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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通知

时间:2023-04-07 10:35:41 通知 我要投稿

防暑降温通知模板合集十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暑降温通知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暑降温通知模板合集十篇

防暑降温通知 篇1

  公司所属各单位:

  近日来,气温快速上升,高温炎热提前来临,沙苑地区气温比往年同期持续偏高,今年的防暑降温形势尤为严峻。为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及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前筹划,及时对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中暑和高温作业引发的.各类事故。

  二、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结合本单位的作业特点,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对职工进行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在高温天气下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四、严格贯彻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一是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二是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职工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三是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适当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四是因生工作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五、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力度

  由于夏季天气高温、干燥,且高负荷用电,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单位务必做好各项工作。

  电管站要加强对配电房等易燃、易爆重点防火要害部位巡查,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向职工发布高温预警短信和通知,督促职工做好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高温季节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响应。

防暑降温通知 篇2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xx〕23号),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相关要求,要求做好上海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xx〕43号)同时废止。

  劳动法关于高温津贴的规定: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防暑降温通知 篇3

  各县区安监局:

  当前,我市已提前进入高温季节。为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 各县区安监局结合实际,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省安监局将对各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安监局将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李 柏 联系电话:66608390

  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6月1日

  济南市防暑降温费标准:

  时间: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防暑降温费应该每个月随工资一起发,劳动者在领工资时要注意查看工资中是否包含了防暑降温费,如果发现6月份至9月份的工资中没有包含防暑降温费,可以向济南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预防中暑的发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尽量避免在11~15时高温时段出门,不要长时间在阳光曝晒或高温、高湿度、气流静止的环境下活动或工作。

  2、空调室内外温差不宜太大。使用空调室内外温差不超过5度为宜,即使天气再热,空调室内温度也不宜到24度以下。空调不要对着自己吹。

  3、外出时要注意使用太阳伞、太阳帽、太阳镜等物品,在皮肤上涂些防晒护肤品,免受阳光的直接照射。

  4、外出受热归来,忌“快速冷却”。 不要立即去吹空调、吹电扇、洗冷水澡。这样会使全身毛孔快速闭合,体内热量难以散发,还会因脑部血管迅速收缩而引起大脑供血不足,使人头晕目眩。

  5、要多饮水,出汗多的人可饮淡盐水。喝盐水时,要少量多次地喝,才能起到预防中暑的'作用。

  6、穿着应宽松,多穿棉质布料、颜色较浅的衣服。

  7、多食梨子、西瓜等水果;可饮一些消暑清热化湿的凉茶,或饮冬瓜、莲蓬、薏米仁汤水等。此外,绿豆汤、菊花茶、酸梅汤等也是方便理想的消暑饮料。

  8、外出旅游或出差时若感不适,可用一些如仁丹、清凉油、风油精、十滴水、薄荷锭等降温药品。

  9、充分休息,不要开夜车以免降低身体抵抗力。

防暑降温通知 篇4

各入园企业:

  进入盛夏酷暑季节,日照强度增高,高温天气持续,为改善员工作业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员工中暑及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员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抓好各类防范措施落实。

  二、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企业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高温天气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班次,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确保员工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三、积极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车间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车间风扇等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员工提供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配备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各类防暑降温药品,避免因通风不畅和高温闷热引发中暑事件发生。要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做好内部卫生防疫工作。各企业要做好车间现场和员工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要加强对高温天气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园区等主管部门报告。

  五、持续抓好消防隐患排查。针对高温天气持续高温、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结合今年我县6-8月份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入园企业要进一步强调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以及生产车间、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企业要将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措施于本月15日前书面形式上报园区安全科。此项活动将作为年终企业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xx年七月二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5

  本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

  为更好的维护我司在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经总部办公室研究并报董事会批准决定,自即日起执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办法。

  具体内容:1、各单位行政部门实行高温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未来三天降水及高温情况并及时做出预警通报。2、凡当地当日气温≥30℃时严禁所有人员在11:00—15:00之间外出工作,遇恶劣天气及时适当调整并报备。

防暑降温通知 篇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津政发[20xx]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原则及标准通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

  20xx年5月6日我校在册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第三条除外)。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发放564元/人(141元/月)。

