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3、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办理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重度残疾人需提供残疾级别为壹级或贰级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低保(五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确认的有效证件;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
6、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持所需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参保成功
注:职工变动工作时,由单位到社保管理机构办理结转手续,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所在的社保管理机构。
办理地址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红山路245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斗门办事处
地址:江湾二路15号
电话:(0756)5524115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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