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好奇的想知道答案。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早期的代表作之一。作品的场景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时间是十九世纪末,而他的主角,是一条狗。
布克,是他的名字。也许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他有这样的印象——他高大、勇敢、机智,而且充满激情与斗志,也很能适应环境,生存能力特强。同时,在他的身上原就流着狼的血液。
他原是法官米勒的犬,过着悠闲自得的生活。却不料被贫困的园丁卖给了狗贩。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新主人对他的侮辱和对待,致使他一次又一次愤怒的反抗,而最后遭到的却总是一顿毒打。于是,在驯狗师的棒打下他开始渐渐懂得了“棍的法则”。领悟了生存所必须接受的一些屈辱。
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为那些挖寻金矿的人拉雪橇,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从此他就取得了带头狗的位置,负起了领导者的责任。他马上以牙齿和利爪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手下乖乖地驯服,他是个出色的领袖。
他们在零下五十度的严寒里几乎没有休息地往返奔驰着,终于精疲力尽,同伴相继死了好几位,而布克仍顽强地活着,布克和他的另一些同伴作为不中用的狗被低价转卖给了三个年轻的主人。这是三个被黄金潮卷入北极圈的新手。他们对黄金的梦想是炽热的,完全缺乏经验,自以为是,不能适应新的环境,踏上了注定是悲剧的一次远行。
布克是这当中唯一的幸存者。同时他认识了他生命中唯一会牵挂的人类——那个名字叫约翰?宋顿的美国人。宋顿带着布克站在高坡上,一起看到那三个人和那一群狗的灭亡。从此,布克对宋顿怀着敬。这是如此强烈,仿佛是可以为他而死,与宋顿的交往,是布克生命的重大转折。他在湍急的河流中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落水的宋顿。又用不可思议的力量为宋顿赢得了一次巨额打赌的胜利。
然而来自森林那端的呼唤越来越吸引布克,这声音仿佛在召唤他的灵魂,使他不由自主地想前往,布克的野性也逐渐滋长。在这样的荒野中,他的狼的本性被一点一点地唤醒了。他经常听到狼的嗥叫--自由的呼唤,那对于他是一种几乎不可抗拒的吸引,但因为对宋顿的,使他暂时抵挡住了这种呼唤声的诱惑。
在一次离开宋顿的远行后,布克发现自己已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宋顿他们被当地土人所害。布克发疯般地扑向土人,一个一个地撕咬他们……
“约翰?宋顿死了。最后的牵挂断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住他了。”他终于走进了狼群,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读着这本书,可以深切的感受到作者对狗的生活、习性是那样熟悉,把他们的性格、内心活动刻画得那样真实可信,栩栩如生,达到了真实得令人惊异的程度。一如描写人--作者正是以“他”而不是以“它”来称谓这些狗的。
他们的生活和也侧面反映了人的生活。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里。他从幼年起就不得不出卖体力养活自己。做过童工、报童、水手,曾经还坐过监狱。他看到过最底层人们的悲惨的生涯。这使他强烈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他从这个人的世界里看到了兽的世界。而在《荒野的呼唤》中,他描写了兽的世界,事实上却是针对人的世界。通过了布克的遭遇和斗争历程,他歌颂了原始的强力、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歌颂了奔向自由的渴望,歌颂了强者和英雄主义。
在《荒野的呼唤》中,布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也许这正是杰克?伦敦所预示的答案--生存法则。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2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3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书中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讲了一条名叫布克的狗,被主人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卖到了北国。它有过四个主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在第一个主人手里,他差点被狗的头领史皮兹杀死,但最终学会了生存的法则;第二个主人让他拖着沉重的货物,一口气跑了两千四百里;第三任主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使用狗,自己也很无能,最后他和他们的狗一起掉进河里淹死了,只有布克被他的第四任主人救了;第四任主人和布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布克为主人立了好几件大功,在主人被杀害后,他替主人报了仇。最终,布克回归荒野,成了一群狼的头狼。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掩卷深思,感慨万分。首先是布克坚强的生存能力,他的众多伙伴,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危险后,只有布克活了下来。我觉得社会也象一个大战场,一旦倒下去,要不赶快站起来,你就完蛋了。悲伤会把你彻底打垮,然后吃掉你的灵魂。只有站站着的人才能生存下去。站着的人应该让自己站得更高,才能不断进步,并继续寻找更高的立足点。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4
从幽暗的荒野挺身而出,
凄厉的长嗥,
撕裂了大地的眼睛。
躁动的心灵,
被自己的锋芒刺痛,
快乐变得伤痕累累。
炽热的呼吸,
如疯狂的野草,
唤起一种古老的沉痛。
再无法抵制,
这种野性的迸发,
像傍晚的落日,
给予世间最后的光辉。
暴怒的又眸,焚烧的嘴唇,
清醒的,丰富的,孤独的,沉默的,
思想,
和太阳一起狂奔。
命运是一根被抽尽了养分的树,
双臂,
倔强地伸向天空,
年轮堆积起来,
构成了
永不干涸的力量。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5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题记
“昔日流一浪一的渴望的沸腾,
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
野一性一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
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翻开书页,便立即被这首诗震撼。我怀藏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被主人公那种坚强、勇敢的一精一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杂一交一狗,他本来在主人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变成了拉雪橇的苦役犬。
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一奸一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王者。
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但与它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这部小说通过巴可曲折的故事揭示了:在险恶的环境,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若弱者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我们的生活中也会困难重重,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学会勇敢面对,只有像巴克那样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同时在困难中让自己变的更强大。知难而进,才能让自己的一生更加传奇!
