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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报告

时间:2022-10-28 22:24:48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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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报告

  “食品卫生”曾经是一个为公众所熟悉的术语,现在,它似乎正在逐渐被“食品安全”所替代。  接下来小编搜集了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报告,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报告

  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报告一

  当今世界,食品不安全的风险源不断增加,人们对食品不安全风险的认识逐步提高。尤其是现代农业生产对化学投入物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污染物不断增多,都使食品不安全风险上升。我国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多数为小作坊、小企业。他们对食品卫生安全比较漠视,往往又在政府监管之外。因此,关注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通过对食品安全的调查,关注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的知识宣传,加强人们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健全食品质量监督体系,逐步改善食品安全严峻的现状。

  二、调查方法、时间、对象

  调查方法:通过对内乡县下各乡镇的的农贸市场的实地考察,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环节的参观调查,发出问卷调查调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了解,问卷回收率90%。

  调查时间:20**年8月10日至20**年8月21日

  调查对象:农贸市场小贩,食品加工厂,普通消费群众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根据调查显示,我县17.8%的居民民对食品安全状况表示放心,62.2%表示部分品种不放心;84.1%的市民在采购食品过程中最关注的是食品安全性;48.6%的.市民认为食品安全最大的隐患在生产加工环节,27.3%认为在餐饮消费环节,18.8%认为在流通环节。可见,虽然近几年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市民对食品安全还不是很放心,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问题仍较突出。经过政府的规范和整治,食品案件多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但我县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是初级农产品(水产品)源头污染仍然严重。工业“三废’和城乡垃圾污染以及水体严重劣化,致使农产品受到重金属和有毒物质污染的问题仍不容忽视,有些化工厂还建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附近,容易造成附近水域和土壤的工业污染,群众反响比较强烈。同时由于尚未形成对农业生产者有约束力的科学用药和安全用药制度,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随意性较大,不到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上市现象尚有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二是食品生产单位多为家庭作坊式经营,具有多、小、散的特点,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部分生产单位的生产原料和卫生条件无法保障,添加剂滥用使得食品安全存有重大隐患。据权威显示,有关部门上半年检测显示,糕点类产品抽检合格率只有40%;豆制品合格率极低,有较大安全隐患,第一季度全区抽检豆制品10批次,合格率为0。三是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够规范,经销农产品和食品的集贸市场、企业、个体户大多缺乏必要的设施和规范的管理,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仍有发生。四是消费领域城乡差异大,各种整治活动主要集中在城区开展,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致使大量假劣食品流向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令人堪忧。同时餐饮业还存在餐具消毒不彻底、熟食操作不规范、流动摊点监管难等问题。

  (二)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还需增强。由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难以保障食品安全执法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滞后,人员缺乏,难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众多,涉及的主管部门有农林、渔业、工商、贸粮、卫生、质技监、食药监等单位,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也不够完善,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或监管不力现象,致使有些问题监管难以到位,影响了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三)食品安全基础设施薄弱。食品安全监测量多面广,但技术检测工作滞后,食品检测设备相对不足,检测力量跟不上检测需求。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执法装备和检测设施比较匮乏。另外,食品安全信息来源不足,食品市场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涉及的种类繁多,单靠单个部门的例行抽查,很难全面控制当前市场的所有食品质量。社会举报、投诉和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是一个信息来源的途径,但是当前食品类的举报和投诉较少,协管员受知识水平和工作精力限制所反馈的信息也比较有限,况且所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多数已成后果、造成危害,只能事后算账,难以做到事前把关。

  (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些农民对于农药残留问题认识不够,群众识别假劣食品能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于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一方面存在麻痹思想,对有些危害性估计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又受生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有些无可奈何,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另外,由于经济、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原因,不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识了解不多,特别是不少“新路桥人”购买食品时大多只看价钱,一味要求价廉而忽视物美,一些价低质次的食品成为主打食品,甚至成为部分儿童手中的美味。

