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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小金库自查报告

时间:2023-03-26 09:01:1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单位小金库自查报告

  “小金库”的存在,不仅会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还会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现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妨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如下是中国人才网给大家整理的单位小金库的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单位小金库自查报告

  单位小金库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酒市财监〔2016〕4号)、《关于印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市财发〔2016〕36号)、《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酒市财发〔2016〕33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王红兰任组长,副局长张滨、戴生平任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和扶贫资金监督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扶贫政策的有力保障,加强会计监督检查保障单位资金运用合理规范,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一)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5年度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财政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准则执行、资产管理、“小金库”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1.2015年我局积极学习国家政策方针,制定相关方案,积极落实,保证学透吃透,将政策学习到位不遗漏、落实到位不走样。

  2.会计核算全部按照市财政要求进行,盘活存量资金,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财务账目清晰,预算据算全部按要求进行核算。

  3.为了落实工作要求,监管财务会计工作执行,我单位制定了《酒泉市体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执行会计准则。

  4.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全部按照要求在国库统一管理,实施国库支付制度,固定资产全部按时录入,有明细、有账目。

  (二)按照《酒泉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私设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账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5.清查结果在全局进行了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三)按照《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重点对我局扶贫资金进行检查。

  经检查,我局不存在扶贫资金。

  单位小金库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临群组发【201x】7号文件要求,县粮食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这次清理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及相关规定,并按照部署要求立即逐项逐人进行了全面清查,保证做到应查尽查,不留空当。现将“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务审计科、办公室、业务科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组织实施粮食系统的专项清理自查、整改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

  一是学习政策。首先组织领导小组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政策,明确清理自查的`内容和方法、步骤。二是进行自查。领导小组在组织专业队伍学习的基础上,要求财务、工会及有关负责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查。

  三、自查结果

  1、领导干部超面积办公用房问题。经自查我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未发现超标情况,现我局领导干部人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8.7平方米,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调离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没有发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违规购买商品房问题。

  2、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无公车私用,套用混挂车辆牌照及挂假牌照问题。

  3、没有领导干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问题。

  4、根据惯例,经局党委研究,局长兼任县粮食收储公司经理,无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问题。

  5、通过财务自查,无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6、通过自查,县粮食局严格执行财政纪律,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统一核算,如数入账,没有私设账外账现象,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财务通则》《新会计制度》要求执行,会计核算独立,粮食局局属经费拨款,设经费收支账一套,除会计账内开设银行账户,没有以单位名义和个人名义开设任何账户。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局201x年罚没收入500元,已交县财政局,除此之外,无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自查,县局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核算,没有私设“小金库”,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委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机关物资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粮食收储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科室(中心)负责人、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保证了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机关作风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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