细细回味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写巴克,更不是为了写狗与狗之间的斗争,而是反映了人类生活:无论是个人还 是民族,如果不选择做命运的强者,就不可能生存下去。
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
记住赫·乔·威尔斯的一句话“适者生,不适者灭,这是自然界一如既往、永不变更的规律。”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6
《荒野的呼唤》是一篇动物小说,是由美国的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由沈石溪主编的一部小说。我曾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翻阅着,它是人们精神粮食,是一部真正的好书!
《荒野的呼唤》它主要讲述一只叫巴克的圣伯纳德犬,从温顺的家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故事,而强烈地反应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我每次看完这本书,都热血沸腾,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啊!巴克是多么的顽强啊!它受尽折磨,却依然生存下来,它受尽欺凌,仍然不折不扣地当上头领。那股原始自然的野性在它身上复苏,使它称霸为王。看完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了动画片《狮子王》中的辛巴,它也是历经磨难,最终成为了万兽之王。
在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像巴克一样,遇到困难,会迎难而上,毫不退缩呢?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一种品质。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在我跌倒的时候不伸出双手把我扶起,而是鼓励我自己爬起来的原因;明白了在我遇到困难哭泣的时候,爸爸妈妈告诉我把眼泪擦掉,哭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道理。在书中,巴克受尽磨难,我为它曲折的命运感到难过。我呼吁大家爱护动物吧,不要让它们被人类伤害,它们也是有生命的。有人可能会说:“虚伪。”但我想说:“这不是虚伪,是文明的标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7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自由悠闲地生活在主人法官米勒的房子里,结果被一位叫曼纽尔的人偷走卖了。几经周折,巴克在极其险恶的北方环境中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在这过程中,巴克学会了捕食、斗争和与同伴交往。最后,巴克又来到一名叫桑顿的旅行者手中。巴克和桑顿有很深厚的感情,他们难舍难分。但在一个旅途中,桑顿不幸被印第安人惨杀而死。巴克忽然感觉有一种气息在呼唤它。它便走向荒野,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巴克很可怜也很坚强。但它的经历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惊慌失措会使你更加恐惧、糊涂;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注定有很多困难,但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在面对安逸生活中的突变,我们要努力适应,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振作起来;有时候,你在某一方面很有才能,只是你还没有挖掘、发现它!在你失意的时候,别人对你的冷嘲热讽你不必在意,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友谊是珍贵的,我们要好好珍惜,不要失去了才觉得后悔、遗憾;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强意志的关键,我们要敢于知难而进,不怕艰苦,才能更加强大,向困难进攻,挑战!