  四、改善食品安全的建议

  (一)要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不安全源危害健康的宣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由合法的机构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状况,及时提示消费者应注意的食品不安全风险源,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坚决杜绝消费高风险食品,科学对待食品不安全的恶性事件。

  (二)要增强食品不安全风险意识。必须开展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尤其要加强对一些高风险的食品消费进行评估。高污染地区生产的农产品、小作坊加工的食品、地摊经营的食品等应成为评估的重点。

  (三)要引入市场机制,让食品安全的风险状况成为影响食品需求及其价格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食品安全具有隐蔽性。为引起食品生产者重视食品安全性,需要加强认证工作,建立可追溯制度,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公示信息,发挥品牌效应,便于消费者辨别。当消费者把安全性作为食品需求的优先决策因素时,政府监管、食品生产和消费三者之间就形成了推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

  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报告二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8月,教科文卫和民宗侨工委在卢华英副主任带领下,就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共计走访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留下街道、双浦镇等单位,听取了各方面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我们还书面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和区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工作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围绕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及上级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综合协调、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监管新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机构改革有序推进。5月26日,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原市工商局西湖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西湖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区市场监管局,并与杭州市工商局之江分局合署办公。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直接监管环节从原有6个部门减少到现有的农业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二是监管网络基本建立。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原则,围绕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辖区各镇街建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均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联络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三是环节监管得到加强。根据监管工作的不同环节,不断完善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相应的监管措施,注重从源头抓起,强化全过程监管。

  (二)积极履职,人大建议意见得到落实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落实2012年省、市、区三级人大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和2013年“回头看”工作中提出的“加强监管责任机制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强化宣传教育”等建议意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始终保持强力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抓好过渡期间工作秩序。做好职能调整前后工作的整合衔接。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之前,各有关部门继续按照原有职责分工实施监管”的要求,确保过渡期内工作不松、不断、不乱。机构调整后新组建的市场监管局迅速制定《改革过渡期间内部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全员业务培训,稳定过渡期间工作秩序。三是推进议案实事办理.认真抓好2014年区人大2号议案和区政府3号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目前相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按计划推进,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设备采购已基本到位,检测室提升项目正在进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食品检测批次和人员培训按预定计划完成。

  (三)强力整治,市场环境不断净化

  一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积极营造氛围、实施严打整治、实现难点突破。启动农贸市场现场制售食品清源行动。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开展检查,约谈违规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部分镇街结合整村拆迁、无违建村社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大力开展无证无照小餐饮整治。留下工商所试点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在媒体报道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迅速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启动“涉事单位检查,重点单位筛查,相关行业排查”的应急处置程序。查处问题包装食品,封存问题原料,举一反三健全管理机制。三是积极整治突出问题。根据《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2015三年计划》要求,对辖区219所各类学校食堂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强化学校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管,不间断开展水样检测。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证照不齐小餐饮(食品)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监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要求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职能还未调整到位。虽然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格局已经得到了有效优化,但部分单位职能虽然移交而人员和技术力量并未移交,导致相应监管区域处于空白。如监管职能调整后,农业部门的监管职能新增加了农产品储运,生猪定点屠宰和私屠滥宰查处等职能,但具体的措施和保障力量并未相应到位。二是部分处置程序还未明确。如食物中毒事件原来由卫生部门牵头处理,但机构调整后,在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上,消费者报告电话应由谁受理,涉事人员和餐饮场所由谁调查,相关程序流程至今没有明确;又如由于职能调整,当前对餐饮许可证在发放之前的从业人员培训处于放任状态,这类必要的培训工作要不要抓,由谁主抓,用什么方法抓现在也没有明确。三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还不够。尽管相关各部门在区食安委的统一指导下交流配合较为融洽,但在机构职能调整后,遇到一些程序不清、标准不明、责任难以落实、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的事务时,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方面的力度仍显薄弱,交办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仍然不够。