  三、不享受人员范围

  1、享受劳保待遇、外借及20xx年6月至9月因出国仍未上班人员。

  2、因各种原因在我校已停薪的人员。

  四、20xx年5月10日至9月30日报到工作人员,按照夏季在校工作的实际月份补发防暑降温费。补发公式为:128元/月×夏季工作月数(含报到当月)。

  五、发放程序

  1、各单位于20xx年5月12日前按上述范围及标准填写《20xx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明细表》一式二份,报人事处薪酬管理科,离、退休人员由离退处负责造册。各单位电子版报薪酬管理科储信娟。

  2、经人事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附:20xx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明细表

  中国民航大学人事处

  20xx年5月6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7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属各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日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防范措施

  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期间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或者记入劳动者健康档案。对患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环境的劳动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体质较差的劳动者,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调整的,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对其加强预防中暑和其他疾病的保护措施。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组织开展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防暑降温监管执法和责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病防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特别是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各项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是否足额发放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指导和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

  电力、冶金、邮政、燃气等行业,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做好本行业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

  请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属各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将本地区、行业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于20xx年9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吕宪文,8091139;邮箱:ajjzqaq@163.com)。

  潍坊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6月5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8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

  近日,本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根据气象预测,今年高温日数将比往年偏多,未来一段时间本市高温天气仍将持续,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8℃以上。为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要求,本区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暑降温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之中,关心坚守岗位职工的生产生活,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

  二、安全监管、建设、消防、绿化市容、环保等部门要重点关注项目工地、管线设施及市政保洁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高温慰问。走访慰问重大项目在建工地以及市政工程建设、“五违四必”整治等一线人员。加强露天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协调区域内水、电、煤运行管理单位组织应急抢修,确保正常供应。调整保洁作业方式,尽可能增加机扫冲洗作业班次,加强上门收集和机械巡回保洁力度,为环卫工人配齐防暑降温用品。

  三、民政、城管执法、残联等部门要快速启动高温应急救助机制,组织力量加强高龄、独居、困难、纯老家庭老人结对关爱服务频率,以及其他老、弱、病、残等救济对象进行全覆盖走访。不间断开展街面巡查,加强对高架、桥洞、公园、绿地、车站等夏季重点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在区救助管理站内设立避暑室,满足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避暑需求。

  四、国资、旅游、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要重点针对企业、旅游集散中心以及各教育、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督促各级企业严格贯彻执行高温作业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做好职工夏天医疗保健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要求区内旅行社、景区点及星级饭店做好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游客和职工的身体健康。要求开展暑期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爱心暑托班等相关单位做好防暑预案,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内容。建立中暑病例日报告制度,畅通各医疗机构中暑患者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加强一线医疗救护力量,增加中暑抢救药品储备。

  五、各街道、镇要加强宣传,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的众号等平台向社区居民和园区企业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提醒居民在高温天尽量避免进行户外活动。加强巡查走访,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居委干部和社工等要加强一线走访,密切关注各类人群生产生活安全,全面掌握社区高温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情况,对重点人群落实关爱措施。

  六、各部门、各街道、镇、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高温天气影响,突发情况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组织力量妥善处置。

  20xx年7月17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防暑降温通知 篇9

  公司各单位: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煤焦有限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四日

防暑降温通知 篇10

  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施工的防暑降温和防火工作,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企业财产的安全,有效预防高温中暑、火灾等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特制定以下措施,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严格遵照执行:

  1、各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防暑降温及消防应急预案,精心安排作息时间,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据天气预报报道,近段时间将持续高温,气温达到37-40度,要求各项目在气温较高的时段(11时至15时)停止露天曝晒作业和高处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时间,防止工人疲倦乏力、劳累过度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防止工人脱水、中暑;医务室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必要的药品及医疗箱,定时足量发放相关药品给各班组。

  4、切实做好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定期进行杀虫消毒,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避免因食物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5、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开展防暑降温措施教育,结合除害灭病讲卫生,应对高温作业施工人员加强防暑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

  6、对配电箱、仓库、木工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并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材料要隔离存放,乙炔瓶、氧气瓶、油漆等危险物质应设置在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内,并悬挂警示标志。

  7、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防暑降温防火的安全巡查,特别是对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场所的监督,督促各班组将各项防暑降温、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8、公司安设部将不定期对各项目防暑降温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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