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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缩水”是怎么回事

时间:2021-01-06 12:23:19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甘肃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缩水”是怎么回事

  日前,有多名读者向本报反映,女职工休产假时遭遇不公平待遇。会宁读者陈先生反映,会宁县中医院女职工产假只能休45天;陇南文县女教师赵女士反映,当地教育局要求女教师只能休90天产假;正宁县读者陈女士反映,自己是一名普通教师,休产假期间,学校扣除绩效工资3000余元。

甘肃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缩水”是怎么回事

  调查:根据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法律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新条例自2016年4月1日颁布之日施行,4月1日之前生产需要请假的按旧条例执行。

  会宁县中医院目前执行正常45天产假,剖宫产延长90天。因会宁县中医院医护人员紧缺,部分科室人员一旦请假,科室正常业务工作将受到很大影响,因此医院在几年前内部规定了女性职工生育休假为45天,并延续至今。由于医院人员相当紧缺,暂时还未落实今年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责成会宁县中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最大限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同时,记者将此事分别向正宁县、文县教育、人社部门进行了反映。

  生育保险小贴士: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甘肃省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

  一、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额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用人单位照发。

  1.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产假105天;晚育并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50天。

  2.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15天;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产假30天;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7个月以上引产或流产的,产假为90天。

  3.宫外孕的`,产假30天。

  (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因生育进行产前门诊检查的费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1、正常生育

  a、产前门诊检查:共计不超过800元。

  b、正常产:三级以上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二级以下医院800元(单胎或双胎顺产)。

  c、多胎或难产:三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400元,二级以下医院1200元。

  d、剖腹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二级以下医院1800元。

  2、终止妊娠

  a、怀孕2个月以内终止妊娠(未住院),标准为300元。

  b、怀孕2个月以上终止妊娠(住院):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二级以下医院500元;超过6个月以上,每增加一月,增加100元。

  超过以上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支付,不足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1.孕情(环情)检查:20元;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三级医院140元,二级医院120元,二级以下医院100元;

  3.输卵管结扎术: 三级医院1200元, 二级医院1000元,二级以下医院800元;

  4.输精管结扎术: 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800元,二级以下医院600元。

  二、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程序

  我市生育保险目前实行县级统筹。具体由地税收,财政管,医保支。收取时单位到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额,地税部门收取,财政统一管理。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或门诊检查、诊疗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持费用清单、医疗**和相关证明,到所属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无劳动收入,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不同标准,分别按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

  三、生育费用报销所需资料

  1、住院通知单;

  2、费用结算**;

  3、费用结算清单;

  4、出院证;

  5、转外住院病历首页;

  6、医保证;

  7、***原件及复印件;

  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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