  (二)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仍然薄弱

  一是区级专业监管队伍力量不足。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尚处于组建阶段,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审批还未通过,人员关系尚未完成编制划转,执法主体资格尚未确立,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我区至今无独立从事农业行政执法的机构和人员,面对农业违法行为,执法效率偏低,难以形成打击威慑力;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后,计划区属11个镇街分别组建11个市场监管所,目前还在推进中。二是基层网络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区、镇街,村社三级之间虽然都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但由于区级对镇街食品安全考核细则不够明确,镇街、村社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且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力量绝大多数为兼职,岗位变动频繁,相应的工作责任不够明确,落实不够到位,工作还比较被动。三是检测体系还不完善。随着食品生产经营新技术的应用加快,特别是制假掺假的隐蔽性和技术化水平越来越高,原有“眼观、鼻闻、手摸”的传统监管手段已无法适应;当前我区农业、市场监管、疾控、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都各自承担检测任务,部门集中反映检测任务逐年快速增长,但是人员和经费没有相应增加;我区没有农产品专业检测机构,委托送检经费也未完全落实,且委托送检的周期在15-20天,而蔬菜、沼虾等农产品收获期短,批次多,常会出现检测报告出具时,不合格批次农产品已经销售完毕的现象。

  (三)食品安全风险依然较多

  一是无证经营仍是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区城中村、待拆迁区域及部分校园周边还存在大量无证无照经营餐饮的现象,据排查资料显示,仅校园周边证照不齐的食品经营店就达700多家;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还存在相当数量难以取缔的无证农贸市场和小蔬菜摊点,如之江地区就有无证村办农贸市场14个,其中4个几乎是全露天的市场;有关部门虽然多次开展了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但由于种种原因,效果仍不明显。二是对“低、小、散”食品生产经营户管理难的现象没有根本性转变。全区广大农产品种养殖户在小农资店、流动摊贩购买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兽药的现象仍然存在;水产养殖中农户自配饲料还较多,添加物成分难以掌握;对病死猪和甲鱼等的处理还比较随意;我区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到80%,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还大量存在,当前对这些场所监管仍存在实施难、反复多、问题集中的现象。三是网络食品经营行为成为新的监管难点。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利用网络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逐年增多,且很多存在虚假宣传、无证无地址的现象,对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近期媒体报道的翠苑街道九莲庄地下快餐“黑作坊”事件,一些无证无照小餐饮店利用网络点餐平监管漏洞,大量销售没有质量保证的快餐。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顺畅有序的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对机构改革的领导。要紧紧把握这次机构调整的机遇,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指导意见,深入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西湖实际,注重创新,着力构建顺畅、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要研究细化改革的总体方案,对涉及机构重组、职能调整、人员划转的单位要从三定方案上给予重新明确职能,以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目前市场监管局机构职能已经明确,农业部门在承担新的监管职能以后,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应有明确规定。二是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监管体制调整后,监管部门要主动适应,创新方式,强化培训,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机制;要密切部门间的协作联动,按照无缝衔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衔接;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食安委食安办“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实现对各部门统一指挥,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工作经费,从体制、机制上保证食安办的协调效率和协调权威性;要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留下市场监管所试行150平方米以下小餐饮场所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联办”中取得的经验,适时在全区推广;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从重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强化资源配置,落实专业高效的监管保障

  一是加强监管力量整合。加强对普遍存在的人员力量不足情况的对策研究,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对核编数量没有到位的要尽快到位;工作职能划转时人员编制同步划转,做到“人随事转”;利用职能调整的契机整合各部门的人员队伍,集中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监管能力;原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及时将各自掌握的食品监管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整理,统一归档,确保信息资料的完整,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原则,理顺镇街、村社基层监管体系,明晰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协管)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细则,提升镇街、村社管理(协管)队伍素质,形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检测体系建设。针对目前我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资源分散的现象,加大统筹协调和各类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避免重复抽检,增强综合检验检测能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区级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产品及时送交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给予资金上的保障;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切实把好源头安全关。

