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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时间:2024-05-23 12:02:11 薪资行情 我要投稿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5篇(精选)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5篇(精选)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

  根据卫办3号文件《区卫生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为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本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性,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并经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单位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对象

  1、分配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现为3人)。

  2、不参加分配对象: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3、当月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病事假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产、婚、丧、带薪假),不计入事假天数。

  四、分配额度及构成

  本单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额度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3360元进入基金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职务(岗位)补贴、工作量(任务)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

  五、分配及发放办法

  (一)职务(岗位)补贴分配办法

  职务(岗位)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5%,每月3人为336元,按月发放。

  1、正股级岗位补贴140元;

  2、副股级岗位补贴120元;

  3、科员岗位补贴100元;

  4、以上职务兼职的取高岗位的补贴+低岗位补贴的一半。

  以上合计:300元余额36元

  (二)工作量(任务)补贴分配办法

  工作量(任务)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75%,每月3人为1680元,按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加班情况等,按月发放。

  1、出满勤每人按200元发放,对“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计缺勤。因病事假当月累计十五天以下,请假一天扣发30元,迟到三次扣发20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满勤补贴。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发放,工作中出现差错或失误一次扣发50元,效能告诫一次扣发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发放。

  (三)业绩奖励分配办法

  1、业绩奖励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3人224元12个月2688元,作为年终奖发放。

  2、年终考核合格的约按700元发放,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的另奖500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每月或年终考核公示无意见后发放。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3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岗位设置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和职员。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团委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实施原则

  学校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结果作为主要依据,注重实绩、以德为先,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鼓励先进,促进发展。

  2、坚持“客观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操作严格、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适当拉开差距,适当向教学一线和优秀教师倾斜。

  4、坚持“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根据学校和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分配比例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

  根据学校实有人数、人员结构、岗位设置、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量和每年由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核定。

  2、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比例为: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目标管理绩效奖、工作量绩效奖两部分组成。

  绩效工资

  职级

  合计

  基础性绩效工资(70%)

  奖励性绩效工资(30%)

  六、绩效工资的发放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按月打入教职工个人工资账户。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上级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财政按照全校教职工月绩效工资总额的30%按月划拨到学校,由学校制定方案,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统一进行分配。

  3、寒暑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教职工寒暑假奖励性绩效工资(2个月),按照与本人职级相对应(表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5%发放。

  七、绩效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一律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标准课时,按下列标准发放。

  职级

  高级

  中—级

  中二级

  技术员(技工)

  标准

  15元

  13元

  12元

  12元

  (表二)

  ⑴、教学人员的标准课时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任务按表一或表二核算。

  ⑵、班主任标准课时每周6标准课时(初中每班以45人为标准,高中以50人为标准,每增减一人则班主任标准课时增减0.1标准课时),连续担任班主任5―10年的加1标准课时(含5年),连续10年以上的加2标准课时。班主任工作的标准课时津贴不分职级,—律按15元/标准课时计发,班主任每人每月发放班主任费200元,全年发10个月,由教育处考核发放。

  ⑶、行政管理人员标准课时

  职位

  校级正职

  校级副职

  处室正职

  处室副职

  周标准课时数

  ⑷行管后勤人员标准课时

  岗位

  标准课时

  岗位

  标准课时

  年级组长标准课时为每周6标准课时﹙每年级以6个班为标准,每增减一班则年级组长标准课时增减0.5标准课时﹚,班主任兼年级组长的课时累加。

  ②、教研组长标准课时为:语、数、外教研组每周4标准课时,其它教研组每周3标准课时,

  教研副组长标准课时每周3标准课时。

  ③、备课组长标准课时每周2标准课时。

  ④、跨头教学:语、数、外学科为2标准课时,其它学科为1标准课时。

  ⑤、以上岗位设置课时为标准课时,兼职的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确定。

  (表四)

  ⑸、早自习辅导以0.5标准课时/次计算。

  ⑹、课间操体育教师按实发放。(0.4标准课时/次发放)。

  ⑺、担任学校体育、艺术、科技代表队的指导老师按实际课时计发1标准课时。

  ⑻、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1标准课时工作量;教师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以上,坚持进课堂上课者,每周照顾2标准课时工作量。

  八、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肄业班课程折算标准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科学

  思想品德

  历史、

  地理

  历史与社会

  音乐、体育、美术、艺术、综合实践动

  计算机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2、毕业班课程折算标准

  课程

  语文

  数学

  外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思想品德(政治)

  历史

  地理

  体育

  3、工作量绩效奖励办法:

  ⑴、学期中,工作量绩效按标准课时的职级标准发放。

  ⑵、累计月工作量不足30标准课时的,不发放工作量绩效奖励。

  ⑶、初三中考学科,初二下期生、地中考学科,高三全年高考学科,毕业之年任课老师工作量按毕业课程折算标准计算(表六)。

  4、有关概念说明:

  ⑴、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付出的'所有劳动。包括备课、课前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⑵、标准课时:本方案依据《长沙市中学教师标准课时量计算办法的试行方案》,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标准课时量。

  ⑶、周课时量:某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⑷、基础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一(几)科(几)班的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本方案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5个标准课时量。

  超一节按10元标准计发,少一节按职级比例扣发。

  ⑸、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无初、高中之分。

  九、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学期旷课3节的;

  (3)学期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30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

  (4)学年度(学期)考核为不称职的;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学年度(学期)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度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津贴标准的50%发放。

  5、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等的(含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考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家长座谈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等均计入考勤),具体由部门负责,由办公室公示后汇总。缺勤每节(次)扣5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请病/事假每次扣10元/20元。(扣发工资中的岗位工资除外)

  6、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一学期常规检查没有教案作业的或造假的;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最低标准发放)

  7、师德师风考核极差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师德规范、安全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即取消当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4

  为了充分调动部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根据学院《绩效分配与考核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从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院绩效分配与考核改革实施办法为指导,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部门中心工作、年度重点工作以及成果实绩为导向,制定科学合理的部门考核与奖励性绩效二次分配实施方案,充分调动部门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本部门各方面工作做出成效和特色。

