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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2 16:15:0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工会规章制度[推荐]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会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会规章制度[推荐]

工会规章制度1

  xx市第四幼儿园为了更好的规范园内工作,进一步推动幼儿园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不断完善民主管理体系,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在20xx年下半年成立了工会组织,拟定了工会小组成员。20xx年11月7日,工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工会成员及主要职责

  二、工会工作、学习、活动制度

  三、工会工作计划

  四、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

  五、教职员工体检、生日祝贺、、慰问实施原则

  一、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工会成员及主要职责

  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工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女工委一人,下设工会小组长两名。成员如下:

  姓名:盛xx

  职务:工会主席

  负责工作内容:全面领导、负责本园工会工作。

  姓名:杨xx

  职务:工会副主席

  负责工作内容:慰问探望(教职员工家庭受到意外伤害、生病住院、家庭变故等)。

  姓名:王xx

  职务:工会女工委

  负责工作内容:工会组织教师庆生活动,教职员工体检,教职员工保险。

  姓名:张xx

  职务:工会小组长

  负责工作内容:工会组织的教师节日庆祝活动,听取教职工的想法,向园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及福利发放。

  姓名:xx

  职务:工会小组长

  负责工作内容: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调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

  二、xx市第四幼儿园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制定本制度。

  (一)、本园工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本园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对园内存在的问题提交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作出建议;自觉接受本园党组织的领导,对工会作出的'建议应及时向本园领导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本园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一系列的积极向上、改革创新的活动。

  (五)、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幼儿园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的福利事业;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六)、与本园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园领导的审查监督。

  (八)、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工会规章制度2

  一、工会工作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教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与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教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教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教学教育和教学教育研究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教职工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知识分子方针、政策的贯彻。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

  7、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协助学校关工委和红十字工作。

  10、协助学校抓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工会主席职责

  1、决策规划。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对所在工会组织自身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进行决策规划;二是参与单位的一切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规划。

  2、制定规范。建立正确合理且有效的组织机构和制定具有全局性的管理方法,包括各种制度。

  3、组织协调。注重于工会组织内外关系的协调,使所属工会组织协调有序。

  4、监督教育。组织教职工群众进行民主监督和对广大教职工群众进行教育引导。

  5、选人用人。坚持以工会人才的任用标准,选拔和使用各类工会人才,并学会对人才的正确使用、培养和科学管理。

  6、协助学校红十字、关工委做好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职工婚、丧、病安排及部分福利待遇暂行规定为使教职工婚、丧、病安排及福利待遇有章可特,特拟此规定。

  1、本校正式教职工有权享受福利待遇。

  2、教职工本人及其子女结婚,由工会组织学校教职工庆贺。

  3、教职工本人去世,由工会组织教职工吊唁,安排守灵追悼会等事宜,其丧葬补助费,除按上级有关文件办理外,学校一次性补助3000元。

  4、教职工配偶(非本校正式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由工会组织教职工吊唁,工会、校行政各送花圈一个。

  5、教职工生病,由工会、校行政领导看望慰问。

  6、教师节、春节、三八节、老年节,教职工本人生日学校购纪念品进行慰问。

  7、学校定期组织全校教职工到医院体检。

  四、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为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制定本教代会制度。

  1、教代会职权:

  ⑴对有关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⑵审议通过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

  ⑶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2、教代会代表:

  ⑴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a、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b、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c、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d、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e、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f、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⑵代表的产生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⑶代表总数不少于50名,按各工会小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⑷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⑸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

  3、组织制度:

  ⑴教代会3至5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

  ⑵教代会须有全体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⑶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⑷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⑸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⑹选举和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⑺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教代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⑻召开教代会所需经费,由学校提供。

  4、工作机构:

  ⑴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担:

  a、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b、负责大会筹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

  c、发动群众广泛征集提案;

  d、提出大会主席团人选建议;

  e、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f、组织教职工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⑵设立教代会主席团,其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会议以及处理会议期间各项重要事项;

