾客活动区域休息和睡觉。
三、用餐制度:
1.工作餐用餐时间为30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文明用餐。
2.员工用餐时间严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带入或带出公司。
四、个人仪容规范:
1.头发:
不染颜色,梳洗整齐。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女性长发要盘好,统一用发网固定,不得戴太夸张的发饰。
2.脸部:
清爽干净。男性不得蓄须,女性不得戴耳饰;女性上岗时需化淡妆,不得戴夸张饰物,不可戴多余手饰。
3.手部:
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无色。
4.脚部:
男性穿黑袜,每天换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规定的袜色,不挂丝,不破损。
5.气味:
要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气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异味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不得用强烈香料(香水)。
6.制服:
上班时必须穿规定的工作服,洗烫整洁、纽扣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裤脚均不得卷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时间内穿。员工名牌:佩牌上岗,上岗前仔细检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确适当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洁,无破损。
五、基本服务礼仪
1.在营业场所内见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动、热情地问好。
2.始终面带微笑,始终保持正确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规范的行礼方式。
3.以正确的方式与客人说话,听客人说话。
4.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手势轻。
5.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横穿,不超越客人。
6.不串岗,不在工作场所扎堆聊天。
7.接打电话使用统一应答语。
8.使宾客感到亲切和温暖,是一种普通、基本、常见的礼貌礼仪。
六、基本待客用语
1.寒喧:欢迎光临、您好、您早、晚安、再见、请多关照、真是个好天气、请走好、告辞了、辛苦了、请进、谢谢、不客气、请再次光临。
2.承答:是、知道了。
3.谢绝:十分抱歉,实在对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扰了。
4.询问:对不起,请问??。
5.请求:给您添麻烦了??。
6.道歉:照顾不周,实在抱歉,让您久等了,打扰了,给您添麻烦了,今后一定注意,请稍等一下。
7.中途退席:失礼了。
8.确认姓名:对不起,请问是哪一位?
9.接话:是、好的。
七、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
1.及时了解当天的餐桌预订情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落实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临时订座。
3.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5.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8.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9.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联系或介绍到本酒店其他餐厅就餐。
八、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九、传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餐饮规章制度5
(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
八、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需保证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合作活动。
2、在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购进的产品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字样。
3、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4、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
5、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6、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 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需完整填写。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干2年。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方法、数量等内容。
5、餐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6、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七)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度
1.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2.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3.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4.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5.保管员(验收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6.对工作人员(取货员)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7.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8.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单位(店)实际情况,充分使用电视,,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物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到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予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3、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4、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四)预防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措施