  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报告三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自6月起*县食药监局承担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面对新的监管领域和新的职能,如何保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是我部门面对的一项新课题。我局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把调查研究当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问路石”,集中利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摸底调查、重点抽查、座谈走访、典型分析等方式方法,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全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初步掌握了餐饮服务行业具体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分析形成了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

  *县辖区面积约2540平方公里,总人口57万,辖28个乡镇(处),46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47万,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全县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的餐饮服务业整体水平较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固定店面的餐饮总数为862家,其中有许可证的为560家,无许可证的为302家,即将转让的为13家,获证率约为64.9%。在所有餐饮单位中大型企业18家,中型企业15家,学校食堂40家,农家游199家,绝大部分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县餐饮单位总数的96%。从数据统计来看,我县餐饮单位基本呈金字塔状,塔顶端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数量最少,中间部分为较为规范的小型餐饮单位,最底端则是数量庞大的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不稳定、设施设备缺乏、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五小”(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食堂)餐饮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数量众多、布局分散,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生产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对方便快捷的就餐需求越来越大,餐饮服务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除较规范的酒店外,绝大多数是家常风味店、特色小吃店、休闲餐厅、烧烤店、大排档、农家乐等,而这些小型餐饮单位常常抱着“省钱经营”的心态去经营,投入少、成本低、分布广、条件差,加之多数业主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事先不申请,不管卫生条件符合与否,不经许可即行开办的现象,有的企业则是被查处时才被迫办证,不查不办,更有甚者是遇到检查,听到风声不对,干脆“收兵回营”,躲过检查后再继续经营,导致我辖区内存在着一大批未办证的餐饮单位。

  (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健康体检不到位。目前,我县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从业人员,多数是低文化层次的群体,其中初中、高中文化的居多,部分从业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起码的卫生知识都一无所知,大多是凭着自己的经验操作;有的企业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或者为了应付办证,节省体检费用,从业人员体检几个就算了事,不符合全员体检的规定,加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体检了的走了,新来的未经体检随即上岗,特别是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全部未进行健康检查,若有患有传染性疾病(如甲肝、肺结核等)的人员上岗,给消费者构成严重的健康隐患,这些患病从业人员成为餐饮业的“隐形杀手”。

  (三)设施设备简陋,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众多的小餐饮单位受自身经营规模、方式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业主不愿意在硬件设施上投入,难以做到分间操作,有的甚至生熟案不分,也不能达到远离厕所、粪堆、污水沟等污染源的要求。日常监督检查时经常见到库房、操作间的物品就地堆放或堆放无序,废菜乱扔,污水横流的现象,较为脏、乱、差。特别是夜市、小吃摊点、火锅店等大多数集中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地段,来往车辆多,卫生环境条件极差,加之自带的清水和餐具有限,但是需要洗刷的餐具、用具又多,为了节约用水,两盆水撑到底,一盆去油,一盆冲刷,更别提卫生消毒了,存在许多食品安全隐患。

  (四)小餐桌、小食堂管理缺失。据不完全统计,我县中小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还比较到位,但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获证率较低,学生小饭桌的获证率极低,这些小食堂、小餐桌未获许可,基础条件差,操作规程混乱,餐饮具消毒空白,责任管理缺失,对其监管难度也很大,几乎处于脱管游离状态。

  (五)监管力量不足,制约监管工作有效开展。随着监管体制的调整,餐饮消费环节由我局负责,同时我局还承担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责,而我县餐饮业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执法装备尤其是仅有的3台执法车辆远远不能适应新任务的监管需要,存在着“力不从心”的困境,而我局在乡镇村又没有派出机构,与数量众多而监管难度大的餐饮单位形成了悬殊鲜明的对比。

