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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1 14:37:0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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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核心提示:制度的功能在于规范和约束行为,由于行为主体存在人性弱点、行为能力差异以及行为环境的不断变化,制度规范和约束的功能指向往往侧重于消解人性弱点、增强行为能力和克服客观环境不利因素。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一

  煤矿是一个高危行业,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不安全因数多。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财产不受或少受到损失,需要执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遵守国家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才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我矿工作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和教派。

  2、每个职工必须按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思想健康、积极进取的新型煤矿工人。

  3、自觉维护矿区的社会治安,有问题时本着“化解矛盾,沟通协商”的原则或走法律途经解决,不随便闹事。

  4、 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5、 遵守煤矿制定的各项劳动规则、规章制度。

  6、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职业道德观及人生观。

  7、 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协同奋斗,按 工程质量标准干好工作,完成生产指标和各项任务。

  8、 不随便缺勤,严格执行休班“轮休”的规定。

  9、 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当发生利益冲突时不随便作出罢工、闹事、煽动他人停工的行为,要通过正常渠道与矿方协商。

  10、 因特殊原因不上班作到事前请假或事后及时补充请假,一般原因必须先请假后离矿,以便矿方及时调整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本二

  1.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文明工作,礼貌待人,对工作中因态度恶劣,给企业和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人员,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

  2.各岗位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手拉手交接班、严禁脱岗、窜岗、迟到、早退,对迟到早退、串岗人员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元;出现脱岗一次,每次罚款30元;如对全队工作和企业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理。

  3.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而下班者,造成设施丢失和财产不清者,后果自负。

  4.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原则上不允许私自顶班、换班、替班,因特殊原因必须出现顶班时,本人持假条,由队部统一安排。

  5.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许带假和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例外,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屡犯不改者按停工处理。

  6.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挂牌上岗,着装必须整洁,不许混穿,对不着工作服,不挂牌上岗的人员,每发现一次处以10元的罚款。

  7.严格执行每周星期四,例会学习制度,无故不参加例会学习者按旷会处理,旷会一次罚款10元;借故请会假一次者,每次罚款5元。

  8.对全队的临时工工作人员,若出现迟到早退或完不成当班任务者,当班不予考勤,每次罚款20元。

  9.各工作人员所在岗位卫生必须保持清洁,设施摆放整齐,值班室内严禁闲杂人员在内逗留;对自己所在岗位卫生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当班工资,经批评后,仍无改观者,对其当班工作人员按停工处理,即当班负责人要负联代责任。

  10.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得大意麻痹,对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能及时到位处理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

  11.全队各岗位工种人员,在上班期间严禁聚众玩牌。每发现聚众玩牌一次,是管理人员的每次罚款40元,是一般职工的每次罚款20元。

  12.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团结协作敬业精神,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一丝不苟的进行工作,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不得敷衍了事,如不遵守岗位责任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当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扣除当班工资,并写出书面检查,屡犯不改者,介绍出服务队或调离本岗位。

  煤矿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打造优美和谐,秩序井然的矿区,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一、上班期间劳动纪律规定

  1、凡工作期间因公需离矿者,必须有分管领导签条。交门卫,本人并在登记簿上签字,说明去向、出矿时间,回矿销假,由达标办抽查。

  2、各类车辆出矿,必须检查后备箱,大车要检查驾驶室。(公司领导、上级领导来矿检查车辆及放在新办公楼西侧的车辆除外)

  3、严格按照矿规定时间上下班。上午7:30- 11:30,下午14:00-17:00(5月1日至9月30日下午14:30-17:30)。上班期间严禁脱岗,严禁到宿舍或其他地点闲逛、休息;如有员工因公离矿,本科室要有单位负责人签属的假条证明其去向。否则每发现违反以上两条一次,对责任人及该单位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4、除三八制人员外,早晨7:30以后,中午11:30以前,下午14:00-17:00期间(5月1日至9月30日14:30-17:30)(下中午12:00、下午18:00井人员除外),其他人员禁止在餐厅或办公室吃饭。

  5、上班期间员工要服饰整洁,仪表大方,女员工不准穿拖鞋、背心、吊带装、露脐装、短裙,应穿着大方,修饰文雅,淡妆上岗,且与年龄、身份相符。男员工在公共场所(办公楼、食堂、工广)不准赤臂,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不包括制服短裤)。

  6、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摘树木、花卉,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扔废纸、文件袋、烟盒、烟