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2、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0C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五)发生食物中毒处理:
1、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
2、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3、紧急处理。
(1)后勤保障部(办公室)负责与调度,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2)及时报本单位(店)有关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事务。
4、原因调查
(1)保护好现场严防破坏,要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标封存。
(2)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证。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餐饮规章制度6
1.严禁任何人乱拿、盗窃餐厅,厨房任何财物。一经查实立即开除。
2.严禁在厨房内乱吃、乱喝、一经发现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重罚。
3.晚班当班人员收餐下班后要关闭所有水、电、煤气的阀门,不要出现漏水、浪费电源现象,煤气关紧消除隐患,如有发现以上现象,当班人员重罚。
4.所有员工必须注重个人卫生,不留长发、长指甲、勤洗手、洗澡、提高个人卫生素质。
5.厨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每位员工的工作岗位严禁出现卫生死角,边工作边整理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厨房内每人应穿戴整齐,围裙、帽子必须佩带,鞋子除工作以外要穿黑色皮鞋,平时注重个人卫生,工作中尽量避免弄脏制服。
7.同事间不准在工作中发生争吵、斗殴现象,任何工作矛盾应反应给当班人,由当班人反应到厨师长解决争端。任何人不得先动手打人,发生矛盾不得动用厨房刀器,违者当即开除。
8.每个星期六全厨房卫生大扫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打扫卫生,违者重罚。
9.厨房内不准吸烟、大声喧闹,出菜口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干净,形象端正,客人如有问题,服务要热情。
10.每天各自物品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物品短缺,及时报给厨师长,不得出现断货现象,蔬菜、海鲜及肉类必须严格把关,发现问题马上和厨师长反映,联系供货商及时退货、换货。
11.晚班定菜人员开菜单,要查询现货情况,不得重复进货,也不得第二天短缺物品。
12.所有遭顾客投诉的菜肴要认真对待,发现责任人,谁做谁负责。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13.任何人员必须节约厨房物品、严禁浪费,发现乱丢、乱扔现象的,一律重罚。
14.无故不得到处串岗,在其他岗位逗留,无事不得到餐厅外面。离开厨房上洗手间或其它事情、当班人员必须知道去处,无故离开厨房任何人不知者以早退论处。
15.每日不得迟到、不得早退,有任何原因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厨师长。如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矿工论处,矿工一天着重罚。
16.必须服从厨师长安排,如有顶撞,不服从管理,必定重罚,严重顶撞者立即开除,给厨房造成严重损失着,立即开除,一经开除永不录用。
17.需辞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当面向厨师长书面递交辞职,允许后一个月方可离职,在离职前把酒店物品归还结清,工作服需洗涤干净后亲手交于厨师长保管。
餐饮规章制度7
1、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主动、热情、礼貌、耐心、细致。周到的为宾客服务,不做有损宾客利益和部门声誉的事。
3、熟悉酒店的主要服务项目,能随即应答宾客的有关问题。
4、酒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维护保养,不得损坏公物、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各类材料。用剂,降低费用,延长设备寿命。
5、严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岗上班,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更换制服,准时签到。
6、不能无故矿工因有事不能前来工作(或在岗因有事不能继续工作),应事先向主管请假,如果迟到要先向主管说明理由方能上岗、调班必须经过主管同意。
7、如有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婚姻状况。婴儿出生。学历等私人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向餐饮部汇报。
8、凡是个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首先向领班报告,假若不能解决,再由领班向餐饮部汇报解决。
9、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进入其它工作区域与其他服务员一起工作或交谈(遇有特急任务得到主管委派除外)。
10、非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区域和酒店其他工作区域逗留和休息,影响他人工作。
11、服务员不得携带大宗包裹出入工作区域,客人遗留物品一律交餐饮部。
12、工作中注意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13、谈吐得体。态度温和。不得高声喧哗或扎堆聊天,不得与宾客争辩,宾客有无礼言行时,应克制忍让,报告上级妥善处理。14、对部门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通过正当渠道向上反映,不乱做评论,不得造谣中伤其他员工。
14、根据时间有礼貌的向宾客打招呼,尽量能称呼客人姓氏和职称。
15、接到外线打来的员工私人电话只作记录,不能转接。
16、在酒店看到任何杂物均有意识拾起。
17、保持工作区域任何一个地方干净。整齐。包括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及员工出入口。
18、餐厅内发现任何物品损坏,丢失或其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领班。
19、不得向客人或无关人员提供有关酒店技术和管理及其他客人的资料、秘密。
20、严禁向客人索要或变相索要小费。
餐饮规章制度8
一、验收制度