  二、组织机构

  为充分保证本部门20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特成立部门绩效分配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奖励性绩效二次分配方案制定及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王超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原则

  1.遵守规则,规范程序,贯彻执行学院《绩效分配与考核改革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学院二级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程序。

  2.以学院对部门考核评价内容为主要依据,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特色任务为重点,科学设置权重分值,体现部门绩效考核的导向性。

  3.按照分类考核、规范合理的原则,对部门各类人员(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等)实施分类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各种考核项目自评分必须实事求是,依据实绩实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作假分值双倍扣除处理。

  5.分配公正,结果公开,二次分配方案通过部门全体人员审议,所有分配结果向部门全体人员公开。

  四、实施办法

  根据学院《绩效分配与考核改革实施办法》的`要求,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对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二次分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校内超课时津贴:根据部门教学工作考核细则从部门教学督查、教研室常规教学检查、部门领导打分、学生评教打分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课酬55元/课时;60分—89分为合格,课酬50元/课时;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课酬40元/课时。

  2.工作质量奖:总量的80%按学院制定的各类人员系数标准发放,总量的15%(控制在人均500元以内)按德、能、勤、绩、廉以及加分项六个方面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打分,以部门个人考核最低分值为基准,其他人员多余分值总和参与分配;总量的5%作为部门调节资金,用于部门各项奖励。

  3.教学部门超工作量绩效:根据考核打分发放。部门正职考核得分=部门年度考核细则得分×40%+院领导评价得分×10%+教职工代表评议得分×10%+部门年度考核得分×40%;部门副职考核得分=部门年度考核细则得分×40%+分管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评价得分×10%+部门职工评议得分×10%+部门年度考核得分×40%;科员考核得分=部门年度考核细则得分×60%+部门领导评价得分×10%+部门职工评议得分×10%+部门年度考核得分×20%。

  4.教研室主任津贴:根据部门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细则从常规教学检查、教研室活动、教研室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津贴上浮10%;60分—89分为合格,按核算津贴发放;60分以下为不合格,津贴下调20%。

  5.部门调节资金:从部门工作质量奖中提取5%作为部门调节资金,用于部门各项奖励。如未用完,则纳入工作质量奖的80%中统筹发放。

  五、其他规定

  1.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4档。根据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细则得分排名前15%为“优秀”;考核分数低于60分,又不属于“不合格”情况者,列为“基本合格”;严重违反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或有一票否决情况者列为“不合格”;其余均属合格。

  2.承担学院或其他职能部门临时交办的非常规性工作任务或承担部门重点工作、特色工作任务(如校运会等)并完成既定目标。经部门绩效分配与考核工作小组审核认可后,该工作的组织牵头人加2分,参与者,每人加1分。

  3.部门在岗人员按照部门各项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但不参与部门奖励性绩效分配。在岗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事处另行发放。

  4.部门教学干事要及时收集整理考核资料,做好过程性考核工作。

  5.本实施方案的考核工作从20xx年9月起执行,试行一年后修订完善。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5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12月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长沙市规范教师津补贴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各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职在岗教师

  二、在职人员发放办法

  (一)、绩效津补贴的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与分配直接挂钩。

  (二)绩效工资组成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两项的比例为7:3

  2、奖励性工资由学校制定分配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1)岗位绩效标准:工作质量从岗位绩效中体现(参照《雨花亭学区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办法》)。

  专技职称

  标准

  管理职级

  标准

  工人等级

  标准

  中学高级

  346.5

  科员

  180

  技师

  241.5

  中学一级、小学高级

  238.5

  高级工

  187.5

  中学二级、小学一级

  180

  中级工

  165

  小学二级

  165

  初级工、普工

  147

  (2)课时绩效:按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300元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月标准课时总节数

  单位课时绩效= xx

课时计算参照《雨花亭学区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试行稿)》执行。

  (3)其他部分绩效:按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292.5元+扣除部分-奖励部分

  在职在岗教师人数-1

  其他部分绩效= xx

  说明:奖励和扣除部分均参照《自然岭小学教师奖励方案》、《自然岭小学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和《自然岭小学教师常规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三)、几类特殊人员的待遇

  1、不在岗人员

  (1)按照相关政策获教育局批准的提前离岗、身患病症或重性精神病、因公受伤治疗期间的人员。绩效津贴按区人事局核定的标准照发。

  (2)长病休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生活补贴照发,不发给奖励津贴,从第7个月起按以下原则发给工作津贴:

  ①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不发给工作津贴

  ②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50%的工作津贴

  如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愿意重新上岗须报区教育局按有关程序办理。

  (3)借(抽)调人员

  经教育局批准的借(抽)调人员在借(抽)调期间,绩效津补贴按区从事局核定的标准照发。逾期不归的,从次月停发绩效津补贴。

  (4)因特殊原因不在岗且经教育局讨论决定停发工资的职工,不发给绩效津补贴。

  2、在岗人员

  (1)病假。病假超过2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的,生活补贴照发,奖励津贴按学校方案执行,从第3个月起按以下原则发给工作津贴: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50%的`工作津贴;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80%的工作津贴。

  (2)旷工。当月旷工2次以上的,停发当月工作津贴。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作辞退处理,上报教育局,停发工资和绩效津补贴。

  (3)年度考核合格等第以下人员

  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次年内,生活补贴照发,工作津贴发放学校工作津贴考核结果的80%。

  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和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上年度考核的,次年内,生活补贴照发,工作津贴发放学校工作津贴考核结果的60%。

  奖励津贴按学校制定的奖励津贴方案执行。

  (4)法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待遇均根据相关政策处理。

  (四)、执行时间:从20xx年3月1日起。

  三、离退休人员发放办法

  离退休人员实行生活补贴:与离退休时的职务(职称)、技术等级(工人)相匹配,纳入区财政工作统发中心统一发放到人。离休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的85%标准发放,退休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的78%标准发放。从20xx年1月起按标准进入财政工资统发按月发放。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7

  一、基本原则

  根据靖政综【xx】216号文件、靖教【xx】6号、靖教【xx】58号、59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坚持以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据此制定本方案。