  ⑶成立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其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召集。

  5、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级文件及制度为准。

工会规章制度3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市驾培中心工会办公室是受中心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的,中心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下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发挥工会组织和教代会组织的特点和优势,贯彻执行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意图,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会活动,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为中心各部门和教职员工服务。

  一、起草工会和教代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督办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工会常规工作

  1、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2、教职工宣传教育工作。

  3、教职工中女工工作。

  4、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5、教职工社团组织建设和管理。

  6、职工福利和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

  三、教代会工作

  1、组织筹备召开教代会。

  2、根据教代会主席团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协助提案工作委员会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

  四、主持校调解委员会工作,与相关单位协调调解有关民事纠纷。

  五、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向相关单位反映意见,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六、举办教职工大型文体活动和比赛,协助基层工会组织文体活动。开放教职工活动场所,抓好教职工全民健身运动。

  七、做好评优创先、文明校园建设、文明单位达标等评估检查工作,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八、完成校党政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临时交办的工作。

工会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三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一条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三十七条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时废止。

工会规章制度5

  一、组织健全,领导班子有文化、讲团结、热心为职工办实事。

  二、发动职工乐观投身改革,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安全生产,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经济效益显著。

  三、有一套健全的规章制度,各种“簿册”齐全,并能常常开展各项活动,有一支占职工总数20%以上的.工会乐观分子队伍。

  四、组织职工开展读书活动(参与学习人数达到60%以上),仔细学习科学、文化、技术,职工群众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技术素养“三补”达到方案要求。

  五、教育职工群众以仆人翁的劳动态度,改革创新,提合理化建议,深化开展“双先”活动,树典带面,准时总结推广先进事迹。

  六、担当起职工大会工作机构任务,帮助职工代表小组搞好民主管理,维护职工权利,帮助行政办好职工福利,坚持走访,做好职工互济互助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

  七、做好妇女“四期”爱护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爱护妇女合法权益。做好_工作,并能解决30岁以内大男大女婚姻问题。

  八、常常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学问教育,准时进展新会员。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支用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工会规章制度6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工会规章制度7

  为了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工会组长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使民主渠道通道,特制定工会小组民主管理制度。

  一、教代会代表、工会组长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老师职业道德,仔细学习《集美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增加民主管理意识,尽职尽责作好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意调查讨论,根据肯定的组织程序准时向学校反映本组教职工的看法、愿望和要求,保证民主渠道畅通。

  三、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主动宣扬教代会的决议和精神,乐观开展组内群众思想工作,把全组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上来。

  四、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群众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引导本组教职工关怀学校建设,乐观为学校的改革与进展献计献策。

  六、仔细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会规章制度8

  一、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会员交纳的会费;本单位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会员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劳动竞赛;工会建设等。

  (三)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3、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经审委要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工会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三、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达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四、工会主席职责

  (一)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委员分工,制订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

  (二)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主席办公会等会议,并明确会议主题。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1)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寻找活动的载体,围绕单位的发展,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部门发展中的作用。

  (六)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协调和优化内外关系,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五、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基本条件

  (一)组织健全: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按“十有”标准规范组织建设。职工入会率要求达到95%以上,人人持有《会员证》。

  (二)工作规范:建立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委员分工明确,一年召开两次以上工会工作例会。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各类制度齐全,工会档案、资料完整。

  (三)依法维权: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厂务、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领导工作,自觉执行劳动保障规定,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活动正常: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单位开展职工文化技术培训、经济技术创新、“双爱双评”和评先评模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党政重视: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行政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依法拨交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物质保证。

  (六)会员拥护:建设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干部队伍,关心职工生活,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为职工和会员办实事成效显著。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工会规章制度9

  为了保障职工权益,规范工会组织,加强工会职责,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各企、各单位应依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自己实际、适合自己的工会规章制度。