仓库保管员按采购进货单验收货物(数量、质量)并鉴收入库,验收单一式二份,一份退还送货员,待报销时附发票。一份留底,厨房直拨品由厨师长每天参与货品进购卫生,质量,数量关,一旦发现货品有问题,有权提出退货处理。
二、食品供应制度
.从烧菜完成到出售其中相隔不应超过二小时。
.隔餐菜出售必须回锅加热煮透。
.已出售后的菜点不准退返备菜间重售。
.供应食品人员需“三白”、“二次更衣”、“四勤”,及带好一次性手套。
.供应菜肴时,荤菜必需留样,时间为小时,数量为克。
.供应食品的盛具需严格进行湿热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为分钟,未经消毒过的盛具不得重复使用。
三、食品留样制度
.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留样制度,并作好记录。
.每种荤菜留样不少于克,留样时间为小时。
.留样菜应由专用容器盛装。
四、餐具保洁清洗制度
.食品、用具应做到专用分开,生熟分开。
.清洗池、切菜板、盆、盘应做到标志清楚,定位存放。
.食用餐具应:一到、二冲、三洗、四消毒。掌握消毒时间和消毒液的.配比.(一般为1:500)
.重复使用的餐具,工具,必须进行清洗,消毒(注:湿热消毒)方能再次使用。
五、厨房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餐厅,备菜间的门、窗、桌、椅、地面,墙裙要整齐干净。洗碗池无残渣油垢,每次餐后要及时清扫,达到桌净地洁。
.厨房用的各种餐具,炊具,用具,机械设备,用后必须立即清洗干净。
.厨房周围环境应做到地沟通畅,环境整洁,无垃圾,无蚊蝇滋生地。
.厨房内做到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无四害。
.严格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每日三餐结束后进行小扫除,每周进行二次大扫除。
餐饮规章制度9
一、目的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餐饮店的管理,维护餐饮安全卫生,保护员工和消费者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餐饮店的所有员工,涵盖餐饮店的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主持制定,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后制定并印发到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同步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本规章制度。
四、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章制度时需遵守以下法律法规: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食品安全法》
5. 《行政管理法》
五、制度具体内容
1.餐饮店员工行为规范制度
(1)范围:适用于餐饮店所有员工
(2)目的: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形象和消费者利益
(3)内容:
①员工需遵守公司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及行业规范
②严禁非法行为或参与违法活动
③不得与客人发生过多私人互动和交流
④不得穿着不当或引起顾客不适的服装上班
⑤严禁对客户进行歧视或不良语言行为
(4)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5)执行程序:所有新员工必须接受《员工手册》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员工全面理解。
2.餐厅环境卫生规范制度
(1)范围:适用于餐饮店内部环境和公共区域
(2)目的:规范环境卫生,提高餐饮店的卫生品质
(3)内容:
①全员要保持餐饮店的环境整洁,公共区域和餐桌应定期清理消毒
②餐饮店要定期做鼠虫害防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③餐饮店垃圾应分类投放,定期清理
(4)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5)执行程序:餐饮店要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如有问题需立即整改并制定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环境卫生培训。
3.食品安全制度
(1)范围:适用于餐饮店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2)目的:保障客人饮食安全
(3)内容:
①餐饮店只进口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
②进货检验:餐饮店应检查各个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时要核对货品所附证件是否真实
③库房物品应分类存储,并制定有效期检查和出库制度
④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必须完成食品卫生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食品加工,并每班检查加工间的卫生状况。
(4)责任主体:所有员工
(5)执行程序:
1)安全食品检查表;
2)进货检查及验收记录表;
3)食品加工操作记录表。
以上清单需要定期保管和检查。
4.安全生产制度
(1)范围:适用于餐饮店的生产经营活动
(2)目的: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证员工的劳动安全
(3)内容:
①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管理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
②员工必须参加相关安全防护培训和考核,熟悉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③严格遵守使用安全设备,每次用完后要专人清洁和检查维护。
(4)责任主体:所有员工
(5)执行程序:餐饮店需制定并定期更新安全生产管理手册,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6.法律责任制度
(1)范围:适用于餐饮店及其员工
(2)目的:规范员工行为,保证公司和员工不受损失
(3)内容:
①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②如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扣除奖金及资质等级、停职、解雇等。
③如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责任主体:全体员工
(5)执行程序:公司管理部门将对员工纪律处分、赔偿责任等相关制度进行培训和宣传,同时建立内部举报制度,并对举报人提供相应保护。
本规章制度所有内容的执行将以《员工手册》和公司内部通知为准。
七、制度责任追究