  二、发放的对象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发放的具体办法

  (一)、为切实落实绩效考核中“以德为先”的要求,明确师德表现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作用,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1、因违纪违法被执法机关处理。

  2、因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处分。

  3、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者。

  4、无特殊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学校安排当班主任、不承担学校或年段安排的相关工作、不服从年段安排的早读、晚自修值班等)。

  5、实行年段长责任制后,因未被年段聘用导致没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且学校又无法安排工作岗位的。

  (二)、因自己工作失误导致酿成事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发放标准。

  (三)、因工作成效差,被县级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以扣除10%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应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不低于60%的部分作为考勤履职津贴,按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平均,计算出统一的学年考勤履职津贴标准,教职工在完成单位安排的基本工作量,可全额领取考勤履职津贴。教职工缺勤扣除的考勤履职津贴,充到全校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教职工考勤情况按照《南靖县山城中学教职员工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教职工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是否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发放考勤履职津贴的依据之一;超出基本工作量,超额完成的工作量,作为发放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的依据。

  (五)、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初中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平均每周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课时。

  (六)、教职工每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标准:

  (1)校级领导:8课时

  (2)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等):6课时

  (3)年段长、生管组长:6课时

  (4)保卫科人员:5课时

  (5)团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校长办公室管理员:4课时;团委委员:1课时

  (6)教研组长、信息报道员:3课时

  (7)理、化、生实验室管理员:3课时

  (8)多媒体教室、农村远程教育课室、计算机教室、音、体、美、劳室管理员:2课时

  (9)电子学籍管理员:2课时

  (10)学校兼职电工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1)花草管理员:8课时

  (12)班主任:2课时

  (13)图书室管理员:6课时

  (14)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负责学校安全的校长助理不用上课,每周以满工作量计算

  (15)临时性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工作量,按实际情况化为课时

  (16)参加各种公派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实际安排授课数计算,周固定岗位工作量补贴不变,

  (17)寒暑假、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其具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上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以上各项工作量兼任可以累积计算。

  (七)、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2)早读每节以0.6课时、晚自修值班每节以0.8课时计算,

  (3)听课扣除每周必听一节外,剩余每节以0.5课时计算(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集体听课、评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每周未达到一节,扣20元,

  (4)门卫值班每人每班次(5小时)以3课时计算,

  (5)年段长、年段分管领导在年段晚自修值班每次以2课时计算,

  (6)每周星期五放学校外值班每人每班次以0.5课时计算,

  (7)卫生值日师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8)初三年毕业班教师坐班每节以0.4课时计算,年段长、分管领导每周以5课时计算,

  (9)年段学生周练习、月练习每次值班年段长或分管领导以4课时计算,监考老师监考语、数、英三科每次以2课时计算,其余科目每次以1课时计算,

  (10)协助生管值日师(指不领生管补贴)每班次以1课时计算,

  (11)各项兴趣小组上课每节以1课时计算,

  (12)后勤人员除出公差外,每周到校上班5天,以满工作量12课时计算,

  (13)值班教师不在岗的,取消该次工作量,并反扣一次该工作量补贴,

  (14)学校或各部门布置的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缴交的各项材料没有按时缴交的,每次扣20元。

  (八)、班主任津贴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必设项目,发放标准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每人每月70元。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教职工考勤履职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等固定津贴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优质服务奖励等,具体内容包括:

  (1)节假日、寒暑假辅导每节15元,晚自修每晚(3节)12元、早读每次3元,年段长、分管领导实际工作量少于年段平均数的,以年段平均数计算,

  (2)生管教师值班每班次12元,过夜值班每次12元,

  (3)行政值日每天30元,

  (4)护校值班(包括节假日、防汛值班等)每天20元,

  (5)由学校组织的家访每天每人60元,

  (6)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比试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人每次奖励300元,国家级每人每次奖励500元,

  (7)指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获县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100元,市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200元,省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300元,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每次奖励指导老师500元(以上奖项不以学生人数多少累积,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奖项为主),

  (8)初三年毕业班(含初二年地理、生物中考)中考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最高奖金封顶为4万元,

  (9)校级领导每人每学期补贴350元,教育局任命的学校中层领导(含校长助理、三处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书记、保卫科长)及年段长每人每学期补贴300元,

  (10)超课时(工作量)补贴及节假日因学校工作需要加班,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给予一定工作量补贴。根据学校财力,超课时(工作量)补贴每课时不少于5元,

  (11)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推荐评选若干个教学常规工作优秀教师,上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给以一定的奖励。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审批、发放程序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立忠

  副组长:张明强

  成员:吴琳炜、黄庆文、黄春华、张文龙、阮三木、陈火木、吴文鹏、陈卫平

  2、实施考核的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把有关数据上报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考核量化分数统计完成后,将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要及时核实,发现有误要及时反馈。学校将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对绩效工资进行核算、审批、发放。若发现上报的各种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严肃处理。

  3、发放的时间:每年分两次发放,1—6月,7—12月;或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发放。

  五、本方案执行时间:

  xx年1月1日起。

  六、本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8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时间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郭亚明

  组员:彭忠全李宪辉温庆江张庆龙顾利

  四、考核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员工

  五、考核时限:

  以年度为单位,如有人员变动以学期为单位考核。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设置:津贴类、补助类、奖金类。

  (一)津贴类

  包括校干津贴、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

  1.校干津贴:校干津贴及考核奖由大屯镇教委统一考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班级人数不足40人的,按照10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班级人数超过40人的(含40人),按照15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另按照每个班平均100元的标准设置班级工作考核奖,每月评出各年级段文明班级上报教委,由大屯镇教委考核发放。

  3.课时津贴:

  按每课时1.5元计算(含早读及午自习)如上级统一则按上级统一意见执行。

  (二)补助类

  (1)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学科组长、社团(兴趣小组)辅导教师、专用室管理员等岗位的补贴按每周2课时计算。

  (2)加班补贴。加班指学校统一安排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如粉刷校舍油漆门窗、迎验材料准备等。每天补助10元。

  (3)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其他补助。

  (4)如果上级统一则按上级统一意见执行。

  (三)奖金类(扣除各项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的剩余总额)

