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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亮点

时间:2017-06-29 11:01:30 政策法规 我要投稿

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亮点

  湖北省纪委昨晚发布“热点法规有问必答: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问题”,明确“十个不得”会议纪律,包括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用,会议会场不得摆花草、制作背景板、提供水果等,让我省党政机关会议活动“不跑偏”、“不踩红线”。

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亮点

  问: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哪些危害?有哪些相关规定?

  省纪委法规室: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容易滋生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坚决制止。

  在会议活动管理上主要有以下制度规定:一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三是《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四是《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

  问:会议不能乱开,会议纪律有哪些?

  省纪委法规室:根据有关规定,会议纪律主要有“十个不得”:

  1.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用,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

  2.不得到党中央、 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3.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不得宴请与会人员、提供烟酒和高档菜肴;

  5.不得发放纪念品及其他物品、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6.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7.会议会场不得摆花草、制作背景板、提供水果;

  8.各类表彰会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得发放奖金或奖品(有国家政策规定的除外);

  9.不得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10.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问:在会议活动管理工作上哪些方面需要引起注意?

  省纪委法规室:根据《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会议实行分类管理。

  在会议时间上,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和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二、三、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附《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四类会议

  一类会议:指省党代会、省人代会、省政协全委会、全省劳模表彰会。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二类会议:指省委全会、省委扩大会、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全会、省政协常委会、省纪委全会、省委省政府的全省性会议、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代表大会。参会人员控制在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人数以内,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5%以内。

  三类会议:指省直单位召开的工作会。省直单位的会议一般开到市(州)、直管市和林区,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需开到县(市)的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300人以内,其中,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代表人数的'10%。

  四类会议:指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会,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会议参会人员视会议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在会议形式上,省直单位召开会议应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传达和布置类会议应优先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在会议地点上,省直单位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的定点饭店召开。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参会人员以在汉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汉外召开。

  问:在会议费开支上有什么规定?

  省纪委法规室: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省直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一、二类会议费定额分别控制在500、430元/人天;三、四类会议费定额控制在350元/人天。会议费开支渠道为:一、二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三、四类会议费原则上在年初部门预算经费中列支。

  问:当前会议费使用上有哪些“隐身衣”问题?

  省纪委法规室:主要“隐身衣”问题有三种:一是虚列会议费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二是在会议费中列支事前消费或事后消费的公务接待费用;三是在会议费中隐匿其他不便报销的费用。

  问: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问题如何处理?

  省纪委法规室: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四条,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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