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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协议书

时间:2021-03-02 14:46:4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运输协议书3篇

  现如今,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协议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运输协议书3篇

运输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建的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所有垃圾、渣土的运出、消纳,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单价,每方 10 元。

  二、甲方施工现场的所有垃圾、渣土,由乙方负责用运出场及消纳,

  车辆进出场内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其它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负责办理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生活及建筑垃圾消纳证等相关证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需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随叫随到,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垃圾、渣土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

  五、甲方尽可能的在乙方车辆进场过程中提供便利的条件,以确保垃

  圾、渣土装运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乙方装车前需甲方相关人员在场监督,以防甲方有价物品随车流失。

  七、乙方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调度管理及门卫的检查,每运出一车,必须由甲方指定的人员在垃圾、渣土清运签认单上签字确认后生效(注明方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行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八、渣土外运费结算,每方10元,工程完工后,一次结清全部款项。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乙份,乙方执一份。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违反上述协议内容的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总价款的10%计取对方违约金。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运输协议书 篇2

  甲方:

  船名航次: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乙方:上海乾翔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高北一路25号306室

  电话:15921006122

  联系人:刘敏

  传真:021-35030675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海运进出口货物委托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适用范围

  1.1甲乙双方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1.2乙方愿意将货物委托甲方办理内河运输手续。

  1.3甲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接受订舱(船),并进行配船装船进栈等一系列货运工作。

  1.4乙方如不履行本协议有关费用结算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费后签放货的办法。

  2.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应根据甲方船期提前向甲方订舱(船),货物备好时间由乙方通知。

  2.2乙方提供的每份海(河)运委托书必须填明该票货物的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预配的船名航次、目的港、品名和数量等,重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危险品必须事先书面声明,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接受订舱(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海(河)运委托书后应尽快安排订舱(船),并根据乙方需要安排装船准备。

  2.4如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不可预见的问题并产生费用,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乙方有责任承担相应费用。

  2.5对于在甲方船上装载的货物,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甲方负责安排卸货,并在运输过程中负责货物的安全及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负担赔偿。

  2.6甲方应妥善安排好货物的运输安全,做好防水保护措施,不得有浸漏或淋湿的情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7甲方对于乙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目的地,如有拖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妥善安排解决。

  3.运费及结算

  3.1甲方负责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运输到乙方指定港口,费用为RMB66/吨。

  3.2货物运输到达目的港后由收货人直接结算运费。

  3.3乙方不得以在业务中发生的问题与争议为由拒付甲方运费,业务所发生的问题与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与所支付运费无关。否则由于拖欠、拒付运费所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协议的履行

  4.1协议当事人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申请、协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4.2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应及时通知对方。

  4.3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签署书面声明方为有效。

  5.违约责任

  5.1当事人违法协议有关规定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或者协商承担赔偿责任。

  5.2违法本协议的行为应承担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

  6.其他

  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上海乾翔经贸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协议书 篇3

  甲方(发包方) 名称:

  乙方(承包方)名称:

  注册地址:

  兹有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甲方)与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合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确立双

  一、一般条款

  1.1整车运输服务定义

  乙方按照甲方发车指令,用甲方指定的运载工具或驾送司机按规定的运输方式和时间将商品车从起运地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服务。

  1.2质量、服务、结算和技术要求

  1.2.1乙方须保证运力资源满足甲方的发运需求;

  1.2.2乙方须派专人负责甲方业务调度,保证准时发车;

  1.2.3乙方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时送达商品车;

  1.2.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商品车准确送达至指定地点;

  1.2.5乙方须按甲方操作标准和规范装载和运输商品车,保证商品车完好;

  1.2.6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结算标准和规定,保证回单及时;

  1.2.7乙方须按商品车状态交车,保证客户满意;

  1.2.8乙方须具备对在途车辆及时、有效的通讯与监控能力。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甲方负责下达商品车的发车指令;

  2.1.2甲方负责按结算标准予乙方结算;

  2.1.3甲方负责商品车发运前的故障排除及维修;

  2.1.4甲方负责不可抗因素下发生的非正常情况的协调。

  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无条件按甲方合同要求承运商品车,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安全及时地将商品车运送到指定地点;

  2.2.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于当日发运商品车,否则按没完成发运任务给予处罚;

  2.2.3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论何种原因,都须首先保证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运输指令,对拒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运输合同,并作出相应处罚;

  2.2.4乙方负责办理一切交接手续,保证商品车完好验收,并承担因运输质量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运作要求

  3.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时间派专人至甲方处领取商品车交接验收单,延迟给予200元/次·小时的罚款;

  3.2乙方对其所承运的商品车在办理出库手续时,如发现存在制造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确认,并由甲方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换车或修复;

  3.3乙方接到商品车交接验收单后须按甲方要求2小时内发运商品车,延迟给予200元/辆·小时的罚款;