  一、工会的主要职责

  1、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与企业管理层进行合理协商;

  2、对职工进行政治、文化、科技、道德等教育;

  3、推动企业发展,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4、积极协同政府和企业,为职工的切实利益出谋划策。

  二、工会的组织

  1、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职工依照规定数额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少于三年。代表大会是工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工会的大事。

  2、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的常设机构,负责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和监督会计工作等。

  3、工会主席: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在人事关系方面与企业管理层直接协商。

  4、小组:工会委员会可以按照行业、技术等划分成若干个小组,负责行业间依法协商、协调。

  三、工会经费

  1、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会费,专门用于工会经费;

  2、企业的工会经费应当通过透明公开的程序确定,公布使用情况。

  四、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1、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公开民主,严格按照程序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大会的产生应公开公示,确保所有职工均知情;

  3、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需明确选举纪律、程序,并严格执行。

  五、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应当加强工作学习,提高工作素质,严格遵守执行职责的纪律和安排;

  2、工会应当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工作制度,确保经过决议的工作得到落实,做到对工作的结果进行跟踪。

  六、职工权利保障

  1、职工在参加工会活动和执行工会任务中,受到企业不法干涉和报复的,应有公权力部门给予支持;

  2、职工权益应当得到有效保障,工会应当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工会应当建立适当的救济机制,为因工作而受到合理、无过错损失的职工提供帮助。

  以上为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完整版,希望依据此进行相关工会组织和管理工作,保障职工权益,落实工会职责。 

工会规章制度10

  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加强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XX市XX局工会制度》。

  一、工会职责

  (一)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认真履行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训和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会联系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工会会员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机关、事业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只要承认工会章程,均可加入工会组织。

  (二)职工加入工会须本人自愿,并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须提出退会申请,由所在工会小组讨论,经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收回会员证,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3.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养等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4.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同危害国家、社会利益行为作斗争。

  3.维护集体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团结友爱,互济互助。

  4.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缴纳会费。

  (五)会员会费的缴纳,根据《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按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四舍五入到元)计算缴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为:

  1.机关干部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2.职工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基础)工资。

  三、会议制度

  (一)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制度。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会员参加,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规划。

  (二)工会委员会会议(或扩大会议)制度。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工会委员参加,必要时扩大到工会小组长。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任务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会组织或本局机关党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听取各委员工作汇报;布置下阶段有关工作;分析职工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三)工会小组会议制度。会议由工会小组长主持,小组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工会会议有关精神;组织讨论工会布置的有关工作并形成意见;收集掌握职工思想、家庭情况。

  四、慰问制度

  (一)凡职工生病住院、结婚、家庭遇到特殊困难、女职工生育、职工子女高考升学等,工会主席或由主席委托工会委员代表全局职工到医院或职工住所进行慰问,了解和掌握职工有关情况。

  (二)慰问的经费开支标准为:①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含配偶方父母亲),退休干部去世,一次性补助经费20xx元,干部其祖父母,退休干部(含其配偶)其父母去世,一次性补助经费1000元;②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工会小组签署意见,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同意后,一年一次性补助经费不高于500元;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工会安排500元慰问金;④干部职工结婚补助经费20xx元,干部职工,退休干部子女结婚,工会补助经费1000元;

  (三)职工本人结婚、生病住院、父母亲(含配偶方父母亲)及其直系亲属去世,各处室、中心应主动协助做好有关工作,给予提供适当的方便,在安排车辆(指近郊内)有困难时,可向局机关工会提出申请,由机关工会协调解决,局属各单位应予积极支持。

  五、经费开支审批制度

  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经费的制度,在用款计划内的日常开支:1000元以内由工会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审批;1000元—3000元重大开支由工会主席办公会或全体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执行;3000元以上开支由工会委员会提出计划,报局主管领导或党组审批后执行。