本规章制度遵循“发现问题就解决”的原则,制度责任追究严肃、公正,如有违反制度者,相应责任部门将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对违规人员进行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及资质等级、停职或辞退等处理措施。同时,追究相关人员在责任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以上餐饮店规章制度仅为范例,实际使用时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餐饮规章制度10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9、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10、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11、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12、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13、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14、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15、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16、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餐饮规章制度11
餐具必需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洁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洁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常常用洗洁精洗涤洁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4、四周环境应打扫洁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5、乐观贯彻除四害要求,毁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餐厅四周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6、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洁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7、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8、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常常保持通风。
餐饮规章制度12
第一条 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 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 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 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 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 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 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 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 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 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 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 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餐饮规章制度13
1、遵守考勤制度,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2、了解例会内容,及当天工作支配,熟记当天菜品酒水供应状况,急推、沽清与特色菜品等。
3、餐前检查各区域的设施、照明系统,餐桌、餐椅是否损坏,硬件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值早班人员按单中数量领用补充本区域低值易耗品,以备开餐使用。
5、餐前整理检查本区域台面、餐具等卫生,并按标准把餐具摆放整齐。
6、根据所定工作岗位,面带微笑,标准站姿热忱迎客,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见到客人必需点头微笑亲切致意。
7、客到时,必需请客人出示导购卡,在餐中应将导购卡插在餐位的台卡上,不行随便乱放;餐中不得将台卡拿下餐台,必需放在相应的餐台上。
8、餐中不行扎堆谈天,不行倚靠在服务台,始终保持正确的站姿。
9、客到后依据状况,为客人套放椅套,并做相应示意与提示。
10、有针对性的运用推销语言介绍建议客人点茶点酒。
11、餐中要求值台人员为客进行热忱周到、敏捷的服务,具有良好的与客亲情沟通意识以及员工之间相互帮助的团队意识。
a、无论餐中服务还是为客结账,只要值台人员离开本区域,必需与邻台人打招呼,并进行相应的工作交接(客情或菜品状况)
b、作为邻台前来帮助其值台的人员,在其回来后,肯定要进行必要的交接,以免延误时机或客情等
12、上菜前,要求先整理台面摆撤菜盘,上菜必需报菜名。
13、能够依据不同的状况,为客人供应分菜服务。
14、席间服务中,应先征询客人看法,再为客人撤换菜盘、骨碟等餐具。
15、餐中保持台面干净,桌面杂物(纸巾、壳、骨、刺等)应准时用夹子、托盘清理。
16、对客人勤问勤添酒水,有良好的酒水推销意识。(抓住任何机会和永不放弃最终的推销机会)
17、餐中值台人员应勤巡台,加强眼神服务意识,观看客人需求,对客人的需求必需有应答声。(随时与客人进行必要的`眼神沟通,通过客人微小的动作或表情以发觉客人的需求,并马上上前主动询问或进行准时的服务)。
18、值台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上菜划单习惯,准时发觉错菜、漏菜以及所须催的菜品。
19、催菜应依据菜品状况和客人状况进行适时催菜,不行随便下催菜单。
20、准时将放在服务台上的菜品上桌,不行因上菜不准时,造成关于菜品温度或上菜速度的投诉。(要员工分清工作与服务的主次关系)
21、对于客人换台、换菜、退菜、餐中预定等需求,必需准时通知主管。
22、对突发大事和客人投诉能敏捷应变,奇妙使用语言与沟通技巧,处理不了时,准时汇报上级。(应将投诉掌握在最小范围,压至最低程度,尽量于第一时间、地点、接手人来处理解决,避开人员的转换,时间的拖延,而使投诉的性质和进展恶劣化)
23、结账时,核对菜单,并精确 核加整单与导购卡上的菜品,唱收账单,最终由负责结账的值台人员和传单员在导购卡上双方签字,将导购卡交于银台。尽量由银台人员(传单员)来结账。
24、对于闭餐后和结完帐的客人的服务,值台人员不行忽视怠慢,必需善始善终的保持优质的服务。
25、客人离开前主动提示客人不要遗忘物品,如有发觉客人遗忘、丢失物品应准时上报上交,不行私自公开,一旦发觉赐予开除。
26、餐中服务人员能适时、正确、充分的使用收碗车与乐百美进行快速翻台;并在客人走后,按撤台程序,将不同种类、规格的餐具和器皿标准码放。
27、按摆台标准补台,并将餐椅集中整齐码放于指定位置。
28、轻拿轻放小件餐具物品于指定地点,本区域人员自行清洗、擦拭、归位。
29、值台人员依据当餐使用状况,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和餐具配备单。
30、区域指定人员于闭餐后换取布草,并精确 填写布草交接记录。