  包括师德奖、考勤奖、教学五认真奖、教科研奖、教学质量奖、个人奖辅导奖、学校安全奖、任务完成奖及其他奖励。

  1.师德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20%)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0元。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每次扣50元。

  (3)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每次扣50元。

  (4)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次扣50元。

  (5)从事有偿家教的每次扣50元。

  (6)有乱订资料、乱收费等行为的每次扣50元。

  (7)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弄虚作假每次扣50元。

  (8)上班时间有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织毛衣等与教育教学无关行为的每次扣50元。

  (9)上班时间醉酒的每次扣50元。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扣款扣款总数的平均值

  2、考勤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30%)

  (1)迟到、早退一次扣0.5元(以上课铃声及学生放学为依据),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按事假扣款。

  (2)短期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在15天(120课时)以内的,每课时扣1元,每天按8课时计算。半天的扣5元,全天的扣10元。

  (3)长期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5天在30天内(121--240课时)的折算到天每天扣20元,超过30天(241课时)的折算到天每天扣30元。

  (4)病假:按事假减半执行,但销假时必须提供病假手续(医院缴费发票)。患绝症、重病人员在治疗期间按病假再减半执行。

  (5)旷工:在工作日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学校的视为旷工,一课时扣10元,半天扣50元,全天扣100元。

  (6)婚假、产假、丧假按审批天数计算,超时按事假计算。公派学习、出差等公假在安排好课务的前提下不扣款。

  (7)不论迟到早退或病事假公假及旷工,出现空堂的每课时加扣20元,用于发放看课费及婚假产假丧假的看课补助等(按每课时5元)。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扣款(扣款总数-看课费)的平均值看课费

  3、教学五认真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10%)

  (1)在教委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业务检查通报及总评中受到表彰的教师,每表彰一次奖励30元。

  (2)学期教学任务未完成的扣完此项。

  (3)在各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元。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奖金-奖金总额平均值-扣款扣款平均数

  4、教科研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10%)

  (1)考核期内课题研究结题后予以一次性奖励30元。

  (2)参加镇级及以上公开课、评优课、基本功大赛等教科研活动每次奖励30元。

  (3)由学校推荐上报的优秀教案获奖的奖励30元。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奖金-奖金总额平均值

  5、教学质量奖,以教委学年总评为依据。(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10%)

  (1)县级统考、抽测:公布到班级和名次的第一名奖励100元,依次每名递减5元。未公布班级或名次的按镇统考标准奖励。

  (2)镇统考:总评第一名奖励80元,依次每名递减5元,倒数后三名的不发。与县统考抽测奖励发生冲突的只按标准奖金发放。

  (3)教学成绩进位奖:在上学年的基础上,依照可比性原则,教师学年度总评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10元,此项奖励与县镇统考兼得。

  (4)一师多科的各项奖金兼得,一师同科多班的奖金按标准发放,其余按获奖标准的五分之一发放。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奖金-奖金总额平均值

  6、个人辅导奖,以教委学年总评为依据。(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5%)

  (1)学科竞赛辅导奖:经典诵读、数学报、英语竞赛等学科竞赛县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无等第的按二等奖发放。镇级减半(一师多生的只按奖金奖励一次)。

  (2)其他竞赛辅导奖:演讲比赛、绘画、器乐、小制作、踢毽跳绳、篮球等获奖的县级奖金20元,镇级减半(一师多生只奖励一次)。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奖金-奖金总额平均值

  7、学校安全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5%)

  因教师未进行安全教育在作息时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课堂:任课教师。课间及两操集会:班主任)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扣款扣款总数的平均值

  8、任务完成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5%)

  (1)学校规定的公开课、集体备课、研训组活动、学习培训、监考阅卷、会议、社团活动等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责任人20元。

  (2)因教师自身原因造成全员培训考核第一次不合格的扣50元,最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扣100元。(超过规定年龄的除外)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扣款扣款总数的平均值

  9、其他奖励。(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5%)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科研管理、安全管理、学校创建、特色创建等先进个人每次奖励30元。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奖金-奖金总数的平均值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

  个人总额=各项津贴各项补助学校奖励教委奖励-教委扣个人款

  八、相关政策规定

  1、凡符合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产假待遇的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产假前同类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执行;产假期满,经批准继续请哺乳假者,按病假人员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请假月数扣除。

  2、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抽调临时性工作的教师三个月以内应视为正常出勤。

  3、担任班主任的校干只能享受班主任津贴和校干津贴中的一项。

  4、因退休、调动、死亡等原因离开学校的教职工,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岗时间未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在内)。

  5、经组织批准的二线(离岗退养)人员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扣除各项津贴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水平。

  6、因教师自身原因造成年度考核不合格及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全额扣发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被公安机关刑拘的全额扣发。

  8、与镇县以上文件有冲突的依据镇县以上文件执行,出现特殊情况由考核小组协商解决。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9

  第一条公司绩效考核工资方案是调节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与公司原有的员工量化考核、岗位奖励等相关制度一起构成行之有效的公司员工队伍激励管理机制。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努力为公司创造更大经济效益,杜绝不稳定因素,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办法中绩效考核工资方案主要体现公司全体员工这一集体的年度贡献,以是否完成当年利润总额预算指标(以下简称利润预算指标)来实施薪酬方案,完成利润预算指标则给予公司全体员工绩效收入奖励,不能完成利润预算指标则对公司全体员工绩效收入进行扣减。

  第三条本办法中绩效考核工资项目为员工考核年度的年终奖金和下一年度的奖励工资(浮动工资+考核工资,标准详见附表)。

  第四条当年利润预算指标的确定,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预算,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上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审核批准。

  第五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由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调度指挥部、督查保卫部、押运管理部、金融服务部、后勤保障部7个部门负责人任组员,下设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财务部负责人主持绩效考核工作中具体利润预算指标的初步编定、全体员工绩效收入的核准及发放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对象

  本办法绩效考核工作对象为公司全体现职员工,含公司领导班子、管理干部和普通员工。

  第七条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原则:

  1、强调团队精神的原则;

  2、激励奋斗拼搏的原则;