  (六)检验检测技术手段不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食品检验检测将实行“买样制”,检测设备、抽样费和检验费将面临巨大缺口,这将成为制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因素。还有,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交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检验检测工作仍由疾控中心承担,餐饮监管与检测检验两者能否有效对接,能否协调运转都值得商榷探讨。

  (七)农家游、农家乐监管工作是一个棘手问题。我县是一个旅游大县,大力发展农家游、农家乐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旅游本身具有人员高度集中、特殊时令性、区域特色性等特点,尤其是*月中旬至*月中旬较兴旺,农家游、农家乐在这一季节也逐步成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高风险场所,主要表现在:许多经营者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下对外开放经营,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无证上岗现象;开办者大部分是地处偏远山区的农村人口,法律意识、卫生意识相对较差;厨房功能布局不合理,功能间缺少,卫生设施不全,*造成交叉污染,部分经营户为体现“农家乐”“家常便饭”的意图,在食品操作加工上采用不卫生的“土方法”;部分经营户不配备或者虽配备了餐具消毒、保洁设施,有的不经常使用、有的由于游客数量多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形同虚设;前几年,我县为发展农家游、农家乐专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范和许可条件,但随着旅游业的日益发展,旅游人数日渐增多,饮食花样日益繁多,原有的许可条件和规范远不能符合满足现实的监管情况。

  三、建议与对策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上街咨询、手机短信、投诉举报等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饮食卫生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月份,利用一周时间,我局通过召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大会,公开发放执法服装、设置展台、接受咨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优秀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五进”活动和餐饮服务执法检查开放日活动,营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要加强对餐饮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对其进行《食品行业从业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操作规程》等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年度体检工作,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采取强制措施,调离其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月*日,由市局统一安排,组织全县380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二)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申领许可证的企业就其现场布局、设施设备、人员条件等项目进行实地核查验收,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目前,我局已受理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申请书31份,已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0件;

  对辖区内餐饮企业落实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追根溯源,*月份我局印制了统一的台账登记册,发放到餐饮企业,同时完善了23项餐饮食品安全制度,指导餐饮企业健全餐饮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重点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政策引导。积极研究制定“五小”餐饮企业管理办法,借鉴重庆市小餐饮临时许可办法,对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或者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食堂等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基本特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办理6-8个月的《餐饮服务临时许可证》,既使临时性企业得到规范,又不至于浪费资源,符合小型企业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月份,我局在对全县餐饮企业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突出监管重点,将社会关注度高的学校食堂、农家院、农村集体聚餐及经营规模小*出问题的餐饮服务摊点、小餐饮列为重点规范对象,经过上下反复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拟定了《*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县餐饮服务摊点监督管理办法》、《*县农家宴席监督管理规范》、《*县农家院监督管理办法》《*县小餐饮临时许可审查规范》,已上报县政府,目前处于审核阶段;

  (四)全面推进餐饮业信用体系建设。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去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将餐饮企业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有利于促进餐饮服务经营者提高自身食品安全信用等级,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我局在具体工作中将坚持“监管并重、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量化分级;除此之外还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通过制定标准、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等形式评选出10名餐饮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店(学校)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推动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同时主动曝光一批无证经营、无证上岗、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且屡教不改的企业或摊主,使违法经营者无容身之地。

  (五)关注群体聚餐,纳入重点管理。小食堂、小餐桌及婚丧嫁娶流动饭店是容*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场所,应重点准入管理和责任管理,按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开办者、机关企事业单位、流动饭店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六)强化餐饮业检测工作。按照国家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技术装备基本标准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基本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争取资金支持,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技术监督能力建设,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保证其为餐饮业安全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等工作服务,目前,我局已购买四个食品快检装置, *月*日,特邀请专家对餐饮食品安全人员进行了快速检测箱的现场培训,并把快检装置充分利用到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扎实开展驻会保障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截止目前,我局共完成包括“红色太行颂党情—走进狼牙山”活动、“走进英雄山”全国旅游媒体登山大会、柿子节等24项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受到了县级领导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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