  六、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工会积极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内容是:生活福利的意见和建议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程序是:工会小组收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形成意见,正式向局党组或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职工传达。各级领导应积极支持并参加工会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七、开展文体活动制度

  积极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参加由地区、上级工会、工委等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每年“三八”妇女节前后组织一次女职工、离退休女同志参加的庆祝活动。

  八、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工作总结每年一次,年终进行。总结前由工会委员会作布置,各小组在总结的基础上,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委员会通过全年工作总结。

工会规章制度11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打算,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关心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阅历。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举、评比、表彰、培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舞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学问,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帮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爱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别利益,同卑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进展工会乐观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准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工会规章制度12

  一、工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工会法人代表的职责,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学期或年度的工会工作计划,提出学期或年度总结。

  3、组织好工会委员的分工,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

  4、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竞赛创新等活动。

  5、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工会工作中的问题。

  二、经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5、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三、女工委员职责

  1、做好女职工工作,负责女工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女职工的`活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搞好女职工的保健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年报统计工作。

  3、关心女职工的工作环境,按时组织女职工进行健康查体。

  4、做好退休、工伤、病休及病亡人员的处理、慰问工作。

  5、协助女职工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积极提高女职工的婚姻家庭生活质量。

  6、积极配合搞好工会其它方面的工作。

工会规章制度13

  1、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护好幼儿园财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带班领导或打110。

  2、严格值班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调好班(并报领导及带班教师批准)。保证幼儿园通讯畅通无阻。

  3、值班人员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5、值班人员应该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每次值班结束要将办公室打扫干净,收拾整齐所有的物品,

  6、保证大门口前每天清扫,做到干净整洁。

  7、每天检查幼儿园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当天事情当天处理,事事有着落。

  9、每天必须巡视各活动室,以便及时发现失盗等情况。

  10、值班人员不按以上要求去做,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的,幼儿园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工会规章制度14

  第一条为使公司工会组织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业中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委和局工会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局工会的有关决定,负责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按时筹备召开公司职代会和有关会议,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业务培训,并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坚持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工会代表职工对公司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决策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会组织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制定公司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第六条积极开展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建家升级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班子,不断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思想、业务素质,增强各级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条例,及时了解、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要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八条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负责筹备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互通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第九条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第十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积极参加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协作活动;评选、奖励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宣传先进事迹,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十条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对广大职工进行爱岗敬业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学习、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文化和技术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第十二条加强基层女工组织建设,在广大女工中深入进行“四自”教育,组织开展争当“爱岗敬业明星”、“自学成才明星”、“文明家族”等活动,定期进行女职工查体和劳动保护大检查,提高女工自身建设,增进女工身心健康,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关心职工生活,贯彻执行企业劳动保险条例,组织安排好职工疗养、互济、救济和慰问工作,及时反映解决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四条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第十五条搞好工会信息、统计、调研和文书管理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树立新典型,推动工会各项工作上水平。

工会规章制度15

  为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科学、全面评价基层工作,推动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区总工会工作要点》,制定《街道工会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主要由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三部分。

  1、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民主管理、经济技术与劳动保障、生活保障、工会宣教和信息、法律、女工工作以及财务和经审等八大项25条内容。

  2、创新工作包括工会联合会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工会活力建设、试点探索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制度等项内容。

  二、考核办法

  基础工作、重点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城市、农口分别排序。综合得分第一名最终评分为12分(满分12分),其他街道按城市、农口分类折算出具体得分。

  1、基础工作考核(52分)

  组织建设方面(20分)

  (1)建会任务(10分):完成全年建会任务指标,得10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1分。(完成目标以年报和网络实录数据为准)

  (2)3a五好工会创建示范点(7分):开展创建选树“3a五好工会”示范点活动。要求在去年开展3a五好工会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各街道实现“1a”工会组织标准的达到85%,实现“2a”标准的20%,实现“3a”标准的`10%。工会组织类型要求多样性,采取年初街道自查、申报,年终区总抽查、考评。