  3、当年利润预算指标贴合实际的原则;

  4、排除员工队伍不稳定因素的原则。

  第八条未能完成当年利润预算指标的薪酬方案:

  1、公司全体员工(含公司领导班子、管理干部)一律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

  2、公司领导班子、管理干部在下一年度每月按未完成利润预算指标的百分比扣减奖励工资,实现实质性减薪(详见附表);

  3、公司普通员工(公司领导班子、管理干部除外)下一年度奖励工资不进行扣减;

  第九条完成当年利润预算指标100%的`薪酬方案:

  全体员工一次性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

  第十条超额完成当年利润预算指标10%以上(含10%)的薪酬方案:

  1、全体员工一次性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

  2、超额完成当年利润预算指标,按超额利润税后提取50%分配给股东,提取50%给全体员工一次性发放绩效年终奖金。

  3、绩效年终奖金的发放办法。绩效年终奖金由公司超额部分利润税后提取的50%组成,随着员工年终奖金一起发放。其中绩效年终奖金的20%分配给公司领导班子,绩效年终奖金的20%分配给公司管理干部(公司领导班子不参与分配),绩效年终奖金的60%分配给员工(公司领导班子和管理干部不参与分配)。

  4、在下一年度按超额完成利润预算指标的配比每月加发奖励工资给全体员工(详见附表)。

  第十一条此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0

  为适应医改,加大医院分配制度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绩效分配制度是以病人为中心,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目的,推行成本核算,突出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为重点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院工作绩效考核,特成立如下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科主任)

  组长:

  成员:

  (二)科室成员绩效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各科室人员)

  组长:

  成员:

  (三)监督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分配原则

  (一)实行院科两级分配。

  (二)质量考核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挂钩,经济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挂钩。

  (三)以科室为核算单位,实行成本核算。

  四、质量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领导下和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严格考核纪律和工作态度,按评价指标客观进行评分,所有的扣分要有相关性记录依据,否则作为人情打分或帮派拉分,并给予重新考核;

  (二)评分实行无名制,由院长和副院长当场统计分数并公布。且公布所有的扣分原因和事实依据,接受监督小组的监督。监督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与监督,监督小组成员从原则性考虑不应该参与考核,若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在公示文档上签名认可;若有异议的则当场由院长和副院长解释并在公示文档上作补充说明,监督成员签名认可;若有异议而院长和副院长无法作出解释的,要重新考核。

  (三)绩效考核实行逐级考核,综合评定,即:医院领导考核中层领导,中层领导考核科室人员。

  1、对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院领导班子(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其他考核人员(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

  实行百分制,分值计算方法:院领导班子、其他考核人员各占总分50%。

  2、科室人员绩效考核方法院领导班子(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科室负责人(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其他中层领导(两人以上取平均分值,其中有4名是职工代表)。实行百分制,分值计算方法:院领导班子占总分值40%,科室负责人占总分值40%,其他中层领导占总分值20%;

  (四)打分结果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征求和收集职工意见。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院长和副院长负责解释。

  (五)考核的时间与评分办法

  考核评分每月1次。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年末考核中如有年度考核的专项考核分值可参考折分后计入年末考核中的专项考核得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等次

  对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即: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70-84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一年考核不合格、连续二年基本合格的工作人员实行解聘制度。

  2、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者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以下者扣发部分或全部基础性绩效工资。

  五、经济考核方案

  (一)科室收入组成:包括直接收入、间接收入和其他收入三部分。

  1、直接收入。指一个核算中心(单元),利用本科室人员和设备,不需要与其他科室合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注射费、诊查费、监护费、麻醉费、材料费、抢救费、床位费、护理费、仪器费、陪伴费、氧气费、吸入费等。

  2、间接收入。指科室合作收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核算中心(单元)共同完成的收入。包括:医技检查收入、手术收入、体检收入和其他收入,核算时按一定比例分别记到各科室。

  3、其他收入,医院给予科室的奖励或补助。

  (二)科室支出组成:即科室成本支出,主要包括固定成本支出和变动成本支出。

  1、固定成本支出

  主要是人员费用和固定资产物资成本:包括在岗人员工资、津贴、夜班费、各种保险、公积金等及仪器设备(包括病床)维修费、新添仪器费;房屋及病床使用费暂不计入成本。

  2、变动成本支出

  (1)人员的零星支出:包括加班费、误餐费等。

  (2)材料消耗:包括氧气费、领用的一次性物品、总务支出、布类用品及消耗、消毒费、器械消耗及药械支出等;以实际发生数进行核算,其中包括:

  A、氧气费是指每月消耗的医用氧气支出。

  B、一次性物品是指在消毒供应室(药房及药品库房)领取的一次性注射器、纱布、手套、口罩等,按物品的'进价计算支出。

  C、总务支出是指从总务库房领用的各种办公用品、印刷品、清洁用品、一次性卫生耗材、总务维修材料等。

  D、布类用品及消耗是指布类的洗涤、缝制、更换支出。

  E、消毒费是指消毒供应室对各科室的大包、中包、小包消毒灭菌产生的费用。

  F、器械消耗是指各科室到消毒供应室所领取使用的拆线包、换药包、导尿包、引产包、治疗巾等器械材料的支出。

  G、药械支出是指各科室在库房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15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等的支出。

  说明:若相关科室一次性领用大批量的耗材,如果统一计入当月的支出额中,会造成科室成本核算信息的失真,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分月进行分摊,但时间一般为一年。

  (3)因科室本身原因造成的病人欠费。

  (4)医疗赔偿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院部研究确定分摊比例,年度内计算核销完毕)。

  (5)水、电、气、中央空调费用。

  (6)其他能计入科室的所有费用。

  (二)科室收入与支出的记入办法

  (1)科室直接收入与支出记入方法

  科室直接收入100%记入本科室,包括:

  1、门诊收入: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治疗费收入和其他自己独立完成的收入。

  2、住院收入:治疗费、注射费、诊查费、监护费、麻醉费、材料费、抢救费、床位费、护理费、仪器费、陪伴费、吸氧费及自己独立完成的其他收入。

  3、科室内部自开自做的各种检查。

  4、各临床科室在自己科室所做手术。

  以上所有材料支出计入本科室。

  (二)临床科室合作收入与支出记入方法:

  按一定比例分配,包括:

  1、临床检验、B超、心电、胎监、放射、婴儿听力筛查收入30%计入开单科室,70计入操作科室,材料成本计入操作科室。

  2、手术费、手术抢救费、接生费、婴儿复苏费、手术室发生的换药费、拆线费等60%记入开单科室,40%记入手术室,材料支出计入手术室。

  3、社会体检、婚检、集体儿童体检按院内确定的比例若其他计酬方式计入相应科室。

  (三)医院院级核算(一级核算)基本原则和办法

  科室绩效工资核算公式

  科室绩效工资科室收入-科室支出)×科室提成比例×科室综合考核分数百分比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有效推进学校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先进,促进学校发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全过程公开,接受教师的监督。

  3、坚持“统筹兼顾,倾斜调节”的原则。奖励性工资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照顾老年同志,坚持中小学统筹,相互调节,合并思考的原则,力求合情合理,科学规范。

  三、分配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计算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标准,分平行班和实验班两个梯队分别比较,按照班主任量化积分进行排名,分出三个档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档次总和调平。只计算5个月。此项由政教处操作。

  2、领导岗位津贴:

  按照副校级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标准,同样计算5个月,同样按照各领导的工作表现分为三个档次,每月上下浮动10元,由校长组织部分教师分三个级别评议。其中校长的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考核。

  (二)计算人平总数工资。

  人平绩效工资=(参与对象绩效总和———班主任津贴总和—领导津贴总和)/参与人数(记为w)。

  (三)分别计算不同类别人群的绩效工资。

  1、年满58周岁以上教师的工资:此项系特殊人群,属照顾对象,他们的绩效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范围,即得人平绩效工资。

  2、后勤人员绩效工资:由于他们没有参与教学工作或参与教学工作量较小,无法统一标准,故单独考核,按后勤人员的人平绩效总额包干,由校委会组织对后勤人员的平时工作表现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别比照教学人员的高、中、低档进行。

  3、代课人员的绩效工资,严格地说,代课人员不参与绩效工资,但学校要考虑,由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作出一定的补偿。但补偿的金额不得高于历年来的金额。

  4、中心学校的人员的绩效工资不纳入此项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员统称为教学人员。

  (四)教学人员的考核办法。

  1、教学常规: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10%纳入计算,实行扣款制。按照常规教学检查的标准和要求,每次检查不达标,缺备课每节次扣5元,每次作业扣10元,监考未监考每堂扣30元,阅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实行累计扣款,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准确的依据。

  2、考勤: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20%纳入计算。仍实行扣款制。分为三类: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签到扣5元,累计扣完为止。二是会议考勤,每次旷会扣20元,迟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为止。此两项由政教处提供准确的依据。三是上课考勤,每次旷课扣30元,迟到每次扣10元,扣完为止。此项由教导处提供依据。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30%纳入计算,先计算临时性工作补贴,如临时性代课,每节3元,由教导处统一造表,还有临时性抽调其他大型工作补助,由校委会统一研究决定,再按照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计算,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学校的教学资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计算早晚自习和辅导。本学期按照20周计算,每超出一点补3元,低于一点扣2元。不够的钱用考勤、常规教学的扣款来补偿。还不够的学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结余,平均补给所有的教学人员。

  4、教学成绩:

  按照人平绩效工资的40%纳入计算,先计算特殊贡献奖。此项由教导处统一造表。

  (1)教师四优评比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论文获奖、教案评选及新闻报道发表:省150元、市80元、县50元,讲课说课比赛获奖的省级及以上的300元,市级150,县级100元。教师获得荣誉模范的市级及以上150元,县级100元。

  (2)辅导学生获奖:只计算本学期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国家级每人次50元,省级40元,市级30元,县一10元,县二5元。县三没有。涉及到三科联赛的综合名次的可重复计算。

  再计算教学成绩,取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两次成绩,按照学校计算成绩的积分制度进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档次进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奖100元。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2

  一、目的:

  1.贯彻公司薪酬管理以及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精神;

  2. 评价本部门员工工作业绩;

  3. 确定部门员工的月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工资;

  4. 加强员工工作的计划性、管理人员工作的控制性;

  5. 提高本部门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

  6. 调动本部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及创造力;

  7. 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 依据

  1. 员工考勤管理方案

  2.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3. 薪酬管理方案

  4. 巡区管理方案

  5. 首问首接管理方案

  6. 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7. 部门内部各岗位责任和工作特性

  三、 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

  2. 效率为主、效益优先

  3. 过程控制、强调结果

  4. 严明制度、注重执行

  四、 范围:

  适用于财务、工程、经营策划、行政人事、各管理处除部门负责人外的所有员工。

  五、 考核体系与内容

  本考核体系分为三方面内容:

  (一) 工作考核 (见附件三)

  1. 说明:每周考核一次,部门内部员工人均每周的平均得分为100分(个人的每周得分可不等),每月汇总,占月度绩效考核权重的80%。

  2. 计算: 周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实得分之和*100/周工作应得分之和月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考核得分之和/该月计分周数 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月工作考核得分*80%

  3. 工作考核内容分类:

  a) 计划内工作,个人分值不定; b) 计划外工作,分值不定。

  4. 工作计划制定与考核流程

  (1)计划内工作目标(见附件一)

  A B C

  D E F G

  其中:

  A.应于上周六上午12:00前完成; B.应与上周六下午17:00前完成; C.应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 D.应于本周六下午17:00完成; E.应于结果公布的2日内完成; F.应于接到申诉的2日内完成; G.应于下月的5日内完成。

  (2)计划外工作计划(见附件二)

  A B C D E F G

  其中:

  A.应于任务产生的当天提出;

  B.应于任务产生的当天内核定;

  C.应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

  D.应于本周的下午17:00完成;

  E.应于结果公布的2日内完成;

  F.应于接到申诉的2日内完成;

  G.应于下月的5日内完成。

  5. 考核细则

  1) 工作计划的制定与确认:

  在工作计划的制定过程中,由部门员工根据对工作的熟悉程度及所负责岗位工作提出计划并提出计划分值建议,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各项任务最终分值及要求完成时间。为提高员工的主动性,对于不需要特定人选完成的工作,可在部门内部公布,员工主动挑选,部门负责人核定。为保证员工之间任务的均衡性,一般情况下,员工每周的计划分值应在80-120分之间。员工月度工作分值总和必须在360分以上,否则该员工当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加乘系数0.95。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分配员工工作。

  2) 考核分值的确定:

  员工自评分数作为部门负责人考评的参考,考评得分以部门负责人考评得分计算。

  3) 提交本周工作总结、自评分及下周工作计划

  要求:内容客观、完整、科学

  考评办法:推迟提交扣该项工作分值的10%,内容不符合要求每例扣该项工作分值的10%。

  4) 执行工作计划

  完成时间:工作日内未按规定进行,扣该项工作分值的10%,超过2天扣该项工作分值的20%,超过3天扣该项工作分值的.50%,超过3天以上扣该项工作分值的100%。

  完成质量: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分别加乘1、0.95、0.7、0.5系数。

  5) 工作计划的.奖励与处罚:奖励:员工完成难度大、完成效果非常理想工作,部门负责人可以视情况奖励给予该项得分的5-10%;处罚:对于完成效果非常差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可以视情况给予10-50%的扣分;对于月末投诉或其他方式经查实的工作任务完成有问题的项目,部门负责人也可以追加对该项任务的扣分,扣分幅度为10-50%。

  6) 部门负责人考核要求对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查核;对员工的工作完成时间应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员工的工作完成质量评定负责,承担相应责任,有业主投诉经查实此项应评定为差;对员工的投诉不得打击报复。

  (二) 工作量饱和度考核(见附件四)

  1. 说明:每周考核一次,周部门内部人均得分为100分,每月汇总,占月度绩效的10%,但最高不超过15分,最低不低于5分。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作考核得分部分(含奖励与处罚得分)的计算。

  3. 计算:

  个人周工作量饱和应得分=参与考核人员周工作应得分之和*个人工资收入占部门参与考核人员工资收入之和的比例

  个人周工作量饱和度考核得分=个人周工作应得分之和*100/个人周工作量饱和应得分

  个人月度工作量饱和度考核得分=个人周工作量饱和度考核得分之和/该月计分周数

  个人月度工作量饱和度绩效考核=个人月度工作量饱和度考核得分*10% (低于5分以5分计,高于15分,以15分计)

  (三) 常规考核(见附件五)

  1. 每周考核一次,每周总分为100分,每月汇总,占月度绩效的10%。

  2. 计算:

  周常规考核得分=总分100 — 周常规扣分之和+奖励加分

  月常规考核得分=周常规考核得分之和/该月计分周数 月常规绩效考核得分=月常规考核得分*10%

  3. 细则

  1) 考勤:该项分值为10分。

  严格按公司制度执行、考核;外出办公事超过1小时须向部门负责人批示,否则一次扣该项分值的10%;漏打卡应于次日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能证明情况属实,可签证明,但每月不超过3次;每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

  2) 行为规范:该项分值为10分。

  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的要求执行,部门抽查每发现违反一次,扣该项分值的10%;公司检查时因个人原因致使部门扣分的,扣除个人扣该项分值的20-40%。

  3) 工作程序:该项分值为10分。

  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工作,每违反一次,扣除该项分值的10%。

  4) 工作主动性、责任心:主动性、责任心分值各为10分。

  对待工作应积极主动,遇到问题不但要及时汇报,还应该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如工作推委、拖沓,不负责人,每次扣该项分值的40%。

  5) 参加集体活动(会议):该项分值为10分。

  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的集体活动、会议、参观、学习等,不参加一次扣除该项分值的20%。

  6) 接受临时性工作:该项分值为10分。

  对于临时安排的工作应积极接受,不得无故推辞,否则每次扣除该项分值的40%。

  7) 工作效率:该项分值为10分。

  鼓励高效完成工作,对于一拖再拖的工作,除在每周工作考核时加倍扣分外,在工作效率上扣除该项分值的20%。

  8) 影响他人工作:该项分值为10分。

  上班时间办公室内不能大吵、大闹、玩电脑游戏或进行其它影响别人工作的活动,否则根据造成影响程度,每次扣除该项分值的30%。

  9) 维护公司形象:该项分值为5分。

  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则根据造成影响程度,每次扣除该项分值的50-100%(如业主投诉员工等)。

  10) 部门配合:该项分值为5分。

  积极配合公司其它部门完成各项工作,对于需要部门负责人协调的要及时汇报。否则每出现部门配合不畅影响工作或接到其它部门投诉的,每次扣除该项分值的30%。

  11) 团队精神:该项分值为5分。

  强调团队精神,不搞个人主义或拉帮结派,服从领导安排支援紧急工作。违反者每次扣除该项分值的30%

  12) 其它事宜:该项分值为5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 奖励:由部门负责人决定,也可以由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决定。

  1) 工作量超过饱和量50%以上的.,除在工作量饱和考核加分外,还可在常规考核中加该项分值的2-5分。

  2) 维护公司利益,宣传公司形象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可在常规考核中加该项分值的2-10分。

  3) 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得失,积极主动完成工作的,可在常规考核中加该项分值的2-5分。

  4) 在常规考核各项中,表现突出者,可在考核中加该项工作分值的2-5分。

  六、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 薪酬

  1. 月度绩效得分为三部分之和(见附件六、附件七),即: 月度绩效得分=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个人月度工作量饱和度绩效考核+月常规绩效考核得分。

  2.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计算:

  月度绩效工资=个人月度绩效工资总额*{[(个人月度绩效得分-部门员工绩效平均分)/部门员工绩效平均分] *4+1}

  3. 员工年度绩效工资: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与月度绩效之和挂钩;

  (二) 先进员工评选与奖励;

  1. 每月考核得分前两名的工程部员工为月度优秀员工,奖励100元;年度得分排名前两名的工程部员工为年度优秀员工,奖励500元;