31、值台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pda集中送于指定的地方,不得延误电脑更新。
32、闭餐后整理清洁区域、台面等卫生,擦拭收碗车、乐百美车并放于指定地点,由领班检查。
33、检查巡察区域有无隐患,关闭全部电源后,方可离岗。
餐饮规章制度14
直接上司:厨师长
管理对象:灶台烹饪师傅及打荷人员
岗位提要:积极配合厨师长工作,把自己档口的日常卫生及出品按标准流程进行操作,对每天的出品进行研究、定位,确保每一道菜按标准走出厨房。
具体职责:
1、对自己档口的职工一定要有所了解,给他们最高的发展空间,做自己的当家菜,积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研究招牌菜。
2、对烹饪的基础工作知识要全面掌握,以便于按照标准检查工作,关于一菜一格的原理要认真学习,杜绝百菜一味。
3、对烹饪的做法及工艺要言传身教,并且带动手下职工共同研究关于炒、煎、、炸、泡、灼、扒、浸、烩、扣、炖、溜、煮、烧等烹饪做法,做到炉火炖青。
4、对待每一道菜制作工艺要有一定的标准,如果切配档发过来的菜没有按照切配标准一律退回,杜绝烹饪并汇报厨师长,以免造成成本的浪费。
5、对日常用料要严格控制,不要造成积压浪费,如检查出不达标的调味品,杜绝使用并退回,找到相关负责人。
6、对待打荷人员要严格要求,如需点缀的.菜品,一定要点缀。对于一些特别的菜品需要使用特殊器皿的菜肴,一定要配备到位,保证一菜一格,富有新点。
7、开餐前对于炉灶的火候的控制要万无一失,保证在餐中的顺利操作。每天确保燃料的正常供应,如水、电、气、煤等。
8、定期安排好值班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和餐前餐后的值班工作。
9、每天下班前餐后工作,如油盆远离灶台、料盒要遮盖、保证无有杂物进入。
10、对于菜品的火候,咸淡制度一定的考核标准,如有被客人退回的菜肴,自己亲身落实检查,抓到根源问题,写出总结报告上呈厨师长。
11、定期举行一些小型的烹饪比赛,来提高自己部门的技术力量,力求完美。
12、完成上司交办的一些其它工作。
餐饮规章制度15
一、目的
为规范餐饮店内部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安全卫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餐饮店员工的行为准则与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如下:
1.明确制度的起草人、审核人和审批人
2.制定初稿后,征求员工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3.经过审批人的审批,发布正式的规章制度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劳动纪律
制度名称:劳动纪律
范围:所有员工
目的:规范员工的.劳动行为,确保餐饮店的正常运营内容:
1)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和岗位完成工作
2)员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请假、调休等
3)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不得私自离岗
4)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机进行私人事务
责任主体:所有员工
执行程序:
1)餐饮店管理人员应对员工的工作时间、地点和岗位进行规范管理
2)员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请假、调休等
3)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应按管理规定追究责任责任追究:
4)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餐饮店管理人员应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措施。
5)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餐饮店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
2.安全卫生
制度名称:安全卫生
范围:所有员工
目的: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餐饮店的卫生安全内容:
1)员工应注意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遵守餐饮工作的卫生规定
2)员工应按照规定使用工具和设备,保障工具和设备的安全卫生
3)员工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责任主体:所有员工
执行程序:
1)餐饮店管理人员应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进行规范管理
2)员工应接受安全卫生管理的培训和教育3)对于违规行为,应按照管理规定追究责任责任追究:
3)对于违反安全卫生规定的员工,餐饮店管理人员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措施。
4)对于因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而造成损失的员工,餐饮店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对于因严重违规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员工,餐饮店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服务质量
制度名称:服务质量
范围:所有员工
目的:提高服务质量,满足顾客需求内容:
1)服务员应尽职尽责,提供专业的服务
2)服务员应注意服务礼仪,向顾客展示优质服务3)餐饮店应提供卫生、舒适的服务环境责任主体:所有员工
执行程序:
1)餐饮店管理人员应设立服务质量检查制度,并进行考核2)员工应接受服务质量管理的培训和教育3)对于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员工,应按照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责任追究:
2)对于违反服务质量规定的员工,餐饮店管理人员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措施。
3)对于经常违反服务质量规定的员工,餐饮店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劳动合同。
4)对于因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餐饮店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总则
本规章制度作为权威文件,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餐饮店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理措施,并依法追究责任。同时,餐饮店应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适应市场和法律法规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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