  蒂等废物。

  7、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盗窃公司财物,不聚众赌博,不酗酒,不吸毒,不纹身。发现打架斗殴者一律记“三违”一次,情节严重者罚款2000元并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盗窃财物、聚众赌博者由保卫科移交司法部门,罚款2000元,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8、节约能源,离开办公室时随手关水、灯、空调、电脑等,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空调无人运行等现象,积极倡导节约一张纸、一滴油精神。长明灯及离开未关空调者按“三违”处理。

  9、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长打手机,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谈闲话,不做私活及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带小孩上班。

  10、遵守就餐时间,节约粮食,不铺张浪费,不随意丢弃饭菜,自觉维护食堂秩序,不插队。

  11、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打闹,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12、凡在矿居住的家属,要看护好孩子,保证家属及其孩子的人身安全,工作时间不准带孩子在工广区内嬉笑、打闹。

  13、今后严禁上班时间内到澡堂洗澡(下井人员除外),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100元,并通报批评。

  14、严禁提前等候打卡。凡提前等候打卡者一律按早退进行处理。

  15、任何时间严禁利用公司计算机上网聊天(仅限于个别部门用网上通讯工具进行业务联系,需提前向计算机管理部门申请)、玩游戏、看电影;严禁在互联网网站中随意下载程序、电影、游戏等,更不得在网络聊天室中逗留;严禁浏览色情、暴力、反动等网站;严禁在网上发表不健康

  及不利于企业的言论,及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严禁传播色情、暴力、反动及其它不健康内容;严禁在网上进行法津、行政法规及矿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在网络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罚责任单位主管及责任人300元/人次。

  16、未经监控中心同意,擅自安装计算机软件,造成系统损坏,每发生一次,罚责任人300元,导致系统程序、硬件损坏,罚责任单位主管及责任人200--1000元,并赔偿损失。

  17、私自安装计算机盗版软件或游戏,看网络电影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罚责任人500元;私自浏览不健康、不文明的网站,感染病毒,对局域网造成威胁的,罚责任人300-1000元,单位负责人监管不力,罚款500元。

  18、冒用窃取他人口令登录入网,每发生一次,罚责任人500元。

  二、考 勤(打卡)管 理 办 法

  (一)考勤机使用与管理

  为加强考勤机的使用管理,保持设备正常运行,也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落实考勤人员名单,规范打卡人员次数及时间范围,确保后勤单位的考勤“严、细、实”向深层次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考勤机的维护、保养与时间的调整由监控中心负责,时间钟点误差与北京时间相差不超过±2分钟,否则罚监控中心主任100元。

  2、打卡人员打卡时要自觉排列一队,整齐有序,不得夹楔或拥挤,凡有影响企业文明形象的,每次罚款100元,各级管理人员监督。

  3、未到下班时间就等候打卡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及该单位负责人100元。

  4、有卡忘记在家中或卡丢失,造成不能按时打卡的,要由单位负责人和企管办主任签字认可后,假条交考勤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罚。

  5、各后勤科室的出勤天数月底报企管办,由企管办和达标办抽查上报的出勤天数,凡是发现出勤弄虚作假的,罚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6、考勤打卡要严格按《企业管理制度》中第十八章中“人力资源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7、信息办要随时准备好假条,为后勤人员签署因下井不再打卡的证明。

  8、因工作需要已加班的,如缓休,由本单位负责人在缓休条上签署缓休日期、时间,并签署相应的值班日期、时间,考勤员负责核实值班与缓休时间是否相符,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对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每次罚款100元。

  9、后勤人员因工作调动,应及时到企管办联系,企管办要及时增补或删减打卡人员,造成出勤不准确等后果的责任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负责。

  10、打卡时面部要对准摄像头,如发现“有卡无像”者,视为无效打卡;如发现“卡、像不相符”者,即为替打卡,将对应打卡人员和替打卡人员一并处罚,每次每人罚款100元,企管办执行,达标办监督。

  11、打卡人员凡有下井指标者,一天早晚两次打卡考勤, 无下井指标的一天四次打卡考勤;一天四次打卡考勤时间:

  上午:4:00--- 7:30分(可提前180分钟)

  11:30---12:30分(延后60分钟)

  下午:(冬季):

  13:10---14:00分(提前50分钟)

  17:00---19:00分(延后120分钟)

  下午:(夏季):

  13:40---14:30分(提前50分钟)

  17:30---19:30分(延后120分钟)

  12、鉴于此考勤机有摄像头并进行24小时自动录像,因录像数据无法删除,因此,不需要打卡的人员不要随便刷卡,否则,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

  以上规定,由办公室、达标办、企管办、监控中心、保卫科不定期监督抽查,对于违反规定者及该单位负责人每次各罚款100元。(标明处罚金额的除外)要求各单位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本制度从4月27号正式执行,原打卡规定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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