这也让我想到了几件事:
有一次,我在练小提琴,《洪湖水浪打浪》这篇谱子很长,又把所有的指法、音法结为一体,难度有些大,需要很认真、熟练才能完成。我非常仔细地练习,但总是有地方拉错,我有些灰心丧气。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手指发麻,胳膊发酸,很想放弃。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并没有停下来。终于,我把这首曲子流畅轻快地拉下来了。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报了“学而思”数学培优班。这里的题目比学校里的更加深奥、有难度。由于我是新生,一开始对这里的环境有些不适应,上课的内容也有些听不懂。所以我写回家作业的速度比较慢。通过妈妈的教导,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环境,努力分析,独立思考,做回家作业的速度也快多了。我开始对数学更感兴趣了。我相信,思考越多,思维能力就越强,脑细胞就越多地被开发,人也会变得更聪明。
没错,正如作家丁玲所说的:“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8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荒野的呼唤?白牙》。
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是美国20世纪初著名的小说家,他的小说不仅讲述了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还深刻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文化思想。《荒野的呼唤》和《白牙》分别于1903年和1906年出版,是杰克﹒伦敦的部著名小说,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这两部小说都以动物为主角,《荒野的呼唤》讲述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被贩卖到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做苦工,最终成为狼群首领的故事。在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生存条件艰险,工作繁重,但布克很快适应了新环境,并活了下来。他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本领,最终听到荒野的呼唤,回到荒野之中,成为生存斗争中的强者。
小说突出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斗争理论。如果《荒野的呼唤》讲述的狗变狼的故事,那《白牙》就是相反的,讲述的是狼变狗的故事。白牙是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他的母亲是一条狗,父亲是真正的狼。后来父亲意外死亡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母亲被一家印第安人圈养起来了。但他们还是经不起荒野的诱惑,重回荒野。后来几经波折,他和母亲走散了,并增加了和另外两个主人的相处经历。
第三主人让白牙感受到慈善仁爱,让白牙学会了善良、忠诚和友爱。并为救主人的父亲而深受重伤,从而得到主人一家的喜爱,唤醒的白牙作为狗善良忠诚的本性。
这本书是两个故事的集合体,更加展现了环境是性格造就的决定性因素。本书的配图生动有趣,更利于读者对文章的理解。推荐大家看看这本书,会有很大收获哦!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9
狗,随着人类社会的渐变位置逐渐上升,狗已万千宠爱于一身,但狗并不是只有养尊处优的一面,那些被人恐吓,追赶,抛弃的狗,它们冰冷,凶狠,充满敌意。其实,了解一只狗并不难,你可能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到底喜不喜欢你,但只要以心相待,以情相向,哪怕是从温暖的天堂被人踏入冰点的恶魔,只要给他加一双真情的翅膀,同样可以成为天使。而《荒野的呼唤》这一本书讲的就是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他出生在一位大法官家中,这里景色幽静美丽而充满生机,十分富饶,巴克就是这里狗的头儿。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个可恶的贩狗人的带领下被卖到了佩罗的手下,当起了一只雪橇狗,和佩罗同行的还有好友费朗索瓦。巴克根本不习惯雪橇狗的生活,生活优越的它突然与普通的犬平起平坐,十分吃不消,但最终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巴克在经历了3位主人的更换,人类对狗的凶狠残忍之后渐渐地对生活没了希望,就在此时,新主人桑顿步入了它的生活,给巴克的生活带去了一线希望,爱与关怀。可是,却因为金子桑顿被印第安人斩尽杀绝。巴克成为了那里狼族的一员,永远守护着桑顿。
巴克,它是一只犬,它是一只对主人忠心丹丹的犬,它是一只渴望自由长啸的犬,它是一只善与恶并存的犬,它只是一只犬。巴克从天堂般的生活中一下落入冰山,但它没对任何人屈服。可是,当巴克遇到爱他的主人桑顿时,却不顾一切的绝对臣服。也许,这正应了那个道理:"爱能感化一切。“
狗的想法很简单,有食物,有一个爱它的主人,就可以陪伴一生。哪怕是最暴躁,凶狠的狗,只要用爱相待,一样可以成为忠犬。而人呢?是不是只要用情去感化,坏人也可以变好?假如生活中多一点爱心;世界上多一点温暖;说话时多一点赞美;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情,任何人都可以变得更好。其实,生活中本来就不会产生很与恶,只要多一点点交心与理解,你会发现生活如此美好!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0
《荒野的呼唤》是我在寒假中最喜欢的一本书,今天让我来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中写了,一只杂交狗巴克被一个人从自己的主人那偷走卖到了北方。巴克在这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了下来,被人发现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狗。一路上巴克换了许多的主人,最后巴克和一位叫桑顿的人种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人杀死了。后来巴克伤心欲绝决定去到了荒野,到了荒野巴克经过了重重困难,最后终于成为了一只狼王。
在这一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巴克的一种品质,我想一定要向它学习那一种品质就是坚持不懈,在那么坚苦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又在荒野坚持不懈最后终于成了狼王。我想我要向它学习,生活中也一样。比如我学习自行车。一天,爸爸来教我骑自行车,一开始我自信满满自己上了自行车双脚踏着脚蹬,可是没骑多远就一下子摔了下来。就这么一次就丧了气心想不再学了。可是在爸爸的鼓励下我又重新有了自信重新开始学习自行车,经过一次次的失败,最后我终于学会了自行车。