  3.4乙方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时将商品车送达指定地点,延迟1-3天,给予5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延迟4-5天,给予6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延迟5天以上,给予8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如运输途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免于相关罚款,否则除承担及时性罚款外,另外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3.5乙方负责将商品车冲洗擦拭干净,保持车辆外观整洁、性能良好、符合发运要求:车辆不得有碰伤、磨损、缺漆少件、漏油滴油现象;电瓶、备胎、随车工具、附件、档案、说明书须配备齐全,原车原件,不得缺少或更换;

  3.6乙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对甲方车辆造成的碰伤、刮伤、外部磨损、缺漆少件及车辆性能上的损坏,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车辆修复或返回始发地点,承担返回及再次发运的运费,赔偿商品车货损额;

  3.7乙方承担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给甲方商品车造成的错装(甲种车送成乙种车)、错卸(甲地送往乙地)损失。错装一次,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错卸一次,由乙方负责将错卸车辆运到甲方指定经销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8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轻微事故给予乙方200元/辆的'罚款,一般事故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重大事故给予乙方20xx元/辆的罚款,特大事故给予乙方5000元/辆的罚款并取消承运资格;且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按甲方要求将商品车在10日内返回甲方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并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和相应的保险公司报案,延迟给予200元/辆·天的罚款,并承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9乙方因交通事故等因素造成商品车不能达到发运或交接状态的,给予乙方3000元/辆的罚款作为滞发金和违约金,由乙方承担返回及再次发运的运费,并由乙方负责将商品车修复至商品车状态,达不到商品车状态的由乙方买断;

  3.10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捎带配件、宣传资料等,妥善保管和交接,否则给予200-5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1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运输方式运输,对乙方私自更改运输方式的,给予20xx~5000元/辆的罚款,并承担因乙方私改运输方式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运输调度及管理规定,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交纳1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运输资格;

  3.13乙方须按要求办理商品车交车手续并及时退帐,手续不全的甲方将不予退帐,不及时退帐的,延误给予500元/辆·天的罚款; 3.15乙方须按经销商要求办理商品车的交付手续,不得出现甩单现象,否则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不予以结算运费;

  3.16乙方不得与经销商(指定收车单位)相互联合,在经销商授权区域外出售商品车;否则,一经发现不予乙方支付相应商品车运费,同时给予乙方50000元/辆的罚款;

  3.17乙方不得在没有接到任何指令前将商品车私自交于其它经销商,否则给予乙方100000元/辆的罚款。

  四、其他条款

  4.1乙方在甲方专线运输的车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参与其它区域的商品车运输;

  4.2乙方不能擅自将承包线路中的运输业务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取消其运输资格;

  4.3对于乙方因运力不足不能达到承包线路运力需求的,甲方按单次未完成发运任务的全程运费的两倍收取乙方的违约金,如乙方连续30辆商品车未及时发运,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乙方运输份额或终止本合同;

  4.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乙方运输份额进行调整直至淘汰处理;

  4.5乙方在车辆运输过程中,若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4.6乙方责任期是从甲方发车指令下发至甲方指定收车单位验收合格,完善各项交接手续,在甲方处退帐为止,乙方承担在责任期内的全部赔偿责任;

  4.7在合同期内,乙方的所有违规或违约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均有权在乙方运费及风险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8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故单方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交申请,经甲方同意给予退户;如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以乙方风险保证金总额作为违约金总额给予处罚,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4.9在合同期内,甲方为商品车办理相关保险,乙方为运输车辆和司机办理相关保险;

  4.10在合同期内,乙方须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类管理规定,如本合同相关条款与甲方新颁布的制度冲突,以新制度条款为准。

  4.11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相应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及时通知甲方备案。乙方在运输途中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伤残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情节严重的取消现承运资格。

  五、服务保证

  5.1运力资源保证:乙方须为甲方提供专门服务的运输车辆的人工驾送司机 人,驾送司机具有合法的行驶资格;

  5.2风险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同时付给甲方业务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元。本合同终止后待双方所有业务和债权债务问题(除风险保证金)全部终止无遗留问题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退户申请,待甲方批准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予以退还;

  5.3组织保证:乙方需派专人负责运力管理、过程管理和甲方的业务沟通,自觉提升运输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服务范围

  6.1专线运输范围:

  6.4经销点所属二级网点的发车、经销点之间的调车均按发运起点所在的区域确定发运线路;

  6.5其他运输范围:根据甲方临时业务需要,乙方须按甲方指令承运非专线范围内的商品车运输任务。

  七、运费标准

  7.1运费标准:见附件一;

  7.2运费里程:见附件二,以甲方发布的里程标准为准。

  八、结算方式

  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具正规运输发票,自乙方将运输发票交至甲方并经8.2乙方不按时退帐的,超过甲方时间要求的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超过三个月的视为乙方放弃运费索取权。

  九、保密

  9.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对彼此的相关营运信息、数据保密,如生产数量、销售数量和区域、库存数量、运输计划、仓储、运输费用、运输单据等;

  9.2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所有信息,包括操作程序和附件交与第三方知晓,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3上述相关信息仅为履行本合同使用。

  十、争议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或任何一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将提交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其它事宜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11.3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时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方可生效;

  11.5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主机厂的价格(里程)调整或者市场变动等因素调整运费支出标准;

  11.6本合同解释权归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所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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