  (3)开展组织年报(3分):按照市工会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工会组织年报报表。

  民主管理方面(12分)

  (1)建立民管工作示范联系点(4分):各街道结合民管工作创建民管示范联系点,申报3家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作为示范联系点,开展跟踪调研、总结经验、探究方法,确保民管作用发挥。采取年初街道自查、申报,年中市区总调研、考察,进行考评。

  (2)民管工作论文征集(2分):按照市工运学会下发命题编撰民管工作论文,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抄袭0分。

  (3)开展民管年报(3分):根据市总工会民管部要求按时完成民管年报表。

  (4)落实民主管理各项制度(3分):贯彻落实省、市民管文件要求,开展企事业单位的职代会制度(非公企建制率要达到90%)、厂务公开制度(非公企建制率要达到75%)、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检查工作(建制率要达到35%)。

  生活保障方面(16分)

  (1)上报报表(6分):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实名制就业2分、送温暖工程2分、特困职工档案等系统报表2分)失误一次扣1分。

  (2)开展“双合同月”活动(3分)。独立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100%,每降低10%扣1分。

  (3)困难职工档案建立、使用(3分)。困难职工档案调整无失误和漏洞,无困难职工档案不得分,操作失误一次扣1分。

  (4)就业工作(4分):没有按要求开展“春季就业集中”行动用工洽谈会,没有完成就业各项指标,视情况扣分或不得分。

  工会宣教、信息方面(4分)

  每月上报本级工会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年内在区级以上媒体发表工会信息(含理论文章)不少于6篇(按媒体数计算)。

  2、重点工作考核(48分)

  组织建设方面(12分)

  (1)网络数据规范化行动(5分):组织开展网络数据规范工作,要求网络数据与年报数据一致并保证录入数据真实准确,采取年初和年终评审。(年初1分已审核完毕,年终数据保持一致得1分,内容真实准确3分)

  (2)创建总工会及规范化行动(5分):开展街道总工会创建及规范工作,完成机构创建得4分,规范化得1分。

  (3)推行“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2分):率先建立街道、社区(村)评议制度,逐步推广到辖区独立工会组织。

  民主管理方面(4分)

  厂务公开问卷调查(4分):配合市总工会,开展好市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问卷调查活动。

  经济技术与劳动保障方面(8分)

  (1)劳动竞赛(5分)街道级工会组织职工参加第四届劳动技能大赛报名参赛面达100%,得2分。没有报名参赛不得分。各街道独立建会企业参赛面要达到50%以上,得3分。参赛面每降低10%扣1分。

  (2)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3分)。每个街道至少要组织2个企业参赛,得2分。缺少一个企业参赛扣1分;没有参与“安全社区”建设扣1分。

  工会法律工作(4分)

  试点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工会宣教、信息方面(12分)

  (1)年内上交1篇本辖区内工会工作调研报告。(3分)

  (2)建标准化职工书屋1家以上。(4分)

  (3)组织开展各种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不少于5次(以信息、照片、视屏资料为证,资料内要见工会字样,必须由工会主办)(5分)

  财务和经审方面(4分)

  财务账簿、报表、凭证齐全,足额及时上交经费、财务管理规范2分,不足额、及时上交经费0分;经审工作规范,程序严谨2分。

  工会女工工作(4分)

  女职工专项合同签订达标(2分),完成女职工健康检查、“安康保险”指标(2分)。

  3、创新工作考核

  工会活力建设、工会联合会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试点探索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制度等方面创新经验,将按照《区街道工会工作创新成果和优秀成果评选方案》要求进行评选认定,年终将额外给予奖励。

  三、几点说明

  1、考核以日常考核为主。

  2、日常考核、年终考核与街道自评相结合。

  3、街道自评分数超过日常考核、年终考核5%以上(含5%),该街道考核成绩为二档;超过日常考核、年终考核10%以上(含10%),该街道考核成绩为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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