  2. 每月评选物业管理系统(适用于管理处员工)两名,由公司从管理处月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员工中选出,奖励100元;年度评选物业管理系统(适用于管理处员工)两名,由公司从管理处年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员工中选出,奖励500元;

  3. 结合月度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在行政人事、财务、经营策划部中评选出月度优秀员工一名,奖励100元;结合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在行政人事、财务、经营策划部中评选出年度优秀员工一名,奖励500元。

  (三) 处罚:

  1. 连续三个月在部门排末位的员工给予警告一次。

  2. 连续四个月在部门排末位的员工予以辞退。

  (四) 申述、调整

  1. 绩效得分公布后2天内,个人发现有评分不属实之处,可直接向部门负责人进行口头或书面申述,部门负责人应在1天内给予解释、答复或调整。

  2. 若对部门负责人的解释、答复或调整不认可时,可在答复后2天内向公司经理书面进行申述,经理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3. 若无申述,则计算绩效得分为最终的月度绩效得分;若申述到部门负责人处为止,则以部门负责人调整后的得分为最终的月度绩效得分;若申述到公司经理,则按照公司经理的裁决进行调整后的得分为最终的月度绩效得分。

  (五) 其他

  1. 本方案试运行三个月,经修改后正式颁布。

  2. 部门负责人考核所属员工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员工投诉考核不公正且经查核属实月度累计2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计10次(含)以上,给予部门负责人降职处理;

  3. 公司年度先进部门评选公司另行发文确定;

  4.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解释及修改。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乡镇卫生院按岗取酬、绩效挂钩、优劳优酬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分计酬”的原则。

  (三)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各单位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主任)为组长,成员由院委会成员等人员组成。

  四、绩效工资构成

  我县将财政拔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资和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部分的一定比例部分(原则上不超过15%)作为各单位的岗位绩效工资总量,划分为基本工资、基本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三部分。财政拔付工资额中的30%部分作为基本工资;财政拔付的40%部分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三项构成。

  五、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依据考勤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和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的70%)等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扣除部分纳入单位考核周期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分配。各单位制定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并报卫生局备案。卫生局按照各单位考核结果及时拔付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与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60%以上部分)相挂钩。县卫生局制定

  乡镇卫生院(社会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卫生局按季度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财政局、人社局参加二、四季度考核,考核结果做为资金划拔、人员奖惩的依据。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拔付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按月对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进行考核,作为本单位季度考核后对职工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一)卫生局对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柘城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结合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80分的,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全额拔付;低于60分的按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的50%拔付;60分≤绩效考核<80分的,按财政拔付工资的30%部分的80%拔付。扣除的不合格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工资,按50%、30%、20%的比例用于奖励绩效考核排序前三名的合格卫生院。

  (二)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卫生局核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加上本单位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单位收入减去支出结余的一定比例部分作为本单位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可先提取院长奖励基金,剩余部分依据对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1、院长(主任)奖励基金。各单位可提取单位奖励性

  绩效工资总额2%,设立院长(主任)奖励基金。用于发放给单位职工在考核周期内工作量大、贡献量大、关键岗位成绩突出人员的绩效奖励。各单位应制定院长(主任)奖励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激励创新作用。

  2、加、值班费。由单位在运行经费中另行列支。

  (三)工作人员考核方法

  1、岗位分类。各单位将职工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药房等科室)、公共卫生、行政后勤(包括总务后勤、收费等)五个考核类别。

  2、岗位考核内容。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数量等具体每项指标及分值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

  3、岗位系数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系数。岗位系数设置指导性意见:医生1.1;护理1.0;医技药剂0.95;公共卫生1.0;总务后勤0.95。其中副高、中级(技师)、初级师(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10、0.07、0.05;无执业(从业)资格人员的岗位系数减少0.1;除领导外的院委会成员加岗位系数0.1,中层干部加岗位系数0.08(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算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8(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

  4、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

  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工作数量(核定工作量70%部分)等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按月进行,与基础性绩效挂钩。工作数量0分开始计算,累计总得分,上不封顶、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1)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劳动纪律20分+医德医风20分+工作质量20分+群众满意度10分+核定工作量70%部分30分)得分数/100(大于等于0.9的按1)×每人基础性绩效工资额。

  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工作量70%以上部分得分×个人基础性考核得分率(等于大于0.9的按1)×岗位系数×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额。

  全院(中心)工作量每分金额=(全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院长奖励基金)/工作人员工作量70%以上部分总得分。

  工作人员工作量70%以上部分总得分=(每人工作量得分×每人基础性绩效考核得分率×个人岗位系数)之和×30%。

  (2)单位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各单位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卫生局对单位考核结

  果分配。单位考核得分≥80分,正职、副职分别享受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5倍、1.2倍;60分≤单位考核得分<80分的,正职、副职分别按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1倍、0.8倍;单位考核得分<60分的,正职、副职分别按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80%、50%。

  (3)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按岗位系数50%及以下确定考核得分系数(具体由各单位在考核细则中明确)。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核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工作失误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受各种党内、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考核周期内实行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理闹访、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奖励性绩效工资零发放,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

  (4)奖分事项

  ①因工作积极,态度认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积极参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效果显著等,受到上级表扬的,视级别高低给予加分。

  ②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著作、新闻稿件等被上级采用的,视级别高低给予加分。

  ③鼓励学历和资格教育,取得高级证书的当月给予一定分值奖励。

  ④各单位制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5、考核时间及结果运用

  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于每年4月、7月、10月上旬和12月下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月进行,分别在每月结束后5天内进行。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励评优、提拔任用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依据,年度内两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一次绩效考核达不到60分的,定为基本合格。

  七、相关规定

  (一)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的,其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发放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工作急需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法定产假、婚嫁、因公致残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等遇。

  (四)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对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县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具体经办人员,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组和监督组中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2人。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各单位要依据本指导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量,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会议或院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正公平。各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发放津补贴。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4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状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状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资料

  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资料,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潜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潜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用心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

  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职责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状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潜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依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具体为:

  (一)xxxx

  (二)xxxx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5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至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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