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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1
一、全区老年人口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20xx年底,全区总人口86万,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16.53万人,占总人口的1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老龄人口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的特点。全区共有养老机构42个,床位5126张(其中民生工程建设床位3775张)。其中:
(一)农村敬老院28所,床位 4291张(含开发区敬老院228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92人,五保机构供养能力已达100%。目前供养标准散居五保户人年均不少于2250元,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不少于3750元。
(二)社区养老机构2所,床位数75张,活动人数15人。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12所,其中经过民政部门审批并登记的 5所,床位数500张,收养对象170人。
(四)XX区福利院床位数260张,入住院民228人。
二、全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逐步改善。自20xx年将敬老院建设纳入民生工程以来,我区坚持政府主导,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硬件建设,先后投入建设资金10806万元,共建设养老服务机构37个,新增建设床位3775张(其中农村敬老院33个,3570张),均购置家俱、电视机、电扇等相关配套设施,有效改善了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及生活条件。自建院开始,乡镇政府就安排敬老院配套生产用地,供种植蔬菜、养殖牲畜用,以解决、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目前,我区敬老院的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所到乡镇,最醒目的就是民生工程建设的敬老院、学校及幼儿园。
(二)完善政策,建立机制,五保老人的生活、医疗得到基本保障。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扎实做好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XX区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对做好五保老人的养老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具体措施,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一是认真落实供养及管养经费。20xx年全区“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标准为3400元/年、人,分散供养生活费标准为 20xx元/年、人(分散供养按季打卡),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期拨付;全区建立了敬老院及院民供养经费机制,并按600元/人、年的标准将管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负担50%),每半年拨付一次,保证管养经费的足额到位,不足部分由乡镇兜底。二是切实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全区所有五保老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范围,全额资助五保老人参加“新农合”,五保老人住院的给予“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住院看病不设起付线,对住院结算后由五保老人个人负担的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再给予50%的比例救助,五保老人生活实行用水补贴等等。三是切实提高供养水平。全区共为养老服务机构安排生产基地 70亩,用于发展生产,改善老人生活。
(三)加大力度,增加覆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近几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覆盖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促进了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一是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重大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二是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完善被征地农民和村干部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五保老人除享受五保生活补助外,与其他居民一样同等享受60元/人、月的城乡居民养老补助。三是从20xx年起已连续两年向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助,20xx年发放高龄补贴664.5万元。
(四)强化管理,积极创新,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按照民政部门颁布的《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我区不断细化措施,强化管理,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20xx年,我区投入管养资金907万元。其中,院民生活费496万,工作人员工资203 万,工作人员及院民管理费96万元,日常维修管理费用100万元,工作人员养老保险12万元。具体做法: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全区统一制定了敬老院基本服务规范、院长责任制度、饮食生活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建立了院务、财务、门卫、食堂管理制度,建立了院民台帐、健康档案,同时对院内服务人员坚持进行定期考核,强化服务人员的责任。二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在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行经营方式改革,实行“公建民营” 试点。沈村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在不改变其用途及保障五保老人入住的前提下,将沈村敬老院新院转租实行社会化入住,放开让有入住要求的老人入住并合理收费,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给经营人一定的补助等。
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2
一、我县社会养老服务的基本现状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xx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16.5%;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34.4%;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xx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18.6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1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xx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xx年至20xx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1415.7万元。
二、当前我县社会养老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59.89%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3%。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94.1%;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xx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2.1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14.8%,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一是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者的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三是要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建设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对于尚未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建造和改建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县城,以具有一定规模(1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确定要建设居家养老中心服务站项目的乡镇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
(五)统筹规划养老供养机构。建议县老龄委和涉老部门加大对全县老龄人口发展变化及供养机构的调查研究,结合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全县现有的供养机构以及今后新增机构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布局。规划中要依据不同地区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进行布点,该改造升级的、该撤销归并整合的,要下定决心,一步到位。就我县现有情况,有的乡镇2万多人,建了3个福利院,每个院供养人员严重不足,加大了供养成本,浪费了供养资源。在规划中可以打破乡镇界线,研究建立中心福利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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