读了《荒野的呼唤》我知道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不论在什么恶劣的环境中只要有生存下来的自信就有可能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在寒假中你一定也有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吧快来写写你的读后感吧!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里面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出生在富裕的美国南部,是温室的宠物狗。后来被贩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身上的原始本能被激发复苏了,它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最终变成强者回归荒野成了狼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保持清晰的头脑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今年暑假爸爸让我和他练习永春拳,练习的屋子里只有风扇,没有空调,爸爸说这种屋子练习永春拳效果比较好。先蹲二字牵羊马练习开张式50遍,不一会我全身燥热,大汗淋漓,我的小腿忍不住的颤抖,胳膊也举不起来了,此刻我只想有一张舒服的椅子和凉爽的空调。一起练习的老爸用严肃坚定的目光注视着我,仿佛现在我要是敢停下练习,怒气的爸爸很有可能会劈我一招咏春拳,没办法我只好咬紧牙关坚持练习第31遍,32遍……49遍,50遍.终于练习完了。后来每天练习,慢慢地每次练习后一身臭汗的我感觉精神抖擞,浑身充满力量。
我想这不是和布克的处境相似吗?在恶劣的环境中只有坚持才能克服困难,只有坚持才能变得强大获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2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一本动物小说,使许多人陷入思索。
文章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巴克的狗,生活在人类的文明教育中。在和主人相处的过程中,他理解了爱与忠诚,当主人与别人打赌让巴克拉动半吨煤炭时,他知道此刻主人对他的能力及其信任;当主人被印第安人杀害时,巴克为主人报仇,表达了他对主人难舍的爱。但是巴克真正的冒险才刚刚开始,巴克被拐卖,跟随了第二个主人,也就踏上了过最原始,最暴力的生活。巴克从一条宠物狗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在棍棒的打压下懂得了服从顺应,开始变得狡诈,野性也开始复苏了。在生存环境严酷的情况下,他牢牢记住了一个道理: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在困难的工作中,巴克凭着自己的努力,当成了领头羊。
而他的野性也因为生活中的磨炼渐渐被唤醒。就是因为人的冷漠,残忍才人巴克放下了爱,抛弃了忠诚,变得野性。是人!把它从一个“孩子”变成了“仆人”。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们一定要好好呵护它,给它温暖,给它爱。
就在阿拉斯加巴克成了雪橇犬。巴克这种随机应变的的态度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它克服种种苦难,最后成为王,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们更应该向巴克学习。
单单一条狗,就有这么多的优点,我们为什么还要残忍对待他们。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3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做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4
今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荒野的呼唤》。它的作者是“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也就是现实主义动物故事的创始人之一,在这本书里有12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小故事,里面写着一些动物的命运。
在一个“空中之王”的故事里,我十分佩服空中之王--秃鹰。在森林中,一棵老松树上住着空中之王--秃鹰一家。每次秃鹰和它的妻子都会带回很丰富的食物,给自己可爱、贪吃的宝宝。有一天,印第安人捉了一条很大的白鲑鱼,将鱼放在岩石上,并在岩石边设下陷阱,然后躲在大树后面等秃鹰大王来自投罗网。秃鹰大王来后,便坐在岩石上吃起了美味可口的白鲑鱼。谁知,印第安人放下了巨大的鱼网,将它捉住带走了。妻子在家见丈夫还没回来,孩子们又饿了,只好自己喂孩子。在印第安人的看守下,秃鹰无法逃走,因为它脖子上挂着一个铁链,它无法动弹。它的愿望是自由。后来,鸟儿们知道大王失踪后,便放肆地在宝座上乱跳,觉得无聊时就飞走了。有一次,印第发人要将铁链换成金链时,秃鹰借此机会飞起来,狠狠地啄了一下印第安人后,就飞回鸟巢登上了宝座。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由自主地开始敬佩凶猛的秃鹰了。首先,它心里有个信念,它一定要挣脱铁链,获得自由,然后快快飞回妻子、孩子身边,去保护、喂养它们。其次,它每时每刻都在寻找逃脱的机会,从未放弃,耐心等待。最后,它抓住印第安人将铁链换成金链的机会,成功地逃脱了。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15
《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他几经周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等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于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为了补贴家用,他和爸爸商量准备拜师学艺,而且非常刻苦。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本来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长大以后,他从小时候在奶奶家看见的蒸汽把盖子顶起来的这个现象中得到了启示,就想改进蒸汽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来的蒸汽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汽机,又经过努力,在178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汽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汽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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